混合金融工具或可转换证券有一段曲折的历史.可转换证券初始创于1881年,到了1929年它们已经占据了负债发行总额的40%.然而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可转换证券几乎从人大们的视野消失。今天,也许要感谢最近几年常见的并被广泛泫传的金融动荡风险,可转换证券又很快流行起来,并且当前已经拥有3500亿元美元的市场。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可转换证券具有低历史变异性和高历史回报性,对很多投资者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混合金融工具成功的秘决在于其固有的灵活性。它们为投资者提供了固定收益证券的灵活性以及从股票市场上涨中获益的机会,其双重特性也提出了特殊性的要求,成功发行这类证券,在交易中获利以及利用套利机会均需要专门的技术和工具。
九十年代初,期货市场在神州大地悄然兴起,成为紧随“股票热”、“房地产热”之后的又一“热点”。就在人们纷沓入市的同时,接踵而业的是形形色色的不法分子,一桩桩发生在期货领域中的犯罪案件,其案值之巨、危害之大,令人触目惊心!期货市场亟须规范……本收作为我国期货刑事法律的专著,作者重点围绕期货犯罪的认定及其法律适用、期货犯罪构成原理、期货犯罪的立法模式和刑罚制度、期货犯罪的防治等问题进行了系统地论述。
本书稿主要研究公司章程自由及其实现机制问题,指出公司章程自由是公司章程的本质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章程自由的理论展开论述,寻求公司章程自由的实现机制,进而提升公司章程在我国公司实践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