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条例》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犯罪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已经不能适应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条例》做了个别内容的修改。2005年8月28日,在全面总结《条例》实施经验以及对治安管理处罚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修改,将原第六十
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全文,就重点条文作了详细具体的释义,帮助读者了解法条的精髓;其后收录公安部出台的*的部门规章等相关配套规定,方便读者了解我国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便于读者日常学习使用。
《行诉解释》是对《若干解释》《适用解释》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边界,既要解决 立案难 痼疾,又要防止滥诉现象。总结行政诉讼管辖改革成果,既要解决 诉讼主客场 的问题,又要遵循 两便 原则。明确界定当事人资格,既要畅通救济渠道,又要确保有限司法资源的效益*大化。完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既要力求恢复客观真实,又要坚持程序公正的导向。规范审理判决程序,既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又要注意提高诉讼实效。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既要体现行政诉讼的严肃性,又要确保行政纠纷实质化解。落实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既要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又要聚焦真正争议的解决。细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既要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又要防止不合法条款进入实施过程。
《行政法Ⅰ(第六版)行政法总论》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一,由两编构成:第一编行政法的基础,第二编行政过程论。以 行政与法的一般关系 日本行政法的基本构造 行政法的法源 日本行政法的基本原理 论述第一编;以 行政过程论的概要 行政的行为形式论 行政上的一般性制度 行政过程中的私人 论述第二编。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本书对有关比较法领域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二元古典模式之修正进行分析,在行政过程论的体系架构下,对行政的行为形式论和行政上的一般性制度展开系统论述,并对行政行为的规范力、公法上的事务管理论、公法规定的私法性效果论、公私协动论、违法性的承继论、判断过程统制论、行政执行中的根据论、行政程序的瑕疵论等争点问题进行范导式论述。伴随《公文书管理法》《番号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化了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将公开透明原则贯穿采购活动全过程,对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各个关键环节,均作了具体规定;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入库、抽取、评审、处罚、退出等环节作了全面规定;进一步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实用版系列 独具四重法律价值: 1.出版权威。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专业、权威。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如损害赔偿金额标准)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二)删去第十四条*款。 (三)将第五十条*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本书是*人民法院蔡小雪法官30余年行政审判经验的重要积累和裁判方法的集中传授。作者认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核心问题,只要能解决这一核心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因此,本书主要围绕这一核心问题而展开。 为了符合读者的逻辑思维,本书专门将行政行为的有关内容作为概论作了简要介绍,然后系统阐述了如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后明确交待了对合法性审查后应作出何种判决。 对是否存在超越职权的审查 对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审查 对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审查。 对适用法律规范是否正确的审查。 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审查。 对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给付义务的审查。 对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审查。 可以说,本书是作者多年来潜心研究的行政
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过。本书主要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条文,精心挑选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核心、重要的问题进行解答,并且书后附有典型案例和文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快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二,分三部分论述第三编行政救济论。以 行政救济法的观念 为绪论,以 行政争讼的观念 行政过程中的争讼 行政事件诉讼 论述行政争讼法,以 国家补偿的观念 国家赔偿 损失补偿 论述国家赔偿法。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 《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采用传统行政救济法体系,对行政不服审查、行政审判、苦情处理等行政过程中的行政争讼予以全面考察,结合《行政不服审查法》和《行政事件诉讼法》的修订,对应《行政判例百选》新版的内容,反映判例和学说的进展,形成与时俱进的法规范解释适用范式。《行政法Ⅱ(第六版)行政救济法》从行政不服审查,到行政事件诉讼,再到国家赔偿、损失补偿等领域,广泛涉猎、追踪判例和学说的动向,让理论
《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是 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 之三,分四部分论述第四编行政手段论。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 《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立足于广义的行政组织法,对行政组织法在立法、执行的任何阶段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所进行的应对,以及以法解释之名由实务推进和学说展开的行政组织法论的状况,皆予以关注并纳入研究。《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对中央省厅等改革立法和地方分权关联法令进行理论分析;关注规制改革、公私协动等动向,围绕《国立大学法人法》和《地方独立行政法人法》展开解说,全面、准确地反映了规制改革及公私协动在制定法上的应对,追踪展示了判例和学说的最新展开,对行政组织法领域的裁判、判决进行精到分析。《行政法Ⅲ(第五版)行政组织法》对《国家行
本书共八章,一项附录。附录为作者起草的《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规则》。正文八章以此规则为基础,分别对下列专题进行阐述:(1)行政执法证据和证明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2)行政执法证据法及其渊源体系、基本原则、主要规则;(3)行政执法中的待证事实、查明职责和证明标准;(4)行政执法证据的种类、分类和属性;(5)行政执法证据调查收集的一般知识和各种证据的具体收集实务;(6)行政执法证据分析的一般知识和单个证据、全案证据分析实务;(7)行政执法证据的整理、提交及编制证据目录;(8)行政执法听证实务及其中的质证事宜。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坚持惩防并举,突出强调全方位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上下联动、惩防并举的综合监督体系,除内部自查、部门监督外,办法提出建立巡检考核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引入社会监督,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分别针对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列出违规清单,照单究责,动真碰硬、有责必究。 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强化对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问责,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编织一张监督网,明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对主管部门监督,增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负责人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答记者问三部分。
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的任务依然艰巨。随着监察实践的不断丰富发展,监察法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对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作出明确部署。及时把在党中央领导下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制度化,将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能够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长久法治动力,为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供法制保障。监察法集组织法、程序法、实体法于一体,对保障各级监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次修正对现行监察法主要作了
本书共分二个部分:第一篇是理论篇;第二篇是实践篇。在第一篇中主要侧重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只有系统掌握执法基本原理,才能正确开展行政执法。第一章至第六章,主要介绍了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历史发展、基本特点、基本原则、执法主体、证据规则、执法程序、司法审查等,进行了概括性的理论研究和探讨。第二篇则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实务,将行政执法基本原理应用于现实实践。第七章至第十三章,主要对油烟扰民事项、噪声污染执法事项、违法建筑执法事项、室内装饰装修事项、医疗美容执法事项、检察公益诉讼等常见常用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专门介绍和深入探讨。由于本书兼顾了理论与实务的平衡,尤其对当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难点疑点或尚不明确之处进行了专题探讨,因此本书是广大第一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工具
2017年《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了 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开创了 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 的制度。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本书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专题研究,本书具体内容为: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的内涵,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学理内涵、规范性文件性质与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关系。第二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存在的问题,规定了地方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定、备案审查与一并审查的区别、规范性文件的识别问题影响了一并审查的范围、行政主体及职权要素是审查的重要条件、司法实践中对规范性文件的判断和识别。第三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于整个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