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1)明确了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的责任分担。(2)细化了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3)明确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
本书中的案例,有一部分是从《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刑事审判参考》上搜集的,再由本院教师和研究人员从法理上做更深入的研析。另有一部分则是我在担任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时搜集的,这部分案例多数已经由相关的检察官撰写出案例评析发表于《厦门检察》,作者在收入时只略做文字处理,观点基本不加改动。这也是“本土资源”的利用。这部分案例的实务性较强。写作人员分析问题的方法简捷明快,但也由于其过于快捷地直奔主题,而少了一些我认为必要的法理探索。但作为原汁原味的由办案人员撰写的疑难案例评析,对法学院学生认识,熟悉刑法疑难案件的类型及其处理,亦不失为提供了一种极为鲜活的接触刑事司法实践的机会。
本书是作为人民法院业务庭主办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性刊物。该书主要分“案例”、“刑事司法规范及其理解与适用”、“刑事政策”、“审判实务释疑”、“编辑部答疑”、“法律、法规和规章”七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包括“蓑口义则走私文物案”、“张勇故意伤害案”、“王铮贪污、挪用公款案”、“在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大会上的讲话”、“同一行为被劳动教养后能否再予刑事处罚”等。
学习她坚持勤学创新,努力使自己走在审判工作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法律工作者必须不断拓展知识领域,提高人文素养,丰富知识结构,创新思维模式,才能迎接日益激烈的竞争与挑战。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宋鱼水同志那样,倾心研习法学理论,认真探求审判技巧,精心审理每个案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成为专家型法官,力求做到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遵循法律与敢于创新的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畎大学生对高校所实施的法制教育的接受态度和具体评价来看,大学生对高校的法制教育比较欢迎,同时意见也不少。首先,大学生对需要接受法制教育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这一点认识还是比较清楚的,因此,他们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课的到课率比较高,对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的学习兴趣则更高。以我校(湛江师范学院)的《大学生与法》公选课为例,学生选课人数已经连续7个学期在全校公选课程中名列。这些表明大学生要求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还是比较高的。其次,大学生对目前高校所实施的法制教育的意见也不少,包括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师素质,都存在许多意见。在大学生对高校法制教育的各种各样的意见中,我觉得必须引起教师高度重视的一条,就是教学中存在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好的问题,因而教学显得比较枯燥乏味。
*人民检察院2019年共发布第十四批、第十五批共两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于5月22日发布了第十四批共五个指导性案例,具体为:广州乙置业公司等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武汉乙投资公司等骗取调解书虚假诉讼监督案;陕西甲实业公司等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福建王某兴等人劳动仲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江西熊某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虚假诉讼监督案。于9月26日发布了第十五批共三个个指导性案例,具体为:某实业公司诉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补偿认定纠纷抗诉案;浙江省某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杜某非法占地处罚决定监督案;湖北省某县水利局申请强制执行肖某河道违法建设处罚决定监督案。 2019年度的指导性案例对我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和侦察活动的监督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本书囊括了*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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