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民法 立法理由及判解汇编》(以下简称 民法判解汇编 ),由民国时期的法学家吴经熊编辑,郭卫增订,原名《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第二民法之部》(会文堂新记书局1948年7月出版发行)。本项目将原来的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按照现代阅读习惯加以标点,并勘校原版的错讹之处。 民法判解汇编 以《中华民国民法》篇章结构分类汇编,全书分为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各编之内先列民法条文,次列立法理由,依次再列判例、解释,以及及相关函、电、咨、令。在每编之后还有 补遗 补遗二 ,为增订公布之判、解、函、电、咨、令。凡经南京国民政府及各院部公布施行及修正之法令,概行辑录;1927年以前北京政府所颁布之司法法令,经前国民政府命令暂准援用现尚继续有效者,亦为编入。大理院的判例解释例,无条文可依据者,则按
本书以《澳门民法典》中的债法法律制度为依据及出发点来探讨债法的两个主要论题 债的基本问题及债的渊源。 由于《澳门民法典》基本继受了1966年《葡萄牙民法典》的根本制度,债法更是差不多全盘继受了《葡萄牙民法典》的法律规则,而在葡萄牙的法典化运动中,其法典曾先后继受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编制体系及理论思维,因此本书尝试通过解析《澳门民法典》的继受脉络,从比较法角度探索葡萄牙学说及司法见解对《澳门民法典》继受《葡萄牙民法典》后的规则所作的演绎,并引注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概念及法律规则,同时关注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见解的发展,将债法的理论问题与现实生活相结合,以解决在适用《澳门民法典》时所遇到的或将遇到的问题。
本书是《民商法论丛》的最新一卷,延续以往风格,共收录了15篇文章,分布于 专题研究 与 译文 两大模块。 专题研究 部分收录13篇文章,内容分别针对遗嘱监护指定、店员代理、表见受领、代偿协议、权益侵害型不当得利、违约损害赔偿计算、股东会书面决议、责任保险人和解、政权中介机构虚假陈述、家务劳动补偿以及涉及数字社会的三篇文章,各篇文章的理论性和针对性均较强,具有较大学术价值和启发意义。数智时代,数字社会中的法律问题一直是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在个人隐私已经成为数字社会关键信息来源的背景下,在信用评分已经严重依赖算法系统的现实下,在数据已经直接关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下,如何让传统法治理论适应数智时代需要,应对新课题,是我们必须研究的问题,本期收录的王炳智文、陈浩林文、刘琳文针对以上三个问题进行了
本书以《民法典》总则编为依据,系统阐述了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包括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原理、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权利的法定类型、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本书以民法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跟踪学术前沿,力图阐释立法本意,结合对相关司法解释的阐述使得法律条文内容更加清晰明了。通过对一些具体案例的分析,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得抽象的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和具体制度贴近现实生活。
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17JJD820011)的最终成果。本书以总则、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六编为研究架构,共38章128万余字,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以确凿的史料证明了中国古代不仅有民法而且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揭示了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特殊性、典型性和时代性。本书勾勒出中国古代民法的本来面目,揭示了民法体系形成的历史条件。本书论证了以中国古代民事法律关系为对象所形成的以人户、产业、钱债、婚姻、继承为主要内容的民法体系,揭示这个法律体系的形成的历史条件。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是《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的姐妹篇,全书分上卷专题演讲、中卷实务问答、下卷热点专论三部分。上卷为朱律师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高级研讨班上发表的专题演讲,共约7万字,此次研讨班听课的学员共有460人,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高级、中级、区级三级法院的法官及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法务负责人。中卷主要针对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施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后出现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的解答,共365个问题约30万字。下卷为朱律师近几年来针对一些疑难、热点法律问题所撰写的专业论文,共12篇。
本书是中国著名法律思想史学家武树臣先生长期系统研究中国法源流问题的重要成果,是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的一部基础性理论著作,内容涉及中国数千年法律文化中具有典型性意义的课题。作者首先探讨中国法的起源,继而梳理中国法的发展进程,最后对中国法的演进规律进行总结和展望。作者提出,中国法的独特之处是伦理主义精神和混合法。它们体现了古代先民的智慧,有效维系了中华民族的统一和发展。混合法包括成文法与判例制度相结合,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相结合,这种法律样式对我国今天的法制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针对信义义务这一抽象概念在商事领域的不同表现形式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商事信托行为是一种商行为,详细剖析了商事信托的特殊性,进而强调了商事信托中受托人信义义务应区别于传统的民事信托。书中最为独特之处
本书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问题直接来自司法实务线。本书归纳整理的问题几百个,几乎都是作者在审判过程中留意收集的,也有在地方法院调研过程中发现的,还有在地方法院上报材料中反映出来的。这些问题切切实实都是法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中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是选取的案例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本书选取的案例均是来源于审判过程中真实案例的加工和提取,对每一个案例,除了提炼该案例及适用同类案例的核心裁判规则外,还对规则进行了解析,并且通过对裁判过程的阐述形成裁判思路从而呈现给读者。 三是写作体例遵循重点与类型化结合。本书并非从合同章节角度入手泛泛而谈建设工程合同,而是从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最常见的争点、焦点、难点入手分为主体、效力、工期、价款、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