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章 一般规定 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本书在明确人格权一般规定之于人格权编整体的普遍性、约束性意义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除导论和附录外,本书共十三部分,主要围绕条文的规范意旨、历史沿革、规范内容以及证明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归纳整理已有学理观点及裁判规则的基础上,对《民法典》第989条至第1001条的13个条文分别展开评注,希冀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的综合运用下凝练共识、形成通说,助益于人格权编一般规定的准确理解和适用。 本书旨在成为法官及律师办案的实用手册,法学理论研究的工具书,民法研习者的教辅资料。
我们每天都在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被无期限地存储下来,而且我们关联和分析这些数据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曾经被我们视为隐私的事物,现在在新技术面前,可能变得公开、可见且有价值。这就是信息不对称的一个方面,它塑造了我们的隐私和自主权:我们不知道当下的算法、技术、硬件和数据库能够对我们的数据做什么。从无关紧要的事到有意义的事,从日常生活的琐事到可能影响我们的税金、保险费、贷款、自由出行等重大事件,这一切都在不断地向前演变和进步。 我们中的许多人在不对称的关系中必须作出妥协,无法得到我们希望得到的控制或同意。然而,在21世纪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面对这些情况时,仍有办法开辟出抵抗、反驳和自主的空间。 混淆就是弱者的武器。
本书为中原出版传媒集团重点打造的 中华文脉 从中原到中国 丛书项目。 吕不韦是战国末年卫国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在秦国统一六国的历史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主持编纂了《吕氏春秋》,汇合了先秦诸子各派学说, 兼儒墨,合名法 ,史称 杂家 。他也是中华文明中传承悠久的商贾文化的典型代表。本书主要讲述了吕不韦以一介商贾之身,凭借着过人的眼光和游说能力,帮助质子异人返回秦国并登上王位,从而封侯拜相、权倾天下,却终饮鸩自尽的传奇人生。这部传记兼具史实还原与可读性,对发掘和弘扬中华商业文化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民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其中的新规则既是《民法典》的亮点,也是《民法典》之特色所在,更是贯彻实施《民法典》之难点所在。 为配合《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帮助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典》新规则的意旨和内涵,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申报了中国人民大学重大规划项目 《民法典》新规则适用要旨研究 (批准号:22XNLG01),由民法学泰斗、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领衔,组织全国知名民法学者展开研究并形成本书,将《民法典》的解释论进一步细致化、全面化,特别是针对《民法典》中的许多新规则进行解释,回应了《民法典》全面贯彻实施所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以期助力民法学的发展,推动整个社会全面理解好、实施好、贯彻好《民法典》。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经过三次审议,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共8章74条。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该法进一步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边界,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参与立法的相关专家编写,对每个条文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全面解读。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基本要求,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为研究、适用、学习、遵守法律提供了指引,是保障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的推荐参考用书。
本书依据《民法典》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并充分吸收、借鉴比较法上的优秀经验,对我国民法上的人格权作出全面、系统的研究。本书共分三编。编 人格权总论 是基础理论部分,主要对人格权的概念、特征,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民法典》人格权编与其他各编的关系,人格权的主体、客体与内容,以及人格权的行使和限制等进行了研究。第二编 人格权分论 依次对一般人格权以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具体人格权的性质、特征、内容,以及权利的限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第三编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人格权请求权以及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了研究。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突出宣传民法典是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将人格权制度独立设为一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和制度创新。本书《民法典人格权编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立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的法律条文,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对人格权保护涉及的复杂的法律关系展开详细论述,并结合典型案例对人格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作出实务解析,是掌握、理解、应用人格权相关规定的参考。
本书为《人格权总论》姊妹篇,该书内容旁征博引,论证融通中外古今,涵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自然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旨在对具体人格权进行详细、缜密的法教义学建构和阐释,并且以问题为研究导向,立足中国实践,面向司法裁判,力求全面、准确、清晰、务实地解释各主要具体人格权的规范运作,以指导如何提高中国司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水准。
侦查中需要保护个人信息吗? 侦查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侦查中保护个人信息与民法、刑法、行政执法领域有何区别? 侦查中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是何关系? 本书因应个人信息保护的时代主题,回答侦查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问题,构建侦查中 权利保护 与 权力保护 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为侦查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与实践提供理论框架、解释方案与落地机制,力图实现《刑事诉讼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有机衔接,促进程序法治与数据法治的融合。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是联合国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核心人权公约。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领导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在其开放签署日当天即予以签署,在之后批准时没有提出任何保留,并积极履行缔约国义务。
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最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
运动员的形象在 形象经济 时代成为一种蕴藏着巨大经济价值的稀缺资源。体育行业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为运动员形象商业价值开发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纠纷。本书以运动员形象的确权、利用、保护三类规范为线索,从运动员形象的内涵,形象权益保护模式入手,探讨了民法典视野下运动员形象许可使用、运动员形象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以及运动员形象许可使用纠纷的仲裁解决路径等问题。在对体育自治渊源和限度有了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体育体制改革背景与进程,试图把握运动员形象权益行使过程中的难点与痛点,创新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利益平衡的治理制度。
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最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