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囊括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结合重点法条进行解读,为阅读、使用本教材的师生提供指导,具备查询和笔记记录的功能。本书全面吸收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自1988年《维也纳公约》第一次将涉毒洗钱入罪以来,世界各国相继加入了一场规模浩大的反洗钱运动,以 预防监管、刑事立法、国际协作 为三大基石的全球反洗钱网络已然逐步形成。洗钱的严重危害被视为洗钱犯罪化的根本因由,国际公约亦被视为洗钱犯罪化的基本遵循。然而,将洗钱入罪简单归因于严重的社会危害,实则掩盖了洗钱犯罪化与没收犯罪所得之间的紧密关联;将洗钱犯罪化路径聚焦于公约义务之履行,亦多少忽略了国际组织对国内立法的潜在制约;而对前两方面问题的认知不足,又难免导致对相关立法统一的追寻流于 形式 而难以发挥洗钱犯罪化的真正价值。基于此,本论著试图从洗钱犯罪化之作用根本入手,辅以对国际社会影响国内反洗钱立法具体方式之探究,揭示洗钱犯罪化应对赃款跨境流转问题、服务协同追赃之当代价值导向。在此基础之
本书坚持刑法理论与民法理论并重,既从理论体系的角度阐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要理论,又紧密联系实际,预测和解决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或可能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力图对理论及实践均有所裨益。在内容上,本书侧重于研究对该罪的认定有较大影响并且争议较大的问题,例如对商业秘密在民刑法中的不同含义、该罪的构成特征、共犯与停止形态、与其他犯罪的界限等进行研究,尽量不做无针对性的探讨。
本书由长期从事高等法学教学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精心编写而成,按照我国经济法领域每部法律的原有框架,以重点法条为评析对象,列明每条条文所涉及的知识点,并针对知识点列举精炼小案例或经典习题,以正确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务操作能力。
本书围绕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理念一风险隔离,详细阐述资产证券化中资产转让的主体、客体、效果等基本理论知识,具体分析我国和国际上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与不足,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上的修正意见:作为资产证券化主体之一的特定目的机构,应采取特定目的信托而非特定目的公司的形式;应赋予将来债权可转让性并适度放宽对其的法定限制;对“真实销售”应采取形式主义而非实质主义的司法审查标准,以达到“破产隔离”的效果,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应以已有的国际公约为蓝本,构建资产证券化资产国际转让的统一实体法等。 读者对象: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立法者等。
本书坚持刑法理论与民法理论并重,既从理论体系的角度阐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重要理论,又紧密联系实际,预测和解决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或可能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力图对理论及实践均有所裨益。在内容上,本书侧重于研究对该罪的认定有较大影响并且争议较大的问题,例如对商业秘密在民刑法中的不同含义、该罪的构成特征、共犯与停止形态、与其他犯罪的界限等进行研究,尽量不做无针对性的探讨。
本书在借鉴幽内外先进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多年的教学和科研实践,立足本土,勇于创新,以“经济法是统筹协调市场经济运行的治国之法”为主线,全面论述经济法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法学说及其根源、经济法的基本属性、调控规制的一般原理,以及经济法的基本制度、发展趋势及其研究方法等;提出了诸如划分法律部门的实质标准是利益而不是调整对象和方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基石范畴等一系列带有根本性的独到见解,并由此推演出适应中国新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成系统的经济法理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说”。同时,本书注重研究与教学相结合,力求按“探索序”安排内窬进程,以期有利于经济法律研习者参考。
近年来,我国财税政策改革力度较大,不断推出新的财税政策,比如增值税的税率下调、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新冠疫情下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等等。本书紧跟专业前言,吃透 的财税政策,结合职业院校一线教学中的师生反馈和当前中高职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而设计编写的一本与《经济法基础》教材配套的学习指导用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1、2)理解与适用:新旧公司法衔接公司解散清算》是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的实施,加强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正确理解和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推出由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与专家学者联合精心打造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1、2)理解与适用:新旧公司法衔接公司解散清算》一书。除承继了我社以往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的各项优点之外,在写作团队、体例设计、内容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将实务审判指导与理论制度研究有效融合,力求做到权威性与理论性相结合、实用性与研究性相结合、可查性与可读性相结合、准确性和精确性相结合,使之成为“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的精品之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