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落实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这也是历年代表议案中突出关注的问题,也是此次修改增加的重要内容。现行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草案将其扩展增加为 “监督检查”一章,强化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政府责任。2.完善环境管理基本制度,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体包括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完善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环境保护规划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补充总量控制制度、完善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等方面。3.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衔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的规定,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做出重大修订,主要有七大亮点:放低公益诉讼门槛(拟增加环保社会组织等);明确党政同责;建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加强跨界流域监管;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增加罚款,还增加停业关闭等措施);扩大排污*范围(畜禽养殖场等注意了);总环评、检测机构与排污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多项规定极富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违法情节严重将被永久禁入;建立土壤污染责任人制度,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修复义务;用途变更为住宅前应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这次修改主要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 1.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将河长制写进法律中,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2.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的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对农业和农村的污染防治做了规定:首先明确要对农村的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国家要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规划建设农村污水和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二,关于农药、化肥的施用问题。此次修改明确提出在制定农药、化肥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应当适应水环境
*版配套已经出版到第24本,环境保护法*版附配套规定都是选取重要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配套收录实务当中与主法条适用密不可分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文件。本书以环境保护法为主法,同时收录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环境保护部相关的部委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照版)》分为《环境保护法》原文和修改前后对照表两部分。修改前后对照表用阴影、黑体、删除线来表示新法与旧法相比,替换、增加、删去的内容。
法学研究领域都不是什么私人园地,研究者能够形成并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实际上乃是公意。研究者表达通过研究而形成的意思,实际上只是把略显凌乱和模糊低沉的社会公意声音加以整理和放大并传输出去而已。但为了确保这种表达的真理性,表达者必须确信自己所传达的确实是公意的声音。法学是人的生存样式,从事法学就是以追寻法学真理的样式去生活,而人的生存是极其复杂的事情,其真理必然受各种各样因素的遮蔽。如果说自然科学的真理是要去揭示,则法学的真理则是要去说明。说明之为说明,必含有说服的意味。人们往往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的真理,然而当一个法学理论认识摆在人们面前时,对其真理性的考量就不会是简单的,争论在所难免。所以,在法学园地中进行劳作,就特别需要追求真理、献身于真理的精神。真理乃是某种神圣的东西,所以人
本书收录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法规,包括三个部分。部分欧美篇,主要收录欧盟、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二部分亚洲篇,主要收录日本.新加坡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三部分港澳台地区篇,主要收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本书收录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范围广、规范性好,其篇目整齐,条分缕析,十分方便读者查阅,具有很好的使用价值。 本书是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范本,能够帮助我国广大从事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政府官员、科技工作者、工程设计与运行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了解国际上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先进做法,对关注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的各界人士大有裨益。
当今社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等各个领域,以及涉及到全球、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面。环境法对于 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调整、控制和引导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合理性的来源如何?社会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集体行动的内在法律逻辑如 何?如何利用法治手段合理、有效地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实现环境与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代内、代际公平?回答诸如此 类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深入到环境法的法理与法哲学层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剖析和透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由柯坚所著,本书以生 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 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本书首先
《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环境法哲学》乃我国环境法学领域的拓荒之作,作为当代法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力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和发展。全书分为四篇:环境法学的认识论、环境法学的方法论、环境法的本体论和环境法的价值论。首先,本书对传统法学的认识论在生态危机方面的缺陷进行历史性反思和追根溯源拷问,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顺应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法认识论。其次,在对传统法学的方法论作出深刻剖析的基础上,《福州大学“东南法学”系列专著:环境法哲学》力图通过对后现代主义对环境法学方法论的影响、环境法学方法论对传统法学方法论的突破、环境法学方法论的法哲学视野、环境法学方法论与“生态人”模式、环境法学方法论与法律主体的扩张、环境法学方法论与法律制度的设计等基本问题的深入思考和逻辑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为了更好的宣传环境保护法,使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法特别是这次修订内容有全面、准确的了解,保证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对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逐条地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力求准确、通俗地阐释立法原意。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和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同志联合编写。
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机构,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用版2014*版)》收录常用法律文件,为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密切、直接的条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用版2014*版)》对重难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精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用版2014*版)》提炼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大大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中国水政要览(2000~2005)》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水政工作综述”。其中“水政工作概述”全面回顾和总结了2000~2005年全国水利政策法规建设、水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法律监督等主要方面的成就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水政工作大事记”则以时问为顺序,记录了这段时间发生的水政工作方面的大事、要事、新事。“水政工作概述”与“水政工作大事记”分别从横向分析综合与纵向回顾梳理,全面反映了全国这6年水政工作的发展历程和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重要文献”。选编了这一时期为水政工作指明方向、目标、原则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文件、指示、文章等;水利部领导在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之外,有关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讲话、文章也选编其中。 “水法规”。主
本书以图解的方式介绍和阐释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出了法律解读的生动性以及传播的有效性,试图直观再现《环境保护法》的全部内涵,以帮助广大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新《环境保护法》的主要精神与具体内容,更好地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本卷共设8个栏目,其中包括“环境法学基本问题研究”、“能源资源法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研究”、“外国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研究”、“环境法律制度研究”、“环境法学书评”、“案例评析”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进展”。这些栏目的设置与以往有所不同,明显的变化是增设了“环境法学书评”和“案例评析”两个栏目。这些栏目未必一定是以后各卷都要安排的栏目,因为我们本来就不想把《评论》办成一个先固定框架再往里面硬塞填充物的“千部一腔”的出版物,但同时也表达了我们的一些想法,比如,《评论》应尽可能地反映环境法学研究和我国环境保护实践的进展。
本书以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和民众的生态诉求为出发点,从环境法律的理念更新和制度创新两个层面研究环境法的生态化转型,旨在从法学的角度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道,是一部系统探讨完善我国环境法理念和制度的学术著作。本书从宏观上遵循“引出问题—法理分析—实证探讨—梳理归纳—研究结论”的研究思路。 注重学理性、实践性的结合,在选题设计和研究内容上均有一定的创新,以期对促进我国环境法学研究和环境法制建设有所裨益。 本书可供环境保护与资源管理相关领域的决策者、法学理论研究者、立法与司法实务工作者、高等院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及相关资源环境专业师生参考。
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资源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等方面的内容,还涉及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领域。韦贵红编著的《生物多样性的法律保护》通过对生物多样性的内涵、价值和目前面临的威胁的梳理,深入探讨了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资源多样性的法律问题以及严重影响物种多样性的物种入侵等问题,详细介绍了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关的生物技术与传统知识,尤其是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重要的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同时提出了我国目前法律体系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污染环境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个罪名,是一种违反国家环保管理规定实施排污行为并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 《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是研究此的专著,书中除绪论与结语外,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章,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概述;第二章, 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的界定;第三章, 违反国家规定 的解读;第四章, 严重污染环境 的分类解读;第五章,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的认定。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规划教材·环境法:制度·学说·案例》由十章内容构成,包括环境法基础、环境立法与环境监督管理、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污染防治法(上、下)、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解决。《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规划教材·环境法:制度·学说·案例》强调原理、法规、制度、案例的兼收并蓄;每章内容大致由四部分组成:知识框架图、知识点精解、案例分析和深度拓展思考题。“知识框架图”对一章所涉内容给予简要提示,有利于读者对一章的内容的总揽概括;“知识点精解”阐述一节的基本理论、制度,促使读者系统全面地把握相关知识点;“案例分析”筛选近年发生、有代表性的案例,结合相关法律规范、制度与学说展开分析,引导读者贯通环境法和社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水污染防治法主要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关于河长制;二是关于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三是关于饮用水保护。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水环境治理体系和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新法强化了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