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对象是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民事执行竟合,其是指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存在多个民事执行债权而产生的难以同时满足的现象。民事执行竟合包括终局执行与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保全执行之间的竟合。终局执行之间的竟合包括金钱债权执行与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以及非金钱债权执行之间的竟合。解决这些竟合问题的关键在于执行顺序的确定。目前立法中的执行顺序确定规则不完善且存在冲突,而相关研究比较匮乏。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解决各种民事执行竟合中的执行顺序问题。同时,初步涉猎民事执行中与刑事执行或者行政执行的竟合问题。
《多元恢复性刑事解纷机制研究》作为系统介绍并率先将恢复性司法引入中国司法实务的一名学者,作者近十年来一直致力于恢复性司法本土化的研究与探索。《多元恢复性刑事解纷机制研究》的形成历经近10年,为深入认识恢复性司法,作者以访问学者身份,赴英国就中国传统调解与恢复司法进行了专门的比较研究,并对两方恢复性司法的实践,到英国、比利时、加拿大等送行了专门考察。同时,为用好中国的本土资源,一方面,以江苏南通大调解为研究对象,对中国的传统调解制度历史演变进行了深入研究;另一方面,与公安司法机关合作,实证调研刑事司法面临的问题,并借鉴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和程序,探索解决问题的现实途径。《多元恢复性刑事解纷机制研究》是这一时期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的系统成果。
本书是一本系统研究民事证据制度的著作,主要内容包括民事证据的基本概述、证明对象、自认规则、推定规则、证明标准、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举证时限制度、证据交换制度、证据判断原则以及各种证据形式及其审查判断规则。本书立足我国的民事证据理论与实务,结合国外的有关证据理论和证据制度,运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轨迹和实际动作状况,对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构建作了详尽的论述,并对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本书适合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研究、学习的教师和学生以及司法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阅读,也适用于对民事诉讼法感兴趣的一般读者。
本书以仲裁权为主线,以研究仲裁权的价值为出发点,在界定了仲裁权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探讨了仲裁权的法律内涵及法律性质,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仲裁权的主体、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行使、监督和实现,以及仲裁权与审判权、行政权、调解权及仲裁事务管理权的区别进行了全面研究。本书以仲裁权的主体、仲裁权的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仲裁权的行使、仲裁权的监督、仲裁权的实现为脉络,对相关的仲裁理论与实践部下进行了全面而充分的阐述,对如何完善我国仲裁权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法律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书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 1、对仲裁权进行研究的深层意义,并不在于仲裁取得与运行的外在形式,而在于当事人主体利益的体现和主体权利的保护,对仲裁权的研究是对仲裁公正性的研究。
本书对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和相关原则作了详细论述。分为三编:编为刑事诉讼法原则概论,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概念、特征、体系、功能等;第二编刑事诉讼法公理性原则,讨论了程序法定、司法审查、审判中立等15个重要原则;第三编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政策性原则,包括配合制约原则与检察监督原则。
司法权是一种判断权,即法院享有的,对纠纷当事人的事实问题主张和法律问题主张依法进行判断,以维护法的价值的终局性权力。 一个完整的司法权形态包含着纠纷、法官和程序三方面的构成要素,可以把司法权划分为国家本位型、程序本位型和目的本位型三种理想类型。 司法权的理想在于,司法权能够在一系列相互对立的价值范畴之间获得一种观念和制度上的统一,实现对司法权的现实的。 实现司法权理想的途径在于司法改革,使司法权外部运动结构和内部运行结构合理化程度得到提升。 让我们保持对司法改革的理性期待!
内容简介
本丛书入选书目的内容全面覆盖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审判和执行的各个诉讼段中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本丛书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尤其是对管辖、证据、司法鉴定、强制措施适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刑事和解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从多角度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选择方案。
在海事仲裁中,伦敦海事仲裁的性、其制度的先进性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重要的海事仲裁中心,长期雄踞国际海事仲裁业的霸主地位,当然有其历史的地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伦敦拥有十分健全和完备的海事仲裁制度。伦敦海事仲裁制度不仅对英国仲裁立法,而且对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亦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与作为同行的伦敦海事仲裁相比,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还相当落后,海事仲裁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不断推动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伦敦海事仲裁制度无疑能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进而为实现我国海事仲裁业及海运业在新世纪的崛起和腾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书以英国仲裁法及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为主线,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从理论
本书的分析视角不是着眼于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与英美法系民事诉讼之间的比较,而是通过归纳两大法系的共同点,并与苏联及东欧民事诉讼以及我国民事诉讼进行比较,重点是找寻和发现两大法系与以苏联及原东欧国家为代表的诉讼体制的根本差异。 笔者在本书所提出的当事人主导型诉讼体制是我们民事诉讼法现代建构的一个参照模型,而且是一个比较抽象的、具有概念性的模型,而不是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是一种基本框架。
为了更好地配合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法律对于行政管理基本要求。 该书精心选择了大量近年来在我国发生的真实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例,依据法律分析其败诉的基本原因,为其他行政机关避免在作出类似行政行为时提供参考性的法律意见。我们选择行政机关典型败诉案例进行分析,其教育意义和分析价值远胜于行政机关胜诉的案例,它能够使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从中吸取败诉的教训。这些案例都是在我国行政管理过程中真实发生的,因此,其可信度和可读性更强。每个案例均分为三部分:(1)基本案情,描述本案的基本情况;(2)法律问题,提炼出本案所涉及的法律上的主要争点及行政行为的法律缺陷;(3)法理分析,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基本原因。
本书在充分论证程序合法性正当性的基础上,结合案例围绕程序合法性的保障问题一程序违法的遏制和制裁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分析了程序违法的立法成因以及中国现行程序性制裁制度存在的内在缺陷,并就程序性制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建议;讨论了与程序性制裁有关的三个重要的司法制度,即确保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司法审查机制之构建以及辩护制度之完善。该研究对于时下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春秋郑国大夫子产闻哭断案,顾恺之判妻子剖尸案,武则天误判驸马谋反案,名妓赛金花逼死人命案……看《大宋提刑官》,读《洗冤集录》,讲历史疑案,揭开断狱神手的秘密,走入真实的社会生活。 本书围绕《洗冤集录》这部世界名著展开,解析其中记载的尸体检验制度与方法,来向读者展示中国古代有关尸伤检验方面的法律文化形态。每篇以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相关情节引入主题,再穿插讲述有关的古代奇案故事、历代相关的法律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某些习惯与“陋规”,并在节后载录《洗冤集录》相关原文(并不完全按照其原有的顺序),大致形成“案发当时”、“断案宝典”、“揭密疑案”、“附录原文”四个部分。全书还附有一篇《正说大宋提刑官宋慈》,介绍历史上真实的宋慈及其断案宝典《洗冤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