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我国台湾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民法研究系列著作中的一册,已在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多次出版,且享有很高的赞誉。2009年曾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对大陆法学研究和教育有深刻影响。 《侵权行为》作者以侵权行为法为研究对象,分别就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体系、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比较、论述,并贯穿了比较法学、案例法学的精髓,使读者透过每个法律问题,体会到侵权行为法的博大精深,既有学术价值,又有实践意义。
本书旨在深刻发掘现代公法制度体系中蕴藏的丰富的统一性。研究表明,在现代公法主体制度、行为制度、程序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中,普遍存在着部门公法之间的共同性、关联性和交融性制度,它们将分散于各部门公法中的公法制度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保证了公法制度体系的“形散而神聚”。当然,本书的探索只是推开了统一公法世界一扇长期虚掩的门,使我们身临其境于现代公法制度的统一性之中,看到了统一公法学与公法实践需求之间的契合性,而远没有登堂入室。
本书结合台湾地区""民法""和具体实例,主要阐释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分析讨论一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概念、体系构造与思考方法。并特别讨论了侵权行为法上的公平正义与经济效率的关系。本书对于特殊侵权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立法研究》以“基本理论是立法依据,制度设计是立法内容,模式选择是立法技巧”为逻辑,立足于我国PPP亟须立法的关键性问题,以科学的事前规划、完善的过程监管、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公平的风险分担为目标,本着重点突出、结构简洁的立场,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基本理论、法律实践和法律冲突等基本问题为研究核心,沿着“法律制度建设”和“立法方法与技巧”两条基本思路,通过对域外PPP立法体系、立法模式、法律文本、制度设计的全面把握,结合我国目前PPP立法现状,提出以统一立法为基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结合的立法模式选择,对我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立法进行实证考察和制度建构,并提出相应立法建议,完成“如何立法”的研究目的。
本书立足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的资料,关注贵州省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省的重大举措,全面反映2017年贵州省法治发展的进程,深入解读其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贵州省今后的法治发展形势予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本书从航空领域的时间里入手对相关的问题进行法律解析,并从理论层面对不同的航空案件进行分析,比较我国与国外对相关领域的不同观点与规定,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这是一本公司破产重整法律研究与实务操作完美结合的工具书,全面剖析了破产重整各个阶段的法律实务操作。对破产案件的启动、债务人财产、债权及清偿、重整中的疑难问题、热点问题,总结过往经验、提出实务应对。此外,本书还涉及管理人履职风险等实务问题。本书定位的主要受众群体主要为从事破产法律实务的法官、律师、审计评估及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破产法及相关政策或对此感兴趣的学者、高校学生、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务人员等,本书既可作为操作指引,也可作为研究、学习资料。
本书结合台湾地区""民法""和具体实例,主要阐释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分析讨论一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概念、体系构造与思考方法。并特别讨论了侵权行为法上的公平正义与经济效率的关系。本书对于特殊侵权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文库研究的问题均为刑法学界关注度较高、理论较前沿的问题,包括虚假诉讼、经济犯罪规范解释、期待可能性研究等。
本书结合台湾地区""民法""和具体实例,主要阐释侵权行为的基本理论;分析讨论一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概念、体系构造与思考方法。并特别讨论了侵权行为法上的公平正义与经济效率的关系。本书对于特殊侵权
该书以“药家鑫案”“许霆案”“黄碟案”等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案例为研究“标本”,以法学家的理性、敏锐和洞察力,从那些被人们、甚至法律人有意遗忘、主动省略或懒得验证的但却至关重要的情节和事实入手,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思考和结论, 启发意义。 作者认为,中国法理研究应当坚持的进路是:摆事实、讲道理(法理)、断是非。三者的顺序也不能乱。只有针对普通人确实能经验感知的事实,才能展开可分享的说理,虽然由于对相关因素的评价不同,甚至因为自我利益的驱动,各自得出的判断并不一致。这正是本书的追求。 这是一种 生动也 开放的案例分析。虽然这些案件都已尘埃落定,但它们留给人们的思考空间仍然很大,作者提出的问题以及有关的讨论本身,仍有意思,仍值得我们深思。 本次修订对全书文字做了些许调整、修改和补充
本书旨在依循法治的理念, 综合运用语义分析、功能分析、规范分析、历史分析、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 对行政程序证据制度做较为深入的阐释。
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础理论的研究,体现在第一章中。首先,该章对既有的农业法研究成果进行了评述。其次,对现行《农业法》进行了整体审视。再次,对《农业法》的整体缺漏从体例编排、制度内容、规范表述等三方面进行了全面揭示,并附带提出修改与完善的思路或具体建议。最后,主要阐述了《农业法》修改与完善的法学方法论。第二部分是对《农业法》各具体章节的修改与完善建议。选取了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全部规范内容,第六章“农业投入和支持保护”中的金融条款、农业保险条款,以及尚未入法的农业补贴等作为重点论述对象。对《农业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检视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规范修改建议。
本书是“盐野宏行政法教科书三部曲”之二,分三部分论述第三编行政救济论。以“行政救济法的观念”为绪论,以“行政争讼的观念”“行政过程中的争讼”“行政事件诉讼”论述行政争讼法,以“国家补偿的观念”“国家赔偿”“损失补偿”论述国家赔偿法。文前附有文献列表,文后附有判例索引和事项索引。本书采用传统行政救济法体系,对行政不服审查、行政审判、苦情处理等行政过程中的行政争讼予以全面考察,结合《行政不服审查法》和《行政事件诉讼法》的修订,对应《行政判例百选》新版的内容,反映判例和学说的进展,形成与时俱进的法规范解释适用范式。本书从行政不服审查,到行政事件诉讼,再到国家赔偿、损失补偿等领域,广泛涉猎、追踪判例和学说的动向,让理论紧密联系实践,展示了完整、系统的行政救济法体系和经典的行政救济法
本书稿为南京大学—哥廷根中德法学研究所组织编写。致力于推动中德两国在经济法、民法、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各个部门法领域的理论沟通与交流。共分三个栏目:“学术专论”“法学经典”与“纪念·缇德曼教授”。“学术论坛”收录了对于两位德国法学家文章的中译版:《个别约定中的补充解释》《COVID-19对法和促进创新的挑战》,以及国内五位学者关于德国法的比较研究,包括靠前经济法、审判程序、网络犯罪立法、行政协议、法学教育五方面的内容。“法学经典”则选取了德国法学家鲁道夫·斯门德在柏林大学庆典上的讲话。“纪念·缇德曼教授”专题则包括南大法学院博导孙国祥写的纪念文章《经济刑法的奠基与构造者——悼念缇德曼教授》,和缇德曼教授的演讲报告《欧洲的经济刑法——以2010年西班牙刑法典修订为契机的评价性解释
《七国宗教法制的基础与前沿》乃 西方法律与宗教学术论丛 的第五本,由国际知名法学家小约翰 威特(John Witte ,Jr.)组织选编而成。各位作者皆是宗教自由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功底深厚;所论将推动我国学界比较法学、宗教自由以及普通法国家的文化等多项研究。
该书以“药家鑫案”“许霆案”“黄碟案”等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案例为研究“标本”,以法学家的理性、敏锐和洞察力,从那些被人们、甚至法律人有意遗忘、主动省略或懒得验证的但却至关重要的情节和事实入手,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思考和结论, 启发意义。 作者认为,中国法理研究应当坚持的进路是:摆事实、讲道理(法理)、断是非。三者的顺序也不能乱。只有针对普通人确实能经验感知的事实,才能展开可分享的说理,虽然由于对相关因素的评价不同,甚至因为自我利益的驱动,各自得出的判断并不一致。这正是本书的追求。 这是一种 生动也 开放的案例分析。虽然这些案件都已尘埃落定,但它们留给人们的思考空间仍然很大,作者提出的问题以及有关的讨论本身,仍有意思,仍值得我们深思。 本次修订对全书文字做了些许调整、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