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介绍了英国商务仲裁历史悠久、制度成熟、影响深远,可以说,英国仲裁是国际商务仲裁的代表和缩影。《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正是以英国1996年《仲裁法》的相关理念和具体规定为主线,一方面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进行细致梳理和解读,另一方面对大量先例以及作者亲历的案例展开深入探讨和剖析,阐释国际商务仲裁规则。全书共十三章,主要涉及仲裁条文、国际仲裁有关的不同法律与冲突、委任仲裁员和启动仲裁程序、法院与仲裁的关系、仲裁管辖权、可仲裁性、仲裁员的公正与不偏私、国际律师会关于国际仲裁中利益冲突的指引、1996年《仲裁法》生效后违反自然公正的主要案例介绍、中间措施、费用担保、中间程序以及仲裁的机密性。中国正在越来越多地涉足国际商务仲裁领域,作
《行政诉讼实务指引》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蔡小雪、甘文共同撰写,对行政法理论框架集行政诉讼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对行政审判时间及行政法律制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现有的行政诉讼法理论一般偏向于法条释义,而《行政诉讼实务指引》对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全新的构架,尤其是摆脱了长期附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缺陷,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行政诉讼法理论书籍。
该书是作者多年的研究成果,是日本行政法学关于行政裁量研究的一部重要著作,该书系统阐述了自由裁量的界限与法院统制的关系、裁量论的推移、裁量的界限、裁量的统制中行政踩裁判的界限,以精炼的语言清晰地整理了德国行政裁量的学说史,对于把握行政裁量论的脉络具有重要价值。
《民事裁判既判力问题新探索》共分成了三编,靠前编既判力理论——以特殊民事裁判为中心。该编分为五章,靠前章为民事既判力效力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第二章为法院调解的既判力、第三章为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第四章为离婚判决的既判力及其程序保障、第五章为示范诉讼判决的既判力;第二编既判力应用——以知识产权救济程序为中心。全编共计七章,靠前章为商标权利复合救济程序的排除适用、第二章为商标纠纷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探析、第三章为知识产权救济程序中已决事实预决效力概论、第四章为知识产权行政救济程序中确认事实在其他救济程序中的预决效力、第五章为知识产权行政诉讼中已决事实在其他诉讼中的预决效力、第六章为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已决事实在其他救济程序中的预决效力、第七章为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中已决事实在其他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刑事诉讼的过程主要是围绕着证据进行的,即在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证据规则是规范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个规定以现行法律为根据,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外国有益做法和吸收法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作出有力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突破性和创新性。《刑事证据规则运用手册》融合相关具体规定,逐条解读两个规定条文,深入阐释法条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和适用要点难点;遵循注重实用的原则,精选典型案例,以两个规定为视角重新审视,详解具
现代的法律已经逐渐脱离原始法的直观、感性的想像,变得愈来愈抽象和晦暗不明,与工商时代的多种语境、关系和变数扭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被多重意义、多种系统环境包裹着的系统。生活在当下的每一个人,哪怕是创造法律身形的立法者和专事研究的法学者亦难以窥览其复杂交织的全貌。不可否认,秀的法学者都会在这个利维坦面前显得局促和惶惑。我们似乎普遍具有的无力感。
《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首先将刑事司法的基本理论、法律知识与办案的具体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并以此基础展开对公诉业务的探讨,使研究深深扎根于我国司法实践;其次,《审查起诉重点与方法》提出紧贴时代脉搏的理念,为公诉工作理念的调整提供了具体依据;再次,对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相关问题的深层次思考,提出了从较高层次改进公诉工作的设想。
中国在20世纪初叶进行法制改革之时选择移植了德国法的模式,自此之后,从德国法继受过来的一整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即逐渐地融人中国社会,并且现在已经成为中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故此,在这块渗透着德国法养分的广袤土地上借鉴、学习和参考《德国民法典》,是应当有着深厚的内在基础和关联的。法制和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时间性质的过程,在这个时间过程的进行中总是在不断地融入和吸纳人们的智慧,并且同时在不断地扬弃那些陈旧落后并妨碍发展和进步的内容,因此借鉴和学*是必要的,而且也是理性和明智之举。如果在这个基础之上能够将中国的固有法与外国的继受法相结合,并进而像德国那样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再创一个“潘德克顿”时代,那么这虽然是最为令人企盼的结果,但更加要求一代甚或几代学者付出巨大
本书以实务为主、理论为辅,重点涉及实践中的法律空白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一是程序性规范缺失,包括诉讼当事人的确定、当事人的异议事由、执行依据的种类、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间、案外人另行提起诉讼的处理等。二是分工不明确。该类案件的处理经常涉及法院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与衔接,还涉及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之间的协调等诸多问题。三是多个生效法律文书的冲突与竞合。案件审理中,经常出现案外人、申请执行人都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主张权利,而各法律文书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的情况,表现为案外人另行提起诉讼的处理提起诉讼的处理与案外人依据另案确权判决、形成判决或给付判决主张权利阻却执行等。四是实体权利冲突无明确的裁判标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涉及的问题是在同一执行标的上负载多项权利。实体权利能否阻却
《行政诉讼实务指引》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蔡小雪、甘文共同撰写,对行政法理论框架集行政诉讼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对行政审判时间及行政法律制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现有的行政诉讼法理论一般偏向于法条释义,而《行政诉讼实务指引》对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全新的构架,尤其是摆脱了长期附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缺陷,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行政诉讼法理论书籍。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交互诘问制度之展开,面临所有犯罪证据必须在法庭呈现,接受检验与挑战。侦查中榆察官不仅要有“发掘事实”能力,并要有在法庭搜集尤暇疵证据“证明事实”的能力,此为保障人权成为普世性价值下无可规避的责任。今后科学证据论证势将成为地区法庭攻防胜负之关键,为正确理解物证及法医学鉴定结果之证据价值,充实刑事鉴定与刑事证据法知识,已是审、检、辩、警刻不容缓之要求。本书尝试建构联结法律与科学之桥梁,以一位法律人的观点,探索科学证据在司法实务应用之诸项课题。内容探讨以人身为主之科学鉴定与刑
中国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诉的种类。虽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对判决内容的不同规定可以将判决分类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变更判决,并相应地也可以将诉作出诸如维持之诉、撤销之诉、履行之诉和变更之诉等的分类。但是在起诉、受理、举证责任、对诉讼请求的实体审查等具体诉讼制度中,并没有对诉的不同种类予区别对待。读了本书之后,您会发现德国与中国的情况不同。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优势与作用,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当前形势下,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所带来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导致了社会矛盾主体的多元化和矛盾纠纷的多样化、复杂化,这也给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新的挑战。为此,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基本思路、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为核心的人民调解工作,已成为维护当前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然而,人民调解工作的现实状况是缺乏专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这使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没能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工作在线的人民调解员来说,更是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