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是我国近代宪法思想之主要流派,是为国立宪之起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君民共主思想、二元君主立宪思想、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君民共主思想是中国近代立宪思想的起点,对冲破封建枷锁,引进宪法思想与制度做了清道夫。由君民共主到二元君主立宪,次在思想上对君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思考,并构想出了若干宪法制度,为清末立宪实践提供了思想和基础。但是二元君主立宪仍然保留了君主很大权力,国民仍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因此,当社会对清廷二元君主立宪表现出不满时,就迫切需要唤醒民主召开国会,推行议会制君主立宪。于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也就应运而生。清末君主立宪思想变化多端,内涵丰富,但其核心内容却有迹可循,例如保留君主、组织议会、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等都思想大同小异,只是论述的方式与视角在不断变更而已。
《中国监察通鉴》全书约300万字,共11卷。专家们一致认为,该书是部系统研究中国监察制度的学术专,填补了多项历史空白。与其他学术专相比,该书的鲜明特色在于侧重于从资政的视角治史,用大量篇幅总结了历朝历代治国理政的成败得失,阐明了制度反腐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剖析了监察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的独值和深刻内涵,为我们学习、了解、研究古代监察制度建设及反腐倡廉的历史,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珍贵史料。 《中国监察通鉴(隋朝卷)》是其中的隋朝卷,内含隋朝监察制度概述;隋朝的廉洁与贪腐状况;隋朝监察制度;隋朝监察系统演进及其职责权力;隋朝廉政举措对隋政权运行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隋朝监察体系建设的基本特色;隋朝监察系统的演进;隋朝监察文化、监察思想;隋朝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经验与教
从一种贴近解释策略而来,预期与法律问题能推到《法律、立法与自由》的基本道路上:重构发现法律一脉,并试图批判、教导立法一支,也就是在时间所绽放出的不确定性中,预期与法律竟要如何的相互联系,以生出含有确定性的秩序。 沿着预期与法律的路向,法律带入真正的个人主体性,具备一种作为的力量,也离弃封闭和静态之事。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在我们的古典文化中,经学、史学、文学等学术领域都曾有过极为灿烂的成就,成为全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正如其他任何国家的文化传统一样,中国古典学术文化的发展并不均衡,也有其缺陷。最突出的是,虽然我们有着漫长的成文法传统,但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却迟迟得不到发育、成长。清末以降,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外来文化的影响以及法律学校的设立,法学才作为一门学科而确立其独立的地位。然而,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坎坷曲折的历史终于使法律难以走上坦途,经常在模仿域外法学与注释现行法律之间徘徊。到十年期间更索性停滞。先天既不足,后天又失调,中国法学真可谓命运多舛、路途艰辛。 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国策的确立、法律教育的恢复以及法律制度的渐次发展提供了的良好环
中国法制历史的内涵极为宽广,富有时空的民主性因素。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就是为了正确认识法制在漫长发展中如何不断的完善自己,以及它在社会的进步当中所处的位置和价值;就是要从固有的法制历史中总结出理性思维的成果,为当前的法制建设提供准确的历史借鉴。 本书分为形成期、确立期、定型期、发展期、转型期这五个时期,对中国法制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