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关注中世纪的法律叙事。分为三编:第一编 王国的法:英格兰。第二编 城市的法:威尼斯。第三编 社会生活中的法:行会。中世纪很遥远。它的遥远,还不仅仅在于时间与空间的差异,史料的欠缺与残破更是给遥远铺上了一层水雾。与中世纪时期作品的对话需要想像力,要在不确信中寻找确信。面对支离破碎的拉丁文残卷和欧洲地方化的语言断片,研究者不得不发动脑力去补全,去倾听,然后又忍不住发问。这样一个遥远的中世纪,随着研究的进展,呈现出越发清晰的轮廓。无论这种轮廓是来自后世的建构亦或想象,还是本样如此,在图片、资料、文献的不断解说中,中世纪成为可以碰触与讨论的具象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人们的国家与社会、制度与生活、忧伤与快乐不断重塑起来。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26n
16世纪,西方传教士的接踵而至为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基础。 然而,直至清初,他们才开始把西方法律、法学带到中国。当中国传统法制遭遇西方文明,中国近代法制又有怎样的发展呢?《法制史话》从清初国际法的传人开始,到中西法律的磨合,再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以丰富的史料,向读者详细介绍了西方法学的引入对中国法制传统的影响,以及中国近现代法制的发展历程。 《法制史话》的作者是李力。
《中国法学史纲》从汉语“法学”一词的入笔,系统梳理了中国古代法学的诞生、发展、兴盛、成熟到衰亡,近代中国法学的成长,以及1949年新中国建立至今现代中国法学的变革之两千五百余年的历程。 全书对在此过程中,中国法学各个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以及这一形成和发展背后所涉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进行了论述,对推动中国法学从古代向近代乃至走向现代化的历目前有名法学作品和法学家(律学家)进行了具体的点评,对中国法学史在中国学术发展史中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给予评价,很后作者还阐述了对法学发展之规律的基本看法。 本书资料翔实,条分缕析,是研习中国法律学术史的力作。
宗教立法是国家有关宗教的政策与法律规范的统称。本书以跨学科的方法,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清代中国中央政府西部宗教立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形式、立法进程,及其对宗教行为、宗教财产的法律调整等问题。有清二百余年,中国中央政府以解决西部政治统一与民族问题为根本目的,逐渐确立起维护国家政治统一、因势利导和循序渐进的三个基本指导原则和丰富的法律形式。对藏传佛教的立法主要以重要政治事件为契机而逐渐展开,形成了以《喇嘛事例》为标志和中心的较为完善的核心法律规范体系,确立起喇嘛敕封、喇嘛朝贡、喇嘛僧官等系列管理制度;对伊斯兰教的立法在乾隆四十六年之前,以其谕旨为主要法律形式,以习惯法为重要补充;之后,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形式。总之,清代西部宗教立法以维护国家统一和西部地区政治稳定为首要原则,以藏传
本书回顾了自殷周至清末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的全过程,阐述了中国法律近代化变革以来中国法律思想的巨变等各方面的内容。
法律是人类历史的缩影。本书揭示了西方各个时期人类法律文明发展的漫长而艰苦的跋涉历程,以及从孜孜以求的目标直到人类成就的的求索过程。在西方历史中,许多戏剧化的历史事件一般都与法律相关联,这些事件在本书中都有描述,这就使这部洋洋几十万字的学术专著,以人性化方式来讲述枯燥乏味的法律历史,因而具有情感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