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逸史:转型时代的法律人》是一本近代法政人物史、学术史的随笔集。全书以近代中国法律史上的法政人物为对象,通过爬梳回忆录、期刊、报纸、日记等史料,还原清末民国新旧交替时代法政学人的多面形象。 《法政逸史:转型时代的法律人》并不是严格学术意义上的人物传记,但也并非纯虚构描写,而是以史料为基础,以通俗的故事化文笔,让这些法政学人在逸闻趣事中展现出特有的人格品质,进而让我们回到那个中西法律文明对撞的时代,体会作为法律人个体的学术理想与命运沉浮,思考同为转型时代的当今中国法律学人的责任与担当。
本书通过对英美判决书的发展和功能的研究,发现法律隐喻大量出现于法律学者的论著、司法判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从观念史的角度详细追溯分离之墙、市场隐喻、寒蝉效应、被动的听众、言论是火、诉权、 法人是人、以及知识产权法和财产法中频繁出现的法律隐喻概念,就能理解和明白法官把隐喻作为一种启发方式,在疑难案件中思考和形成适用于各种新领域和新问题的法律假设,并且用隐喻做出富有说服力和逻辑性的论证,进而使法律隐喻有意或无意地渗透到法律话语过中,影响了法律职业人士和社会公众认识和理解某些新法律概念的方式。这就能深刻揭示以隐喻形式表现的法律术语如何从一个个普通观念发展、演变为某些重要的法律概念或原则,最终建构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因为从观念史的角度看,任何制度本身就是某个观念的
作者追随法国法学家孟德斯鸠,而力图推陈出新,以 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 的原则,开创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先河,奠定了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是为法学理论的一部经典之作。本书联系古今中外的法律传统和法律现象,用深入历史文化中的方式表达了对社会问题的关切。这些文章曾经以其锐利之思想、清新之文风而引人瞩目,不但令众多外行一窥法理堂奥,得以亲近法律,同时也使法律学子领略了法律写作的另一种样式,耳目为之一新。
比起美国稳步演进的宪法史,中国几经更迭的宪法史,看似是一笔 失败的遗产 。但问题是,人们是否可以抛开历史而理解现在?是否可以凭空制造出理想的宪制?所谓 失败的遗产 难道不是妄想凭空制造出 美丽新世界 的产物吗?抛开这笔 遗产 ,人们是否有可能理解新中国宪制的本质以及构想未来宪制的可能方案? 中国宪制的发展必然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看似截然的断裂,实则有内在的关联;未来中国的宪制更不可能抛弃与这笔 遗产 的历史联系,甚至可以说,只能从这笔 遗产 中生发出来。 本书旨在探究一个困扰中国人一百多年的问题,那就是 宪法何以中国 : 为什么自清末以来,中国需要现代宪法这么一个西方舶来的 劳什子 ? 中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宪法,以及宪法如何在中国落地生根? 新中国宪法史一路磕磕绊绊,终于在以 八二宪法 为开端的改
第一章 法典、法典化与法律体系 br 一、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总体特征论说 br (一) 律令体系 说 br (二) 律例体系 说 br (三) 典例体系 说 br (四)其他观点 br 二、法典化与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发展演变的历史分期 br (一) 法律体系 的界定 br (二)法典与法典化 br (三)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发展演变的历史分期 br 第二章 前法典化与 礼刑体系 发端 br 一、礼之治 br 二、刑之罚 br 三、其他法律形式 br 四、 礼刑体系 与西周 大一统 政治 br (一)西周的 大一统 政治 br (二) 礼刑体系 对西周大一统政治的卫护 br 五、 铸刑书(鼎) : 礼刑体系 的瓦解 br (一)从 以刑统例 以刑统罪 到 以罪统刑 的转变 br (二)从多元立法权、司法权到一元立法权、司法权的转变 br (三)以成文刑法为代表的制定法逐步取得主导地位 br 第三章 首次法典化与 律令体系 成型 br 一
在两千多年漫漫的中国法制长河中,汉、唐是两个相当关键的时代,其之于传统中国法文化的形塑与发展,具有承先启后的深刻历史意涵。 作者深耕细犁中华法史四十余载,融冶史学、经学、律学于一体,凝萃成书。书中主要以儒家传统之礼贯通脉络,总分二部,上篇专研两汉经义折狱,下篇探究《唐律》立法原理。本书结构坚实,考案缜密,兼重实例,间援当代法学观念作诠释,有发明古今之效;而论证严谨,晰理至明,孤诣独照,勾勒出汉唐法律文化的绝代风华。
本书精选全国唯一大型法治新闻半月刊《检察风云》深受读者喜爱的“史海钩沉”、“往事钩沉”栏目文章,旧案重提,反省历史,以史为鉴,警醒世人。具有很强的故事性和可读性。本书包含“风云人物”、“往事回眸”、“旧案重提”三部分。涉及的传奇人物既有二次复出时的邓小平、改革开路先锋任仲夷、也有真理标准讨论时的谭震林;列数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种种谜团,既有中山舰事件之谜,1943年的献九鼎闹剧,也有赵树理之死、以群之死等。讲述的旧案奇事,既有梅兰芳宅枪击案,中统的美人计,也有名噪一时的上海“行总舞弊案”、京都戏院大血案。
民国战事频繁,纷乱迭起,纷争不已,同时也在艺术界、政治界、军界等方面留下了重重迷雾。军统内幕、党派纷争、外交交锋……许多民国事件因种种原因而成为秘案。这些事件虽广为流传,很多人都曾耳闻,但其谜底、真相和详细经过却又鲜为人知,十分神秘。本书讲述了民国时期影响,也最为神秘的十个案件,推理案由,解密档案,解析悬疑,并配有大量历史照片,为读者揭开民国政治社会的真实面貌。
本书聚焦社会剧变的北洋时期,详细梳理了其时民事司法审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考证和分析了北洋时期民事司法审判制度的基本结构、司法官制度、司法权限和民事审判程序,探究了法制在社会运行与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法律与习惯的关系、法律移植与法律本土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这一时期民事审判制度及其实践对当下我国的司法改革具有怎样的启发和借鉴,以期发掘出 转型 时期社会运行与治理的规律。
中国古代法律是指自公元前21世纪建立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时起,至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时止,中国近四千年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总称,包括奴隶制社会法律和封建制社会法律。 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始起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善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禹刑、汤刑、九刑分别是夏、商、西周法律的总称。西周时期是奴隶制社会法律最完备的时期,在周公的礼治学说和“明德慎罚”思想的指导下,西周提出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如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等,对此后封建社会的立法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礼治思想则是后来儒家学说的基础。
《公主之死》是一部法律史作品。作者爬梳史料,详细讲述了北魏兰陵长公主被驸马殴打流产致死这一经典案例的来龙去脉,以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的写作方式探讨了婚姻暴力、性犯罪、亲属容隐、连坐、夫家认同、男尊女卑等重要而深刻的法律及婚姻伦理议题。 通过零星残存的条文、案例和判决,作者分析了儒家官僚集团与皇权在确定涉案人员罪名及刑罚轻重方面的共识和分歧,深刻揭示了汉唐之间几百年里女性的法律地位情况、法学和司法的传承状况,显示出虽然从汉朝开始婚姻和家庭伦理已被纳入法律规范之中,但儒家伦理法制化的进程是曲折的,在胡汉交融的北朝时期,夫尊妻卑的伦理并未 进入法律体系之中。读懂这一案件,对于中国法律“儒家化”或“父权化”的发展过程,以及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会有 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