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法学院 刑法分论 考题解析》(第2版)一书主要收录了五套刑法考题及十多万字的考题解析。这五套大型案例题目被网友封为 神考题 名作,分别被定位为 巧合 悲情 宫斗 史诗 和 穿越 。 题目设计不仅情节曲折,涵盖大量的知识点,而且充满了对人性的关照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思考。 书中,作者按照刑法案例解题框架展开分析,为每套题目附上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以期读者以一种边看故事、边做题、边学习刑法理论的方式,熟悉掌握刑法分论的学习要点。后,作者通过书中的考试赠言告诉每一个法律人,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对时代变迁的把握也是法律之学中极其精妙、重要的一部分。 第2版在增加了新的考题和答案的同时,也更新了书中涉及的法条和引注。
法律漏洞是指实证法违反计划的不完整性,其功能为界定 法律外的法之发现 领域,从而区别于 依据法律的法之发现 (解释)和 违反法律的法之发现 (修正)。漏洞领域与法律解释的区分标准为规范之可能文义,其最外部边界取决于作为整体的法秩序。漏洞确定的标准包括实证法规定本身、实证法的评价(尤其连同平等原理)以及普遍性法原则及法价值,由此决定三种不同的法律漏洞:拒绝裁判漏洞、目的性漏洞与原则及价值漏洞。就漏洞确定与填补的关系而言,二者在拒绝裁判漏洞的情形彼此分离,在目的性漏洞的情形保持统一性,而在原则及价值漏洞的情形,漏洞确定则为填补指明大致方向,由此便能揭示 可能 必然 和具有 具体化功能 的三种类推。漏洞填补之界限在前两种漏洞的情形分别涉及不可填补之漏洞和禁止类推的问题,第三种情形兼而有之。
《法理论的社会学进路》原作是众多知名学者以简短篇幅讨论学科前沿议题、彼此争鸣的 基本原理丛书 法哲学 (Cambridge Elements Series Elements in Philosophy of Law)中的一部。《法理论的社会学进路》运用社会学经典理论与经验素材批判性考察了分析法哲学家围绕 法律是什么 这个问题所提出的一系列命题,内容涵盖法律的人造物理论、法律的社会建构理论、法律功能与法律性质、法律体系与生活的脱嵌、法律的指引功能以及社会实效命题等英美法哲学中一系列经典与前沿主张。《法理论的社会学进路》试图表明:有关法律的哲学分析和经验研究当然存在重要差异 分析法哲学无须成为社会学法学,科学也无法解决所有关于法律的哲学问题;但两种研究进路却可彼此借鉴,法理学研究应当对经验素材和经验研究方法抱持更加开放的态度,有关法律性质的哲学分析应当得到
《 论犯罪与刑罚 (增编本)》是法学经典名著,自2008年出版以来,已加印4次,销售2万多册。之后我们又出版过一本《贝卡里亚刑事意见书》六篇。我们拟将这两本书合并,推出一个精装版,一方面这是至今为止贝卡里亚的作品合集;另一方面,经典著作值得反复阅读长期保存,因此推出经典著作的精装版以便珍藏。
本书通过对 架构 这一网络法原初概念的重新理解,解释数字生产方式的出现如何推动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和政策调整, 架构 不仅是规制性手段,也是生产性空间,集中代表了数字生产方式需要法律保护的核心利益,围绕这一利益诉求,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数字经济生产过程和控制过程的一体两面,以及互联网从开放走向封闭的内在逻辑。
在当前的人工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算法和蓬勃涌现的新技术不仅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被用作规制工具治理和塑造着人类自身。《法律3.0:规则、规制和技术》通过将技术问题摆在法律思考的突出位置,提出了 法律3.0 的概念 利用技术方案而不是法律规则来实现规制目标。与秉持融贯主义思路的法律1.0和秉持规制工具主义思路的法律2.0相比,采取技术主义思路的法律3.0通过对产品、流程、空间乃至人的设计而完美预防了问题的出现。这在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实效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规则和法律推理方式提出挑战,引发人们对伦理和法治的关切。 《法律3.0:规则、规制和技术》认为,我们已经进入规则、规制和技术三种思维与对话并存的法律3.0时代,需要重新构想和塑造法律,通过把技术工具纳入法律所在的规制环境以拓宽法律研究的领域,并将技术治理置
我们一直认为,美国是一个奉法律为终极目标的国度,但是本书却为我们揭开了美国法律的另一层面纱,让我们看到了美国法律的深层思维结构,法律也被当作实现某种社会政策、目标,甚至是个人和集团利益的工具。我国法律工具主义的思维可谓根深蒂固,从根本上影响了我们对西方发达法治理念和制度的引进,而对美国法律工具主义和法治关系的探讨将会十分有助于我们自身的法治事业。 《法律工具主义:对法治的危害》是一本十分罕见的著作----一本足以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看待法律的方式的著作。该书以让人赞叹的简洁、博学与清晰完成了三个实质性的任务。首先,它追溯了法律工具主义在19世纪和20世纪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发展历史,考察了堪称我们法律中*为基本性的一些假定的起源。其次,该书考察了法律工具主义思想在当代法律思维中的
本书是北京科技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针对大一社科实验班学生及对法学感兴趣的社会学习者,是一本法学入门的通识类教材。该教材与现有教材相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以电影和文学作品等具有审美性的载体作为法学原理的引入方式,帮助没有接触过法学的社会学习者或大一学生掌握法学的基础原理和知识,让学生在审美和愉悦中学习。第二,本教材针对现有法理学教材普遍存在的理论抽象难理解、枯燥性等问题,以电影和文学作品降低法学原理的理解难度。第三,本教材以2024年即将在中国大学慕课上线的课程《法理学 文学艺术作品中的法理呈现》为基础,是对慕课脚本的系统化呈现。教材将法学原理分为十二讲,并通过电影、文学作品进行分析,帮助学生了解法学的最基础知识。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现状存在显著不同,各地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千差万别。我国《宪法》规定: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不过长期以来,我国央地权力的分配时常陷入 一放就乱、一收就死 的困局,重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制度化的权力结构尚未形成。要降低地方权力空间的模糊性,更好地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须诉诸法治,以法律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权力安排;其中,中央和地方立法权的配置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 基于上述背景,《央地关系中的立法》力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在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应当如何配置。这一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个子问题:其一,中央和地方在事务领域上应当如何划分;其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沉默在私法体系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在民法总论领域,沉默可以构成真正的意思表示或者意思表示的表象,也可以是容忍代理或者表见代理。在合同领域,沉默可以构成真正的承诺或者承诺的表象,又可能构成某项义务的违反。在侵权领域,沉默可能构成以沉默方式作出的被害人允诺,又可能构成以沉默方式为侵权行为。沉默是否具有法律上意义以及具有何种法律意义,归根到底涉及意思自治和信赖保护之间的互动和权衡关系。本书深入讨论了法律行为交往中沉默的问题。
《海洋自由论》是格劳秀斯在法学领域出版的部著作,反映了格劳秀斯反对葡萄牙和西班牙瓜分海洋和垄断贸易,主张航行自由和贸易自由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代,该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学术研究价值。《海洋自由论》的中心思想是 海洋自由 。格劳秀斯通过对各种理论和观点的分析、论证和辩驳,雄辩地说明海洋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也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海洋向所有国家、民族和个人开放,任何国家、民族和个人都有在海上进行航行和贸易的自由;海洋是大自然创造的全人类的共有物,任何国家、民族或个人都不能根据时效或习惯取得对它的所有权。格劳秀斯站在新独立的荷兰国家和荷兰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通过对 海洋自由 理论的阐述,以实现打破葡萄牙和西班牙对东方海上航行和贸易的垄断、促进荷兰在东方的商业
法律地理学作为一种交叉研究,在尚未解决原法学范畴与地理学范畴间的互通性基础上,又再度基于研究对象而生产出许多新概念、新方法,没有实现整体的范畴化,无法呈现出对解决前述问题的有效性,以至其依旧处于边缘化状态与倡议阶段。职是之故,本课题以在既有法律地理学研究成果基础上,将之理论范畴化、体系化为宗旨,以阐释其基本范畴的内容、逻辑等为基本目标,通过对法与空间关系范畴的系统研究,增强法律地理学作为一类特殊研究范式的正当性、有效性。
本书的主体内容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总论,主要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社会支持机制的理论基础、主要模式以及在我国的宏观建构进行研究;下篇为分论,主要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社会支持的具体机制进行研究。 总论部分分为三章:章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社会支持机制的理论基础问题进行了研究。第二章从国家与社会采取不同合作方式的角度选取了美国、英国、苏格兰地区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社会支持机制予以介绍和分析,以寻求对我国相关制度构建有益的经验。第三章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社会支持机制的探索历程和现状进行了考察,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在借鉴域外合作主义基本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社会支持机制的总体思路。 分论部分包括三章:章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调查评估机制进行了研究。第二章对我国未
人工智能系基于大数据、算法和算力的机器智能,而非有机智能。本书总结提炼出理论极限与现实基线这一分析框架。在理论极限方面,作为工具的人工智能不可能超越理性计算范畴、不可能脱离自身条件而发展、不可能超越既定历史而创新,从而与司法场景中的不可计算性、动态博弈性、能动创新性不相契合;其对司法形态的型塑,包括诉讼从线下搬到线上、规则从物理走向网络、司法从解纷扩至治理,也要受到司法程序价值、司法本体价值的必要限制,并有相关外溢风险的考量。在现实基线方面,存在司法需求技术导入不足和技术导入司法支撑的不足,具体包括司法需求理解不全不准、司法需求导入机制的不畅、相关制度建设并未充分助力司法大数据的真正形成、数据结构化、机器学习和算法监督的困难等。在极限与基线的分析框架下,本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司
法律解释是现代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本书全面呈现了法律解释制度的理论渊源,从方法论层面研究法律解释的主要技术,以及论述了该制度之于构建当代中国法治国家的必要性。中国的法治现状面临着法条主义、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浪漫主义的三重困惑,而成熟的法治国家早已告别了这样的严格规则主义时代,因此将法律解释制度在实践中落地是当下法治进程中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在这样的思考下,作者历史性地考察了法律解释的内涵、属性、功能、相关概念、原则和要素等,以及在应用层面的设计法律解释的规则,法律解释过程中的文义解释、论理解释等,更重要的是列举许多中外案例并结合当前中国法治环境,提出了我国在构建法律解释制度之时面临的迫切问题。
本研究报告民政部委托儿童福利的项目报告。本书主要围绕儿童福利的概念界定、我国的历史经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域外比较以及未来发展展开。其中儿童福利的未来发展是研究报告的重点,包括战略定位、法律政策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与五年规划。研究报告既有理论分析,也有实践总结与反思;对未来发展的设想既立足现实,又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本书包括:导论 关于儿童福利的重要论述研究,*章 儿童福利的内涵及外延,第二章 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历程,第三章 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现状与成效,第四章 儿童福利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第五章 域外儿童福利的制度借鉴,第六章 新时代儿童福利发展新战略,第七章 儿童福利体制机制的完善,第八章 儿童福利法律与政策体系建设,第九章 儿童福利工作五年规划建议稿。
对我们每个人而言,从众常常是比较明智的做法。但从众亦能将个体和社会带往不幸甚至是灾难性的方向。*的危险在于,对他人的人云亦云,会导致我们无法发现自己究竟知道或者相信什么。我们的沉默,使社会失于获取重要信息。鉴于此,本书专门讨论从众之危害,以及异见之重要。
第1章从今天开始实践!纠纷的预防,应对处理的心得和方法第2章从53个判例中学习治疗 处置相关:动脉穿刺事件引起的纠纷,药剂过量使用造 成患者死亡等23个案例。检查 诊断相关 未诊出短暂性脑缺血造成患者严重后遗症、忽视消化道穿孔致患者死亡等14个案例。医院管理,看护管理相关 泄露患者信息引起的纠纷、问题患者引起的诉讼等12个案例。其他:病态肾移植引起的名誉损害问题、药物说明书是否不当等4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