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名实不符的合同纠纷已经形成了 名为A合同,实为B合同 的论证范式。一方面,这一论证范式的 实为 导向,说明了司法体系的真意主义基本态度。另一方面,这一论证范式的应用缺乏基本的方法论,萌生了 穿透式审判思维 、 合同外表特征 等方法。这些方法对名实不符的合同纠纷解决起到了指引作用,但方法本身在系统性和准确性上的欠缺,使 名为 和 实为 的合同类型争议承受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同案不同判之殇,损害了裁判的可预见性,带来裁判者的迷茫甚至恣意,进一步加大了规范与事实之间的不对称性 。 br 我们可否形成一套作为共识的方法论?使原被告之间、裁判者与当事人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具有共同的对话平台,使争议针锋相对,而不是各说各话? 这是笔者撰写本文的初衷。 br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根据我国 八五 普法工作规划, 突出宣传民法典是 其重要内容。《民法典法律适用与案例指引系列》紧随民法典规定,旨在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公民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财产安全、经济生活等权益提供法治保障。 本书结合我国立法背景、学理研究、司法解释和判例规则,以及近年发布的典型指导案例,对民法典合同编作了 简洁、明了、实用 的适用解析。主要涵盖合同通则,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等;各类典型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准合同,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合同是达成交易的桥梁。在现代社会,合同早已不仅是交易内容的记录,还是综合性的商务及法律上的解决方案。合同在促进交易目的顺利实现的同时,以便捷有效的方式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 处理合同事务在法律工作中所占的比重很大,迫切需要透彻理解合同原理、熟练掌握工作技能。本书以五章、四十二节,共一百七十五个主题的篇幅,循序渐进地解析了合同工作基础、合同的理解与审查、合同的修改与调整、合同的设计与起草及技能的提高与拓展运用,恰能满足上述需求。 《完美的合同 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第三版) 》在增订版的基础上修订了90%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扬弃。在大量删除原有低价值内容的同时,重新设计结构、安排内容,使之脱胎换骨,并以集大成的方式融入了近十年间有关合同的新认识,
法典评注集法律教义学之大成,系法典国家法律体系、法律学术与法律实务日臻成熟的标志。《合同法评注选》以法律适用为中心,将学说、判例、规范变迁与比较法熔于一炉,是汉语法学的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评注。 本书萃集国内民法学领域杰出中青年学者,选取《合同法》部分条文,借鉴德意等国大型法典评注并加以创新,既全景反映相应条文的立法、学说与判例现状,更在此基础上作出审慎反思,为民法典的体系化评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理解与适用》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起草背景、条文释义和实务指导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力求准确、全面。2011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些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审理的司法文件,目前还在起草相关的司法解释,有关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理解与适用》中也有一定体现,相信有助于读者正确理解这部法规。
本书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问题直接来自司法实务线。本书归纳整理的问题几百个,几乎都是作者在审判过程中留意收集的,也有在地方法院调研过程中发现的,还有在地方法院上报材料中反映出来的。这些问题切切实实都是法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中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二是选取的案例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本书选取的案例均是来源于审判过程中真实案例的加工和提取,对每一个案例,除了提炼该案例及适用同类案例的核心裁判规则外,还对规则进行了解析,并且通过对裁判过程的阐述形成裁判思路从而呈现给读者。三是写作体例遵循重点与类型化结合。本书并非从合同章节角度入手泛泛而谈建设工程合同,而是从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常见的争点、焦点、难点入手分为主体、效力、工期、价款、权、质量等十多种纠纷类型
本次再版,对近十年刑事司法领域主要的变化,诸如"刑事和解""社区矫正"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域国家政策的发展变化,也进行了说明。录收入余钊飞副教授的书评《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探索--评汪世荣教授主编的〈"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第二版坚持修改的"必要"原则,基本保持原著风格。作为一本学术著作,原著所提出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措施及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得到了保留。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丛书包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及《民法物权》,自2004年起曾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兹再配合法律发展增补资料,刊行新版,谨对读者的鼓励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期间长达二十年,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湾,长达六
债务人的躲、拖、推、磨是不是让您无计可施,法律意识的缺失、纠纷解决的困难是否让您进退两难?本书针对企业收款管理与催收中的种种问题,为您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收账方法和技巧,同时融入了大量与讨债相关的法律知识,堪称催款讨债的实战利器。本书行文力求简洁,深入浅出,少讲理论,多谈做法。在谈论讨债技巧部分,从债款的事前控制谈起,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欠款人,制定了几十种催款技巧。在纠纷解决部分从签订债权凭证到掌握讨债时效再到一些安全的判例,更是将理论与实务操作进行了充分的结合,是一本难得的催款手册。
本书围绕《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及其解释,参酌比较法上的相关经验,并结合诸家学说与有关判例,对现行立法和现有学说展开详细评析,最终提出判定违法合同效力的基本路径,即:(1)对违法合同所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的发现;(2)基于比例原则对违法合同所损害的社会公共利益与当事人的私人利益进行权衡,看是否应当将合同判为无效。此外,本书还对违法合同无效后的缓和问题展开了探索,论证了对无效合同作缓和处理的基本原理和主要规则。
本书分成两部分。部分涉及债权人面临的主权债务重组两难及其可能的选择。由于本书关注的是交易方面,这部分主要通过逻辑顺序展示债权人在起诉主权债务国之前所必须牢记的步骤以及通过分析主权债务国境外资产的性质和特征来决定如何执行判决。本部分的研究结论是,尽管债权人很容易获得有利判决,但此类判决很难获得执行,增加了进行主权债务重组的可能。第二部分涉及主权债务重组的理论框架、不同机制和手段。这部分分析了辛迪加贷款如何转变成国际债券以及债券重组所带来的挑战。这部分还分析了非集权化市场导向的方向。
《合同法研究(第4卷)/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十二五”图书出版规划》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责任形
社会生活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立法者本来就无法一网打尽,而仅能弱水三千取一瓢饮,择要有名契约化,其余均仍须善用契约自由原则与契约一般法律原则。然而,在契约一般法律原则方面,依在债之一般理论下之契约法理论及抽象空洞化之思考模式,非唯使法律学习与其主要规范对象之生活事实脱离,也无法培养解决问题之能力,更无法彰显契约法律原则在经济生活法律规范上之独特地位。更有其甚者,契约一般法律原则究竟仍须适用在个别契约上,一旦制定法所揭橥之契约一般法律原则运用到实际交易、与交易习惯南辕北辙,或与当事人契约之约定内容有差距时,在国际商事交易、与国际间多数人共信共守之契约法原则不同时,制定法削足适履式的法律适用,是否可能反而抵触以当事人约定为基础之契约自由原则,不无斟酌余地。
行政合同中既包含了单方权力因素,又蕴含着双方合意因素,这是行政合同与单方行政行为、民事合同的本质区别,也是行政合同价值所在。可以说,行政合同是权力行为与合意行为相互“嫁接”的产物,因而堪称公私法的“混血儿”。本书紧紧抓住行政合同之肯綮—行政性与合同性的统一体—对行政合同争议司法审查进行深入探讨。对于行政性与合同性的统筹考虑,试图用行政性与合同性之瓦砾建构起行政合同争议司法审查制度的大厦,是贯穿于本书的一条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