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因果关系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难题。它不仅涉及哲学,也涉及法学;不仅具有深邃的理论性,而且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因此,英国学者弗莱明说:“侵权法中再也没有其他问题像因果关系这样困扰着法院和学者。”本书共分为十一章。章为因果关系的概述。在很早的古代哲学中就出现了原因和结果的概念。对因果关系的研究在哲学史上一直被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而绵延不断。古代的印度哲学、中国哲学和希腊哲学都对人类因果关系的研究作出了贡献。到了近代,人类对因果关系的研究的重心转入西方近代哲学之中,这期间涌现了众多的名家,他们研究成果丰硕。时至当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因果关系观念面临新的挑战,从而使过去曾被大多数哲学家和科学家信奉的严格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必然性)理论受到质疑,这方面的争论迄今还未有定论。侵权
《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卷》为著名《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百年论文集粹。美国侵权法为美国普通法中最庞大精深的部门,其论文也汗牛充栋,仅刊于《哈佛法律评论》的已属精品,要在精品之中再择佳篇更为挂一漏万之举,但也实是不得不为之举。侵权法为我国立法后觉的环节,对隐私权的保护现在还不得不借名誉权的壳,因此,远赴他山以求攻玉之石也就无可厚非了。
《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共分5个章节,主要对凉山彝族习惯法进行了田野调查。彝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民族,他们居住于祖国的西南边陲,人口近800万。“凉山彝族”是操彝语北部方言、自称为“诺苏”的彝族支系,他们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境内黄茅埂以东至金沙江畔,北至大渡河的地理区域。这里群峰罗列,峡谷纵深,山河奔腾,自然环境奇瑰而险峻。由于山水的阻隔,古老的彝族“原生态”文化受中央王朝及周边文化的影响相对较少,从而较多地保留了其自身的特性。凉山彝族习惯法是彝族法制的典型体现,它体系完备,内容详细周全,富有民族特色。不仅如此,这些生长于彝族民间的法律如一泓清流,从远古流淌至今,在的凉山彝区仍然发挥着重要的秩序功能。晋代常璩在《华阳国志·南中志》中说,“夷中有狡黠能言议屈服种人
《侵权法的哲学基础》汇集了以牛津大学著名学者为首的侵权法专家撰写的19篇学术论文,主要围绕侵权法与哲学的关系这一主题展开。在对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康德等哲学理论以及现代自然法、法律经济学的综合研究基础上,作者从不同角度将抽象艰涩的哲学理论合理注入现代侵权法制度之中,其论证过程严谨深刻,观点新颖,对我国侵权法基本理论研究以及侵权法立法思路均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以“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为主题,通过广泛、扎实的比较法研究以及实践案例讨论,尝试在宪法、民法、刑法、媒体法等多重视角下,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利益衡量界限。论文研究视野开阔、研究方法得当,诸多观点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对于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卷》为著名《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百年论文集粹。美国侵权法为美国普通法中最庞大精深的部门,其论文也汗牛充栋,仅刊于《哈佛法律评论》的已属精品,要在精品之中再择佳篇更为挂一漏万之举,但也实是不得不为之举。侵权法为我国立法后觉的环节,对隐私权的保护现在还不得不借名誉权的壳,因此,远赴他山以求攻玉之石也就无可厚非了。 本精选集目的有二:其一,我们要把注意力从英美侵权法的规则层面转移到侵权法的理论层面。国内研究英美侵权法,尚属起步,研究的水平基本上停留在规则的介绍和教材的引进上。从理论研究的角
本书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本书分析了我国侵权行为法中各项归责原则的概念、内容和适用范围,研讨了归责原则体系、过错的概念和认定过错的标准、共同过错和混合过错、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等问题,并对完善我国侵权行为法制度问题作出了研究和阐述。本书可供政法和经济工作者、政法院校师生、研究人员及自学法律的读者阅读。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本书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本书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新闻侵权研究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历程,可谓成果丰硕。然而,新闻侵权究竟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问题?它与一般人格侵权有什么区别?又该如何进行法律规制?对于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学界和司法实务界还没有给出一个统一而有说服力的答案。 本书将新闻侵权问题放在表达自由这种宪法权利的视角下进行观察,结合美国法院特别是法院对《修正案》的解释与运用,进一步回答民法上的一些根本问题和热点问题,以期为我国处理新闻侵权问题提供学术参考与立法借鉴。
作为一本经典的案例教材,本书因其适时性和性而享誉盛名。它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广大读者所称道的优点:清晰的语言构建了侵权法的整体框架;难点、案例、专家评注和问题的有机结合使读者倍感兴趣。 第六版经过了全面的修订:拓展了产品责任的范围,包括了的行为科学和法律研究的成果,新增了美国法律协会《第三次侵权法重述》中关于侵权责任分配的内容,涵盖了当前诽谤和隐私权的范围以及美国法院的判例,反映了侵权法的近期发展,为广大读者学习美国侵权法提供了极大帮助。
本书将注意力集中在客观证明责任方面,但是对与客观证明责任相邻和相关的现象,尤其是表见证明、推定、证明度以及自由证明评价,本书也进行了研究。本文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是德国的法律规范和案例,但是读者可以发现,本书并非研究的是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特殊现象。可以況,它的结论原则上对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效。
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 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意见中,最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