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内容包括十章:第一章婚姻家庭与婚姻家庭法概要,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发展史概览,第三章结婚(婚姻)制度,第四章 婚姻(结婚)的效力,第五章家庭关系(亲族关系) 尤其是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六章亲子,第七章亲权,第八章离婚,第九章监护,以及第十章抚养、扶养及赡养。 br 本书所用的参考文献、内容体例以及内容本身都具有极大的创新,给我国乃至国际婚姻家庭法学界带来一股清新之气与清新之风。应当说,该著作是我国乃至国际婚姻家庭法学界目前乃至一个较长时期中,一部水准很高的著作。它将我国乃至国际婚姻家庭法学的研究推向一个新层次与新水准。 br
为了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法,本书立足于新婚姻法条款,在对其进行逐条解释的基础上,依据新婚姻法条款、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词法解释,辅之以案例解答,有理论、有实务、可供社会各阶层人士学习、理解、掌握新婚姻法。书中详细介绍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婚的法律规定、家庭关系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法律规定等六部分内容。
《喜乐的家》内容丰富,从全新的角度诠释了结婚的原因、目的、婚姻的经营之道、夫妻相处之道、如何抚养和教育孩子,以及如何孝敬父母等主题。条理清楚,循序渐进,针对从恋爱到为人父母、教养孩子等各个人生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说明了建立一个和谐、快乐家庭的重要性。想知道如何营造美满婚姻和幸福家庭的读者,可以通过本书深入浅出的论述、风趣幽默的语言和真实生动的例证获得启发。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的婚姻纠纷案例作分析,将婚姻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分门别类,按照“提出问题—如何处理—为何这样处理—实际怎样处理—处理依据—此类问题处理的练习”的思路,通过问题焦点、具体案例、建议、原因分析、证据指导、文书样本、答辩预测、诉讼技巧、案件展望、核心法词、法规依据、关联案例的编排结构来向广大读者讲解、剖析新婚姻法律知识,着重分析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系个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针对新婚姻法,对相关案例做出了独到的讲解。
本书为许倬云先生的早期杂文集,收录了他对亲人、友人和自我成长历程的回忆文章,以及对历史、科学、教育和社会现象的评论。字里行间都闪现出其作为知识分子的为国、为民之心,表达了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真知灼见和对工业化时代如何捍卫个人价值的深刻思考,即便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这些话语仍然鲜活如初,引人深思。
澳大利亚作为英美法系一个发达国家,其婚姻家庭立法成熟、科学、完善,富有人性化,并设有专门的家事法院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其司法运作极富特色,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和发展方向。而我国的相应立法在内容、结构和技术等方面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司法实践中有更多的问题亟待改进。白红平编著的《中澳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对中澳两国的结婚、夫妻财产制、儿童权益保护、离婚及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比较研究,并对澳大利亚婚姻家庭法的形式价值、实质内容以及司法实践给予了评析。在此基础上,《中澳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反思我国立法,借鉴澳大利亚先进的整体制度构造和微观制度设计,提出了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建议。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修改与完善
本书为许倬云先生的早期杂文集,收录了他对亲人、友人和自我成长历程的回忆文章,以及对历史、科学、教育和社会现象的评论。字里行间都闪现出其作为知识分子的为国、为民之心,表达了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真知灼见和对工业化时代如何捍卫个人价值的深刻思考,即便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这些话语仍然鲜活如初,引人深思。
婚姻兼具来自人类本能欲望的自然性和来自人类理性文明的社会性。婚姻的自然性决定了婚姻自由具有天生的正当性,因为理想婚姻中的亲密关系只有在双方自愿时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但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存在,婚姻从来都是对人类两性关系的制约和规范,婚姻制度正是要使人类在两性关系中的自由天性相容于社会文化,服从于社会秩序,其首要的价值追求就是正义。 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是婚姻法领域的永恒命题,其贯穿于婚姻法的方方面面,不仅辐射到婚姻关系性质的界定,也影响到离婚法律制度的宽严,并在根本上决定着婚姻法的调整范围和介入方式。本书分上篇婚姻法基础命题、中篇婚姻关系理论分析和下篇婚姻终止制度专论。本书立足于自由与正义的法理之辩,揭示婚姻关系基础理论研究与具体法律制度得失之间的逻辑关联,尝试从
本书是区域社会与文化类型丛书之一。该书以田野调查和区域社会研究为基本视角,试图解释20世纪中国财产关系与乡村法秩序历史变迁的实践逻辑。全书共分七个部分,内容包括:山东“老区”土地改革与农民日常生活,反抗与惩罚——20世纪50年代嘉定县乡村的犯罪与财产法秩序,私产的发育和共有的习惯,乡村纠纷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法律史和法律人类学相关研究评述,乡村法秩序的再生产——山东郜县的房产和宅基地纠纷,公产与私产之间——“公社”解体之际的村队成员权及其制度逻辑,乡村房产纠纷中的成员权及其实践逻辑。
本文阐述了婚姻冲突法中的三个主要问题,分别是结婚的法律适用问题、离婚管辖权与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夫妻财产制的法律适用问题。全文共分五章。 章导论指出,尽管婚姻冲突法是国际私法中最古老最悠久的部分,但当前我们仍应重视对婚姻冲突法问题的研究,原因如下:其一,各国婚姻冲突法的具体制度与具体规则的分歧仍然非常严重;其二,最近几十年的国际社会地成为滋生跨国婚姻与婚姻冲突法问题的温床;其三,婚姻冲突法因其特殊性,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冲突法革命理论的价值;其四,20世纪婚姻实体法的发展必然对婚姻冲突法产生深刻的影响,具体的影响需要我们作进一步考察。婚姻实体法在20世纪的重大发展表现在:赋予了男女双方即夫妻双方在家庭事项上的平等权利;承认结婚双方的合意是结婚最主要的基础,结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都大为松弛;离婚权利被认为是
本书为许倬云先生的早期杂文集,收录了他对亲人、友人和自我成长历程的回忆文章,以及对历史、科学、教育和社会现象的评论。字里行间都闪现出其作为知识分子的为国、为民之心,表达了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真知灼见和对工业化时代如何捍卫个人价值的深刻思考,即便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这些话语仍然鲜活如初,引人深思。
本书是区域社会与文化类型丛书之一。该书以田野调查和区域社会研究为基本视角,试图解释20世纪中国财产关系与乡村法秩序历史变迁的实践逻辑。全书共分七个部分,内容包括:山东“老区”土地改革与农民日常生活,反抗与惩罚——20世纪50年代嘉定县乡村的犯罪与财产法秩序,私产的发育和共有的习惯,乡村纠纷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法律史和法律人类学相关研究评述,乡村法秩序的再生产——山东郜县的房产和宅基地纠纷,公产与私产之间——“公社”解体之际的村队成员权及其制度逻辑,乡村房产纠纷中的成员权及其实践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