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中译本第二版)》是1978年以来美国法学学术著作统计的引证率较高的50本著作之一。是以经济方法研究公司法方面的著作。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独有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来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本书旨在通过理清欧洲大陆法系公司法的传统与核心原则来为 站在十字路口 的欧洲公司法指明改革的方向。针对欧盟公司立法向英美法理念靠拢的实践倾向以及法学研究将效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理念作为公司法中心的现状,本书基于现实中中小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主张控制权交易、投资者保护或者其他资本市场法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非公司法的核心原则;相较于效率,法律应当首要地关注正义。公司法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如何保护股东的最大利益,而是如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本书以欧洲大陆核心的法律体系为研究重点,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同时探讨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以及北欧诸国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贡献。内容上,涵盖资本制度、公司组织机构、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外部控制等核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司法的未来
公司法作为规范投资人设立公司、运营公司的商事组织法,与公司实践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公司运行中的问题而诞生。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的大范围修订。在本次修订中,如何回应当前实践中公司法现代化的需求,又如何体现公司法现代化的走向,仍在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本书是为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针对公司上市与并购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提供操作性指南的实务用书。本书侧重公司上市和并购项目,针对公司设立存续、业务资质、经营合规、不动产权属、租赁物业、重大合同、税务合规、劳动合规、诉讼仲裁处罚、交易授权等常见问题,给出了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法律意见,解读不同项目的法律意见措辞,汇总不同尽调信息来源,并提供程序性具体操作指引。 并附有大量图表,对律师、公司法务等解决相关事务有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
雷云、胡海国主编的《企业商标注册与保护实务》从企业经营的角度出发,将企业商标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的整体视野,详细阐述了商标与企业经营的关系、商标注册、商标使用与维持、商标保护、商标维权等企业商标实务,注重实用性,特别是对企业商标工作思路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书抛弃了将商标工作单独评估考核的传统做法,提出应从企业整体经营出发规划、评估、考核商标工作的理念与标准。书中附有大量的实际案例评析,进一步增强了本书的可读性。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本书中加入了二维码链接,利用智能手机的扫一扫功能,可即刻呈现资源链接的相关内容。 本书适用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商标专门职业人员、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生。
本书内容涉及涉案企业合规中的单位刑事责任与个人刑事责任分离、涉案中小企业合规整改的有效性标准、涉案企业合规异地协作、检察建议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中的作用、涉案企业刑行合规衔接机制、企业合规听证等问题,大部分研究资料来自于检察院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一手材料,相关研究具有性和新颖性,可以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理论研究提供参考。
本书主要介绍企业法律顾问理论与实务,文稿中列举了很多公司实务案例。内容主要包括法律顾问的概念、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方法和程序等。书稿不仅有理论分析,而且列举了实例,既有理论性又具有可操作性。本书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者、公司高管、律师、公务等提供一定的指导。
规范性:以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解读和配套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重点条文进行应用提示;配以 发布的指导案例、公报案例、 案例库入库案例等 案例,进行以案释法。 实用性: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法条文的关联程度,设置“对应配套规定”“关联法律法规”板块,突出重点和常用规定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设置了“旧法对应关系”板块,让读者能够结合条文进行比照学习。 丰富性:在多视角对条文应用进行指引外,收录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表及相关司法解释、配套规定等电子版全文,并持续 新。电子版资料条理清晰、查询方便。
本书认同关于法人人格与法人财产权利的交易性功能,但却认为,这仅仅是法人与其财产之关系论中的一层含义。如果进入法人与其财产的制度关系史将会发现,在团体人格的形成与变迁过程中,财产制度一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团体人格的产生是团体财产制度发展的结果,团体人格类型演变也是通过团体财产制度的变化而实现。团体财产制度之所以会发生变化,无非是要将“为财产而活”的法人的“生命”,限制在为法人成员与社会公众牟利,或至少无害的限度以内的安全机制。考察法人财产制度,法人制度之长处与弊端便可一目了然,调整法人财产制度,则可进一步使法人制度趋利而避害,推动民法现代化与社会化。
王新红所著的《国有企业法律制度研究》对我国国有企业及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考察,提出并阐述了以下观点:国有企业的一切特殊制度安排,均应立足于“公共产权”和“不以营利为目的”这两大特征;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个层面、四种关系”;“总出资人权”是“ 统一所有”的法权表现形式, 代表 对 出资企业行使的是“总出资人权”,而不是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制度设计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导致国有企业形成“普遍性关联关系”;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是“鸡尾酒”式的混合治理机制;“国有资本应当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观点不符合我国的实际。应当让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自由、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国有资本垄断行业要进行竞争化改革,消除不必要的国有企业
社会企业代表了一种新的企业形态,致力于追求为股东实现利润,为社会实现福利。《社会企业法》为社会企业募集其发展所需要的资本提供了工具。将合同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创新编织进了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中,以对抗内部人试图牺牲例如环境稳定性等目标而追求短期利润的做法。在经济回报和社会福利之间创设一种稳定的平衡,将使得社会企业家同影响力投资者结为联盟,以共同分享对于双重底线的愿景。德纳·布雷克曼·雷塞和史蒂文·A.迪恩展示了法律工具的创新性,它们能够使得社会企业触及资本市场,包括那些非传统的来源,例如众筹。通过对于复杂法律领域的直接的洞察力,本书展示了一项社会使命甚至在收购或者破产的动荡中也能够得到保护。本书还展示了,随着可用于测量个人或者团体的社会使命影响力的标准变得越来越精细,这些法律上的创
在这本完整而具有启发性的书中,作者探究了法律在国家经济成功所必需的大金融市场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并分析了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法的基本法律,为其在金融市场中的价值提供了广泛的理论和实证案例。《法律与公司金融》以法律发展的历史分析为开端,回顾了公司金融的法律监管,重点关注20世纪美国证券法的发展,并提供了广泛的法律效应的实证分析。法律与公司金融的一个独特优势是把所有相关的方面都结合起来,而不是孤立地进行分析。内容包括公司金融中法律的作用、行为和实证分析以及在法律与公司金融领域现存的争议。从根本上来说,本书捍卫了美国和全世界法律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