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经济法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实体规则的设计,实体规则的落实通常依赖一般行政法、民事程序和民事责任制度。但世界各法域的发展经验表明,反垄断法具有较其他单行经济法更为显著的特点,直接援用一般程序和责任制度并不能保证反垄断法实体规则的有效落实。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特殊的行政程序制度,但对民事程序和民事责任的特殊性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我国《反垄断法》要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必须加大力度研究与其需要相配套的特殊民事程序和民事责任制度。本书以民事救济为研究视角,对反垄断法特殊的民事程序和民事责任要求做了系统的考察。
反垄断法法益,简而言之,即为反垄断法所应保护的利益。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揭反垄断法文本规范之长短、明反垄断法实施之利弊,更期消弭反垄断立法之不足、引导反垄断法之合理实施,继而维护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为此,金善明编著的《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反垄断法法益为主线,以理论前提和制度环境为视角探究其生成基础,力求厘清其边界、框定其结构、发掘其内在功能,并以此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反垄断法法益保护机制,《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确保我国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护市场有序竞争。
本书可以发现有以下特点:一是对垄断法原理的介绍系统全面,几乎触及所有的反垄断法问题;二是注意了反垄断法的动态研究,力图把握反垄断的外立法和国际发展的动态,特别是比较全面深入地研究了当今为典型的反垄断立法;三是保持了作者一贯的理论密切联系实际风格,对现行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及其实施问题做了详细的研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并对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四是资料新,使用了大量一手资料,发挥了作者参与立法、执法和外学术交流的优势。 本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反垄断法的原理,比较深入地研究了当今为典型的反垄断立法。 该书内容全面,涉及面广,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可操作性,对促进我国竞争法的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对于立法、执法和竞争法教学也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反垄断法法益,简而言之,即为反垄断法所应保护的利益。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揭反垄断法文本规范之长短、明反垄断法实施之利弊,更期消弭反垄断立法之不足、引导反垄断法之合理实施,继而维护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为此,金善明编著的《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反垄断法法益为主线,以理论前提和制度环境为视角探究其生成基础,力求厘清其边界、框定其结构、发掘其内在功能,并以此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反垄断法法益保护机制,《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确保我国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护市场有序竞争。
本书是反垄断法领域的又一力作。对公用事业、企业并购及知识产权行使中的反垄断问题进行了讨论,特别就我国电信业改革和发展的现状、趋势、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美、德、韩等国在该领域的立法经验和改革方向进行了探讨。另外,还收集了欧共体反垄断的立法,即欧共体理事会关于执行欧共体条约第81和82条竞争规则的1/2003条例和控制企业合并的139/2004条例。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
反垄断法法益,简而言之,即为反垄断法所应保护的利益。对其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可以揭反垄断法文本规范之长短、明反垄断法实施之利弊,更期消弭反垄断立法之不足、引导反垄断法之合理实施,继而维护良性有序的竞争格局和市场环境。为此,金善明编著的《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反垄断法法益为主线,以理论前提和制度环境为视角探究其生成基础,力求厘清其边界、框定其结构、发掘其内在功能,并以此为依托构筑和完善反垄断法法益保护机制,《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以确保我国反垄断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护市场有序竞争。
“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大”报告中的这一句话,可以说概括出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的必要性及修改与完善的必要性。而这些内容,又确像是孔祥俊博士在“十五大”之前已经写入其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中了,只是不及“十五大”报告那样高度概括。 这部书是作者阅读参考了大量外国及国际组织的资料(很可惜目前不少学术专著的撰写恰恰缺少这必要的一步),结合自己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成果。作者提出的不少建议是值得参考的,提出的不少问题是值得广泛讨论的。纯理论的专著往往呈现出灰色。而以生动的实例去支持及说明自己的理论
随着WTO建立,国际贸易得以空前扩大,全球贸易自由化程度大大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反倾销与反补贴作为世界各国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实业界、法律界的重视。 在国际贸易中,倾销与补贴是出口商扩大海外市场份额争取有利竞争条件的有效手段,但倾销与补贴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不公平贸易,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制定了反倾销与反补贴法,对进行倾销和得到补贴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以此对抗倾销与补贴。倾销与补贴对国际贸易秩序及进口国工业存在程度的损害,针对倾销与受补贴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有合理性,对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有积极作用。但应看到,反倾销与反补贴法更大意义上是作为保护工业的手段在应用,因此反倾销与反补贴法和贸易保护主义有着不解之缘。从国际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