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高永富教授几十年来专注于中美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研究的论文集,所收录文章均已公开发表。文集涉及历史上(2010年之前)的诸多中美贸易争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研究,以及我国的应对措施;(2)美国对我国 特别保障措施 的立法与案例研究;(3)美国贸易301条款与反倾销法的立法研究,以及对我国外贸的影响;(4)中美反补贴争端案例研究,如中美铜版纸反补贴争端;(5)美国 购买美国货 条款研究,批评了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并探究了我国的反制措施;(6)中美贸易涉及的WTO规则研究,指出美国国会的有关货币立法违反WTO规则;等等。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也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全书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立法主旨为基础,根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分类设置三章:第一章为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概论 ,从历史性、宏观角度对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历史脉络、发展过程、现状与问题进行系统展开,同时对法律制度构建的合理性的进行论证。第二章为 引渡 ,以发展较为成熟的引渡制度为研究对象,结合国内外典型的引渡案例,分析引渡的基础、原则、程序、替代措施等关键问题。第三章为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第一节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出台前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实务有无法律依据为基础,对反腐败事业中的追逃追赃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整合性研究,以促进各国内法之间的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政治经济学理论为指导,对 一带一路 倡议背景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国际投资法律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著作分五章,阐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投资国际投资法律机制完善策略问题。本书将 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投资法律机制 作为研究对象,以 一带一路 倡议为研究背景,以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国际投资理论、系统论与博弈论为理论基础,系统研究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国际投资机制现存不足,以及完善该机制的宏观与微观策略,以期对推动机制发展有所裨益。
国际组织的数量和活动均呈指数级增长,但国际法上缺乏一个全面的关于国际组织的法律概念。本书从国际组织所制定法律制度的法律性质的角度研讨这一问题,是第一本全面研究国际组织法律制度的不同概念的专著。已有概念主要有功能主义、立宪主义、特殊主义、非正式主义4种。本书追溯国际组织不同概念的历史渊源,描述这些不同概念如何归属于4个类别,提出一个将国际组织定义为 双重实体 的新理论。国际组织的概念是根据其发展的法律制度的性质来定义的。 双重法律性质 的概念描述一个国际组织如何创建其源自国际法的特殊法律体系,其最有价值的结果是反驳一个经常性的争论主题,即组织要么被视为成员国利益的载体,要么被视为自治实体。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也是其中最早的一个。中国于1981年加入了《消除种族歧视公约》,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本书是世界范围内第一本系统分析《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评注。该书结合大量实证资料和学术文献,介绍了《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历史背景和形成过程,分析了核心条款的准备工作、缔约国和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实践并加以评论,阐述了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如何落实《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报告和申诉程序并在此过程中保持其生命力、增强其相关性。 本书是理解和研究《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的必 备工具书,对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对从事国际人权法和人权工作的学者、学生及实务工作者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国际海上交通是维系世界政治、经济和贸易的主要途径,尤其对沿海国家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影响巨大。本书从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视角,结合海上安全保障在现代社会出现的新形态和国际公约的发展,从问题意识出发,以国际海上交通安全保障的构成为主要研究内容,选取海上通航环境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工具及其人员安全保障、海上交通安全调查、国际争端解决及国家的国际责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让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循证据法。本书主要分为如下七个部分:第一章 证据法与知识论之间的关系,具体包括第一节 知识论的必要性,第二节 知识论的冗余说,第三节 知识论的基础性与认识方法的法定化。第二章 事实、命题与信念,第一节 关于事实的理论争议,第二节 真 与法律规范,第三节 命题与事实之间的关系,第四节 信念的功能。第三章 命题确证,第一节 命题确证的优先性,第二节 印证模式 之争论,第三节 事实证明理论之重构。第四章 信念确证第一节 知识是否优于信念,第二节 探究与美诺悖论,第三节 认知目标与证明标准,第四节 信念规范。第五章 信念与理由,第一节 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不足,第二节 证据主义,第三节 证据诠释,第四节 敏感条件与安全条件。第六章 公共知识与司法认知,第一节 公共知识的界定,第二节 公共知识的功能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是中国在2015年提出的重要行动计划。为实现合作共赢,制定合理的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我国亟需对 一带一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行研究。 一带一路 国家处于东亚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之间的经济凹陷带,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参与的知识产权国际协作制度较少,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困境。本文研究从 一带一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出发,从法理上定位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合理性与 一带一路 战略功能相匹配;然后从宏观到微观的三个层面对 一带一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结构进行分析,通过宏观制度研究、相似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类案实证研究、具体国家或地区的个案实证研究,层层解析,有机结合,反映出 一带一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结构的逻辑体系及面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法律是人性中所蕴含的理性。”历史上没有一部的法典不以完备的思想为基础,只有先了解法律思想,才能具备法律精神,进而提升法律的价值。英国当代法理学罗伊德勋爵撰写的这部法学基础著作,告知人们如何运用缜密的思想,分析法律的理念;检讨古往今来不同社会对于法律的看法,进而研究法律观念与社会观念的交互作用;讨论法律在未来迫切需要处理的难题,是一本重要的法理学经典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