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提倡学派之争,但并非单纯介绍与评述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学派之争,而是以学派之争为线索对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进行分析与研究。本书既解释了现行刑法的基本立场,也阐释了作者在刑法上的基本立场,如坚持客观主义立场、主张实质解释论和结果无价值论、肯定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提倡共同犯罪之行为共同说,以及并合主义等。
5000 年来,对 自由平等 和 公平正义 的热切追求是全人类最共同的梦想,而那些世界各国世代流传的所罗门、包青天、安提戈涅、苏格拉底等人为追寻正义而不屈不挠、最终令公平正义取得胜利的无数个精彩法律瞬间,已成为一座座记录着人类法治前进足迹的里程碑。 跟随着本书的足迹,可以亲临其地般地走出国门看向世界,漫步到世界各地去追寻法律的故事,探索人类古今的法治精神。法学像个大迷宫,但却能指引人类的灵魂,只要用心去看去听,便会发现: 自由平等 和 公平正义 的法学理想,曾是怎样恒久地照耀着人类历史的过去,同样,亦会怎样恒久地照亮我们的将来。 本书打破了枯燥无味的教科书式的旧框,开创了一种新型的普法通识文体,以 法学游记 式的精湛故事讲解带领我们,从地中海沿岸的法律足印、到古罗马废墟、到英格兰原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其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中国古代的统治者不仅注重监察体制的完善,而且致力于监察法的制定,以保证监察效能的发挥。本书论述了中国自夏商至清的历代监察法制建设,史料充实,分析精制,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本书在*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着重修改之处为:一、加强监察思想部分,以显示思想对于制度建设的引领作用;二、沟通中枢制度与监察制度的内在联系,强调中枢制度的发展变化对于监察制度的直接影响;三、充实了明清两朝的监察立法,作为古代*后两个王朝,监察法和其他立法一样,均已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
《法律篇》,是柏拉图晚年创作的一部重要作品,也是人类历史上部法学著作。它对法律和国家制度的一些根本问题,如法律的起源,法律必须着眼于德和善,对守法者必须给予名誉、对违法者必须予以惩罚,教育对法律的作用,关于饮酒的法律,国家官吏是 法律的仆人 ,关于结婚的法律,立法技术和目的,执法官吏的选举,犯罪和刑罚,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法官的责任,环保法,商法,移民法和国际私法,等等,都有深刻的论述。尤其是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早提出了法的正义论和法治理论。前者启迪了罗马法理学的诞生,并为后世法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后者则(经由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开创了西方两千多年的法治传统。
在马克斯 韦伯原初构想中,中国古代法是作为映衬西方近代法的绝对的 他者 般的存在,其 普遍法律史 构想了一幅从中国法、印度法、伊斯兰教法,经历古犹太教法、中世纪天主教法,直至西方近代法(尤其德国法)的、准线性的法律 合理化 发展图景。但韦伯对各大法律文化的深入研究,又使其意识到历史事实与这一清晰图景存在抵牾:帝制中国的家产官僚制法中既存在 非理性 成分,又存在 合理性 成分,而在近代西方私法(甚至是在韦伯最为推崇的德国私法)和公法政治中也都存在明显的 反资本主义 反法制型支配 的 非理性 要素。在具体地界定和叙述东西方法律时,韦伯不得不面对和处理这些矛盾。而他的具体处理方式,则暴露了他的价值观、情感和认识论局限。在明晰这些局限后,我们可以再次拾起韦伯那些充满创造性的概念工具,并借助更丰富、公允
本书由马普法律史及法律理论研究所著名研究院海因茨 默恩豪普特(Heinz Mohnhaupt) 和世界知名宪法学家、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迪特 格林(Dieter Grimm)合著,已被翻译为多国文字。 本书在丰富史料基础上考证 宪法 一词从古希腊到当代在不同时代用法的概念演变史,其中详细地阐述了从希腊词 Politeia 到拉丁词 Constitutio , 从 Lex fundamentalis 到英、法文 Constitution 以及德文 Verfassung 和 Grundgesetz 的语义转变,然后历史地剖析 Konstitution 从启蒙时代到当代的意义转化,十分清晰地论述了作为基本法的宪法如何从启蒙法权观念发展成为实证宪法法律规范。该书对宪法学和政治学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献参考意义。 该书对于我们梳理宪法古今概念变迁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宪法学和政治学研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献参考价值。
本书是德国著名公法史学家米歇尔 施托莱斯为其代表作《德国公法史》四卷本所撰写的导论,已被译为多国文字。 作为精华浓缩本,该书言简意赅、详略得当地勾勒出一幅从16世纪到当代四百余年的德国公法学术全景图。作为美学家和修辞学家,作者以语言批判哲学方法和社会学视野,力图避免非此即彼的前见和学术定论, 正确地讲述 相关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钩沉法与国家理论及其实践,生动活泼地展现德意志从警察国到法治国、再到社会国与干预国的发展历程,从而揭橥 利维坦 的成长、破坏、毁灭与涅槃重生。 该书对我们掌握德国宪法和行政法的发展史有着重要意义,对在公法史上理解近现代国家的形成与演进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选取并围绕印度教法的八个核心概念 法论、正知、弥曼差、债、财产、审判程序、刑杖、习惯法 展开论述,阐释了它们的意蕴和语境,揭示了它们所体现的印度教法精神,指出了它们的历史局限和可供借鉴的现代意义。本书是一部了解印度教法核心概念、重要制度和内在精神的基础性著作,适合法理学、比较法学、法律史学领域的学者和学生,也适合对印度教法文化怀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本书是对英国诉辩交易司法实践的现实描述和冷静思考,系统分析了已被严重侵蚀和削弱的英国刑事司法制度。是目前为止对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案件处理方法*全面的研究,属于一种新的社会法理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化应用。 本书收集了大量的法律和实证材料,从实践、文化和传统等角度,对英国刑事司法程序提供了批判性的评述,揭示了国家诱导的被告人认罪实践正在破坏英国传统的对抗式刑事司法制度。如以特纳案为例,分析了诉辩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鼓励被告人认罪的做法在实践中导致鲜有由双方当事人和证人等出庭的普通审判程序案件,而司法不公案件却成倍增加。在 财政危机 背景下,司法机关和律师共同向被告人施压要求后者认罪,以节约有限的司法成本,也是导致冤假错案的根本原因。此外,英国司法腐败,尤其是警察腐败或违规办案
历 的统治者都用法律来维持秩序,但是法律不仅仅是权力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法律还让普通人有了表达个人期待的机会。牛津大学法律人类学教授费尔南达·皮里追溯了古往今来、存在于世界主要文明的复杂法律体系的兴衰,同时展示了普通人是如何借助法律来定义社区、规范贸易和建设文明的。皮里认为,真正将人类团结在一起的是我们对法律能够产生正义、对抗压迫、从混乱中创造秩序的信念。
长期以来,中国学者认为中华法系具有陈陈相因的保守性特点。西方学者从黑格尔到马克斯 韦伯认为中国没有发生过变化,形成了关于明清时期 停滞论 、 超稳定结构论 和 封建社会长期延续论 等观点,并在西方乃至东方学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本书将研究的下限由传统的1840年延至1912年,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下,通过纵向的对比,探讨制度产生的根源、流变与实质。通过宏观和微观的结合,兼顾中外相关材料,在复杂多元的法律关系中探究制度的构建与运行,对明清时期的涉外贸易法制进行全面、系统和立体的研究。本书认为明清时期的中国已经开始缓慢进入转型期,并逐渐融入国际社会。明清时期的涉外贸易法制在承袭历史资源的基础上,与国内外时局亦步亦趋,在传统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率先进行了变革,既有源自中国社会内在逻辑演进的变化,又有外来法文
《罗马法史纲》由已故意大利罗马一大罗马法和罗马法史教授马里奥·塔拉曼卡指导主编,并由马里奥·阿梅洛蒂(Mario Amelotti)、罗伯托·波尼尼(Roberto Bonini)等十一位罗马法学专家参与编写,是当代罗马公法与罗马法史研究领域的集大成之作,代表了20世纪后期罗马法研究的研究水准。 《罗马法史纲(第二版)·上卷》详细地论述了自传说中的罗马建城(公元前8世纪)以来,直至东罗马(拜占庭)帝国晚期(公元12世纪)的罗马法以及罗马法研究的历史发展进程,其内容涉及罗马法的主要渊源类型、部门法律类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发展和相互影响、罗马的法典编纂、罗马法学发展及其代表人物、相关历史事件和人物对罗马法发展的影响等主题。但本书并不仅限于法律发展历史的简单描述,而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史观,结合古罗马政治、经济、社会、宗
商务印书馆自1897年始创,以 昌明教育,开启民智 为宗旨,于建馆翌年便出版了《马氏文通》,这部学术经典既是中国学术现代化的标志之一,也开启了商务印书馆百年学术出版的序幕。 其后,商务印书馆一直与中华现代学术相伴而行,出版了大批具有鲜明原创精神并富于学术建树的经典著作,诸多开山之著、奠基之作都是在本馆首次问世。这些学术经典的出版,使本馆得以**现代学术发展,激动社会思想潮流,参与民族新文化的构筑,也分享中国学界的历史荣光。 1949年以后,本馆虽以迻译世界学术名著、编纂中外辞书为侧重,但原创学术著作的出版从未止步。2009年起,我馆陆续出版 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 ,全面整理中华现代学术成果,深入探寻现代中国的百年学脉。 丛书收录上白晚清下至1980年代末中国原创学术名著(包括外文著作),以
近年出土的古文献数量惊人,这些古文献以竹简木牍为主,兼之以铜器铭文、帛书、封泥等,其中法律史资料所占比重不小。这为法律史研究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古代法制如此直观地贴近数千年后的现代人,法制形式的存废、律系脉络的梳理开始被重新审视。因此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相当有价值。本论文集收入的论文跨度较广,甲骨、金文、楚简、秦汉简、晋律都有涉及,对出土法律文献研究中的若干重大论题多有反映。
本书以逻辑主线为纲,从“实战”出发对如何进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进行讲解。通过“椅子”这一模拟案例,讲解如何借助逻辑主线来撰写权利要求,并借助真实专利技术方案,对实战中权利要求的撰写进行分析。对于说明书的撰写,本书从“清楚”“完整”“支持”这三个方面给出了整体撰写原则,并结合真实技术方案,对说明书各部分的撰写要求进行了讲解。全书始终关注逻辑主线这一专利代理中的核心要素,并始终强调工作态度的重要性。全书 大部分内容为案例实践,通俗易懂,适于从事专利实务工作的人士阅读。
本套丛书收录近代立宪政人物113人,每篇人物评述中详细记载了人物生平、宪政活动事迹及影响以及对该人物在宪政发展史上的评价,可考事迹翔实,记载充分具体,符合图书馆馆藏书目的要求;本套丛书建立在大量的人物评述传记型史料的基础上,采用客观的写作手法呈现给读者清晰的人物形象,论证严谨,结构严密,写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同时基于专业知识建构的人物形象,能充分确保该套丛书针对主要阅读人群的专业价值。鉴于写作风格的多样化,各人物评论中体现写作方式也不尽然一一相同,更增添了阅读的趣味。本套丛书以“维新、求变、谋治、图强”为主题,展现了近代中国从开眼看世界、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跌宕起伏、波谲云诡的立宪历史。丛书收录百年立宪史上一百多位立宪人物,每篇人物评述中详细记载了
《明代宗藩犯罪问题研究》是雷炳炎先生又一部力作。 《明代宗藩犯罪问题研究》从关注明代宗藩犯罪入手,由制度层面切入,叙述了明宗室分封的由来、王府的规制、宗室分封的规模,介绍了明宗室事务管理的相关机构,讨论了明宗藩地位的变化、政策调整与宗藩改革等问题;对种种宗藩犯罪作了翔实的分析、论述;考察了明廷对罪宗的科刑、处置情况,注意议罪方式、定罚程序的细微变化及惩戒的前后差异;探讨了罪宗庶人的安置和善后管理问题,围绕贬废罪宗的生养死葬、婚嫁、袭封爵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考证和论述;探寻了明宗藩犯罪的历史根源,剖析了藩府事务处理各环节种种弊窦与宗藩犯罪的关系,对明宗藩犯罪的人员构成和地理分布作了适当分析,对宗藩犯罪的社会影响亦给予了应有关注。
贾丽英所著的《秦汉家庭法研究 以出土简牍 为中心》以家庭法为研究对象,有效地利用新出资料 ,不仅讨论了夫妻、父子、主奴法律关系这些中国古 代社会通见的基本内容,也考察了秦汉律令中 同居 的概念和法律效力等具有时代色彩的法律规定,对 以往研究注意不足的方面如出嫁女与本家关系也进行 了详致的研究,从而将秦汉婚姻家庭史的研究做了有 力度、有厚度的推进。本书立足于秦汉时代,所提出 的问题和提供的知识正有助于我们了解中国帝制早期 时代社会结构的一些重要特征,值得肯定和学界推荐 。
本套丛书收录近代立宪政人物113人,每篇人物评述中详细记载了人物生平、宪政活动事迹及影响以及对该人物在宪政发展史上的评价,可考事迹翔实,记载充分具体,符合图书馆馆藏书目的要求;本套丛书建立在大量的人物评述传记型史料的基础上,采用客观的写作手法呈现给读者清晰的人物形象,论证严谨,结构严密,写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同时基于专业知识建构的人物形象,能充分确保该套丛书针对主要阅读人群的专业价值。鉴于写作风格的多样化,各人物评论中体现写作方式也不尽然一一相同,更增添了阅读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