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联邦论》是一本有关美国宪法的文集,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时期(1785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以共同笔名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后结集成书,共收入论文85篇。
本书重点立足于《深化改革决定》及《依法治国决定》中的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及“四五”改革纲要,结合作者从2003年开始参与司法改革的经历,就司法改革的理念、方法论、重大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较为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本书既可以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把握《决定》精神的参考资料,也可以为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研究若干司法制度重大改革举措提供手素材,还可以为从事司法改革工作者提供借鉴。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部宪法,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运用制宪权自主地制定的部社会主义宪法。50年以前我们的制宪者们基于什么样的理念、思想与理论制定了宪法,宪法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1954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历史与价值联系是什么,如何评价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等一系列问题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上述理论思考,我于1999年开始收集有关1954年宪法的资料,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专题性的研究。
入选这本文集的文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历史地位不可动摇的、对美国宪法发展产生持久影响的经典名作,譬如上述两篇以及切菲教授对言论自由的评论;另一类则是活跃在当今舞台的知名学者对美国宪法(学)发展的相当晚近的概括,其中有的虽然可能仅反映了一家之言,但人们仍然能从中了解到美国宪法在某个方面的概况。总的来说,对前者的标准更高一些。时光对人的记忆来说宛如大浪淘沙,不断销蚀着思想的影响。对于一般的论文,年代越久远,影响力越微弱;只有真正的经典才能像陈年老酒一样,借助时间发挥出来越来越浓郁的醇香。更晚近的作品究竟属一哪一类,要看我们的眼力和造化了。在我们现在看来,它们代表了这个阶段宪法学的里程碑,尽管以后也许会被更高的丰碑所遮盖。
本书乃比较研究古今中外的政治制度,以阐明五权宪法的原理及其运用方法。 五权宪法根本与三权宪法不同,举其大都是约有四端。 (1)三权宪法为民主政治的产物,而民主政治则以功利主义为基础,五权宪法以民权主义为基础,而民权主义则以知难行易为根据。 (2)三权宪法的精神在使权力分立,以收制衡之效。五权宪法的精神在谋权力统一,以造成万能政府 (3)三权宪法以立法权为国家最高的权力,五权宪法以行政权为治权的中心。 (4)三权宪法注重法治,五权宪法则人治与法治并列于治权之中,立法与司法是关于法的,考试与监察是关于人的。政权之中,创制与复决是关于法的,选举与罢免是关于人的。 文化是社会的产物,政治制度不过是文化的一个形象,中国社会与欧美社会根本不同,因之中国政治制度与欧美政治制度
内容简介 : 本书出自于美国声望的宪法学者,它有着激动人心的原创性,并且覆盖了美国宪法的各个领域,这使得本书在当下就将成为一部经典。阅读《看不见的宪法》,就如同走入了一位思想者的心灵,跟随着他反思今日许多最重要的议题。劳伦斯·却伯,美国当代宪法学大师,1941年出生于中国上海,二战结束后随家人赴美,1966年获哈佛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此后任教于哈佛法学院,并长期担任拉尔夫·泰勒宪法学讲座教授,2004年起,晋升至哈佛大学教职,卡尔·洛布校级教授。
本书重点立足于《深化改革决定》及《依法治国决定》中的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及“四五”改革纲要,结合作者从2003年开始参与司法改革的经历,就司法改革的理念、方法论、重大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较为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本书既可以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把握《决定》精神的参考资料,也可以为广大理论研究工作者研究若干司法制度重大改革举措提供手素材,还可以为从事司法改革工作者提供借鉴。
本书以史学研究的成果为基础,从传统文化的角度对历史事实进行分析,挖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实施,包括各种政治力量围绕该法进行的斗争中,蕴涵的传统文化元素,勾勒出传统文化对该法律的影响,进而分析中国引进西方宪法文化、进行民主法治建设所必然面临的境遇,及东西文化碰撞在民主法治建设上的反应等等。
自《中国宪例研究》(一)2005年出版以来,我国社会生活中又出现了许多具有宪法意义或与宪法有关的新事例和新案例。为了反映2005年以来,我国宪法发展的实际进程,特别是以个案推动制度变迁的实际状况,编者继续编辑了这本《中国宪例研究》(二)。本书共编辑评述了23个中国相关的事例和案例,同时对2005年以来世界各国宪法实践中出现的宪法判例中选译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26个,以便读者在思考中国宪例时拓宽研究视野,通过个案了解正在变化中的各国宪法,从中汲取合理的经验。本书所选事例以2005年发生的事例为主,但也选入了《中国宪例研究》(一)未能包括的2005年以前的部分事例和2006年的个别事例。
在这本精炼透彻的书中,一位的美国法学家对现有言论自由理论的不足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解读。通行的修正案理解强调“思想市场”,坚信“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但罗伯特·波斯特指出,要创造和保存对现代民主的繁荣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上述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要回答像尼古丁是否会致癌这样的问题,科学胜任的标准和严格且壁垒森严的实践是能够自由和公开交换意见的基础。 波斯特发展出一套关于修正案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试图解释如下两种需求:一种是对公共意见的自由形成和传播的需求,另一种则是创造专业知识的需求。他由此对宪法上的学术自由原则提出了一种全新且实用的解读。这种原则既仰仗表达自由,又依赖大学在审核终身教职申请和专业期刊在决定是否采纳稿件时所行使的那种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