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鉴定是运用科技手段、专门知识和特别经验为刑事诉讼活动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服务的司法证明活动,是法律与科学技术的有机统一。在近50年的司法实践中,我国逐步形成了以部门分设体制为特点的侦鉴一体化制度。随着诉讼民主化和科学化不断推进,我国当前侦鉴一体化制度的弊端和不足日益显现,构建侦鉴分离制度势在必行。本书从刑事司法鉴定基础理论出发,考察了我国刑事司法鉴定体制,重点探讨了侦鉴一体化和侦鉴分离两种制度,并介绍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这两种制度的不同观点,z后在侦鉴分离制度的域外考察基础上,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战略来构建我国侦鉴分离制度。
本书系统介绍了澳门刑法的历史沿革、表现形式、适用范围,以及犯罪论体系概述、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犯罪竞合等内容。本书既是一本适合于大学本科教学用的教科书,也是一本关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专著。作为教科书,本书力求做到使学生对整个大陆法系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一目了然,对澳门刑法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作为理论专著,本书也凝聚着作者在长期执教生涯中形成的心得与体会,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许多基本问题,阐述并论证了自己的见解。
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又是中外刑事立法及刑法学存在重大差异和许多争议的犯罪。撰写《犯罪比较研究》一书对于丰富人们对罪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大量古今中外有关罪的刑法规定及刑法学术文献资料,对罪的历史与现状、罪的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罪的形态、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该书基本保持了其博士学位论文《犯罪比较研究》的全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实体法上与罪之构成以及认定有关,并普遍受到关注的大量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比较中使人们了解到在同一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规定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开阔了人们的思路,丰富了人们的知识。 2.作者旁征博引,运用大量文献资料,针对一系列与罪的认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详细地研讨了构成要件的概念及其理论功能;构成要件与违法及道义责任的关系;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要件与行为;构成要件与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以及构成要件与共犯、罪数;作为刑事诉讼的指导形象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和公诉事实及诉讼原因;构成要件与证据;构成要件与上诉审的结构等问题。提出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使所有构成要件都满足,这是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行为的违法性,其阻却性只阻却其可罚性;行为人的道义责任,是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进行的,从道义上非难其所实施的行为的规范性判断;未遂犯与共犯是修正构成要件的一般形式;罪数应当以构成要件的充足为标准来决定;诉讼法方面所谓的“应当成立犯罪的事实”必须理解为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刑事
中国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虽具有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但至今已丧失现实合理性和比较合理性。这一理论在前提、要素、结构及功能等方面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均非平面体系内的调整所能弥补。学界诸多有识之士为完善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所作的努力相对传统体系虽有重大进步,但又都多少留有遗憾。通过比较英美的体系和梳理德日的体系,本书认为德日的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一有责性的三阶层体系虽不,却应是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变革方向。此外,全书对四要件理论的主张者对该体系的诸多辩解、对针对三阶层体系的诸种质疑也作了一一回应,并最终确定了本书重构论主张的理念支撑、自我警示及价值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