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证据为中心,将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犯罪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提出了按犯罪构成要件确定定罪证据的结构,并将证据划分为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构建了犯罪定罪证据认定的新结构、新标准、新要求。作者根据长期的职务犯罪侦查经验,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28种常见犯罪的定罪证据进行了系统研究,并结合个案的实证分析从上述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析,为一线侦查人员在办案中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证据、怎样评断运用证据提供了实用性极强的方法,这不仅有利于准确定罪,而且十分便于司法实践操作,有助于提高侦查、起诉、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是在证据理论和应用法律研究上的突破与创新。
本书首先界定了结果加重犯的规范构造,明确了我国刑法典中结果加重犯的存在范围。之后运用动态的责任主义观点,提出在实质责任论的背景下,危险性理论能够解释结果加重犯存在的合理性。进而探讨结果加重犯成立的限定规则,提出应当在客观归责和主观归责的分析之后运用 全等审查阶层 理论判断因果历程偏离情形的归责,并对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以及共同犯罪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司法认定,对本书提出规则的可操作性予以检验。
本书在写作中融入了对上述文件的制定背景和重点内容的详细解读,并对如何适用文件提出了具体建议,从而直接为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司法认定工作服务,以期为广大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律师全面掌握和深入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机关就刑法适用问题出台的法律解释等各类法律文件提供参考。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在国外产生的重要学科。犯罪学研究的重镇一直在国外,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犯罪学研究要想得到很大的发展,必须很好地吸收全人类犯罪学研究的精粹。美国等其他国家犯罪学发展的成功历史也表明,翻译国外的重要犯罪书籍,是发展本国犯罪学研究、提升本国犯罪学水准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一直将犯罪学作为重要的出版方向之一,此次将《犯罪学名著译丛》介绍给广大读者,也是致力于发展中国犯罪学事业的重要举措。 收入本《译丛》的名著,主要是根据下列标准来衡量的:一是在犯罪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二是获得过重要学术奖项的;三是统计研究表明被广泛引用的;四是与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关系切的。 本《译丛》是一套开放的丛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尽可能多地把犯罪学名著翻
由郭晶英所著的《罪犯心理咨询话语研究(英文版)》重点分析罪犯心理咨询过程中民警咨询师和罪犯求询者采用了哪些话语手段来证明话语的有效性、进行责任归咎与推卸、协调与他们各自有切身关系的利益。还从比较视角分析干警罪犯个别谈话的特殊互动图景,以客观全面评价中国罪犯心理咨询在教育改造方面的功用。
由刘灿华和杨建军编著的《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律适用(第五分册)》紧密结合刑事办案工作实际,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罪案无一遗漏地进行了系统阐述和解释。对办案中涉及的关于立案标准、认定罪名、罪与非罪的区别、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此罪与彼罪、罪重罪轻、证据范围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逻辑清晰,语言流畅,针对性强,有利于办案时参考。
罪行是犯罪论的核心概念,指具有特定犯罪构成且配置一定法定刑的行为模式,或者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起码要求并适用一定法定刑的现实行为。犯罪构成是罪行的法律表达方式,法定刑是对犯罪人适用刑罚的基本范围。我国刑法中的每个罪行都是无二、与众不同的。定罪不但要定到罪名而且必须定到罪行。正确定罪是量刑公正的前提,量刑情节是处罚宽严的根据。法定刑中间线是实现量刑公正的生命线……
《挪用犯罪新论》挪用犯罪在我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犯罪类型,其类型化研究既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又有极大的实践价值。从古今中外规定来看,既有共性规律可循,又有自身规律可挖。社会的发展,犯罪圈的变化,带来了挪用犯罪范围的扩大和新类型罪名的增加,而依照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的折中思路认知挪用犯罪的本质更为全面准确。依照主体内容的不同,挪用犯罪分为自然人挪用犯罪和单位运用犯罪。依托理论,脚踏实践,对前者构成体系中新型暨疑难问题的研究是论文的应然重点,对后者犯罪构成与司法认定的整体分析是写作中的实然内容。
《实行犯研究》围绕着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对实行犯的构成要件、存在范围、未完成形态、过限形态、与身份的关系以及刑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深入、全面的研究。《实行犯研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结合。《实行犯研究》对实行犯的许多疑难之处进行了探讨,既有理论上争鸣观点的梳理和论证,也有实践上解决方案的设计和规制。二是抽象与具体并重。《实行犯研究》既从理论上对实行犯的概念、构成、本质、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思辨、重塑和建构,又从实践的角度结合具体案例对相关制度、原则、特点进行阐释、说明和论证。三是继承与创新齐备。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妨害风化犯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组织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内容。
本书是作者20年来关于刑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之呈现,该成果是对刑法学界前辈、同辈和后辈的研究成果进行认真分析与梳理的产物。全书共九章:犯罪概论;犯罪构成概述;犯罪构成的要件和要素;间接故意犯罪;无限防卫问题;故意犯罪的结束形态;共同犯罪;有组织犯罪;犯罪认定。本书具有如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立意好,全书紧紧围绕一个主线,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观点解决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在诸多理论观点上打破常规,有独立的见解,具有开拓创新的精神;三是在研究刑法理论问题的过程中极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从而很好地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疑难问题;四是全书内容基本涵盖了犯罪论的全部知识体系,结构严谨,写作规范。本书不仅是广大刑法理论工作者和刑法专业研究生从事犯罪论研究的重要
本书在阐述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基本原则之后,重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九项基本权利即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无罪推定、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律师帮助权、会见交流圈、知悉权、证据保全申请和司法救济权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综合分析立法和实践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较为全面的立法建议。
《明代宗藩犯罪问题研究》是雷炳炎先生又一部力作。 《明代宗藩犯罪问题研究》从关注明代宗藩犯罪入手,由制度层面切入,叙述了明宗室分封的由来、王府的规制、宗室分封的规模,介绍了明宗室事务管理的相关机构,讨论了明宗藩地位的变化、政策调整与宗藩改革等问题;对种种宗藩犯罪作了翔实的分析、论述;考察了明廷对罪宗的科刑、处置情况,注意议罪方式、定罚程序的细微变化及惩戒的前后差异;探讨了罪宗庶人的安置和善后管理问题,围绕贬废罪宗的生养死葬、婚嫁、袭封爵等问题分别进行了考证和论述;探寻了明宗藩犯罪的历史根源,剖析了藩府事务处理各环节种种弊窦与宗藩犯罪的关系,对明宗藩犯罪的人员构成和地理分布作了适当分析,对宗藩犯罪的社会影响亦给予了应有关注。
中国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虽具有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但至今已丧失现实合理性和比较合理性。这一理论在前提、要素、结构及功能等方面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均非平面体系内的调整所能弥补。学界诸多有识之士为完善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所作的努力相对传统体系虽有重大进步,但又都多少留有遗憾。通过比较英美的体系和梳理德日的体系,本书认为德日的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一有责性的三阶层体系虽不完美,却应是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变革方向。此外,全书对四要件理论的主张者对该体系的诸多辩解、对针对三阶层体系的诸种质疑也作了一一回应,并终确定了本书重构论主张的理念支撑、自我警示及价值依托。
本书大体上是从宏观上对秘密侦查行为进行一般性研究和对具体侦查行为进行个别研究这两个方面展开的。宏观上,本书对秘密侦查制度的产生与实践、秘密侦查应当遵循的一般性原则、中外秘密侦查制度的比较以及当前我国秘密侦查制度存在的不足和完善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在具体侦查行为方面,则着重研究了诱惑侦查、卧底侦查、线人使用和控制下交付四种侦查行为。本书以秘密侦查为主线,但并不囿于对秘密侦查行为的程序规制进行研究。对有关秘密侦查行为涉及的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刑法以及行政法问题都进行了相应的探讨,是本书的一大特点。
本书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编写。本书具有如下几个特点:全面性、针对性、实用性、新颖性。
《共同犯罪研究》对于共同犯罪的本质等一系列问题均作了不同于现行理论的思考。如首创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说,一扫长期以来笼罩于共同犯罪理论头上的阴霾,摆脱了必须先给共同犯罪本身定罪才能认定有无共同关系的思维定势,这对于与共同犯罪本质镪切相关的诸理论,例如对向犯、片面共犯、承继的共同正犯、共犯的脱离等,均具有强烈而显著的影响,使得这一系列理论难题的解决,有了简单而明确的方向。而由于《共同犯罪研究》并非脱离实践的纯理论之作,而是融合了作者对大量共同犯罪判例之主旨的提炼,也使《共同犯罪研究》对于司法实践具有突出的指导意义。
犯罪成立的三阶层理论就像剥鸡蛋,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就像切西瓜。剥鸡蛋模式实现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抽象判断和具体判断的分工,包含着出罪机制,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需要把切西瓜的犯罪认定模型改造为剥鸡蛋的犯罪认定模型。本书主张应该区分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条件。犯罪构成只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更不是充要条件。由于对犯罪构成各要件的判断是一种积极的判断,所以,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积极条件。成立犯罪,除了应具备积极条件——犯罪构成外,还应具备消极条件——行为超出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程度;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不是正当行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文丛(17):普通诈骗罪研究》围绕普通诈骗罪展开,除阐述选题理由、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的引论部分以外,全书共分五章。章从历史和域外两个角度,粗略梳理了我国从古至今关于诈骗罪的立法沿革,剖析了两大法系55个国家和地区关于诈骗罪的立法规范。第二章至第四章,立足于我国立法和审判实践,以中外刑法理论为指导,结合民法相关理论,论证了我国刑法规范之诈骗罪各构成要素应然内涵,提出了法益的实质违法性的判断应该是以社会规范说为基础的法益侵害说,探讨了虚拟财产的属性、对于诈骗罪既未遂的影响以及价值评判标准,并从行为人的角度研究了诈骗罪的手段行为、行为目的和主观方面等内容,从被害人角度研究了诈骗罪中受骗者的范围、错误认识、处分行为和财产损失的内容及认定等内容。在此基础上,第
本书是刑事法译丛之一,是一部关于犯罪形成研究的理论专著,内容涉及逐级年龄非正式社会控制理论,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揭秘理论及其后续研究,数据的重新整理、增补和确认,学校、伙伴和兄弟姐妹的角色,行为的连贯性等,适合法律研究人员参考学习。 犯罪是一项紧迫的社会问题,亟待更多的关注。作者两在过去都曾写过相关的著作,包括犯罪的毁灭性影响在社会中引起的恐惧感,尤其是涉及到社会稳定性的和生活质量方面的内容(Samp-son,1987,1988;Garofalo和Laub,1978;Laub,1983a)。鉴于此种顾虑,作者在本书中提出了一种经验上的及理论上的框架,用以开辟刑事政策的新思路。关于犯罪的公开讨论通常由电视秀、电台节目、论坛等来主导。作者认为这些对于讨论犯罪成因和解决犯罪问题是不合适的。企图将对犯罪问题的学习减至仅十秒钟的说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