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最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
侵权责任法的颁行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奠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众所周知,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侵权责任法就是一部全面保护私权的法,就是一部对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或者说基本人权在受到侵害提出救济的法。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私权的保护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是要着力于保障私权。在此情况下,颁行侵权责任法,强化对私权的充分、全面的救济,不仅仅是人权保障事业的重大进步,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可以说,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侵权责任法属于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这就是说,它是调整基本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是我国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步骤,我国民法典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著的《中国法 院2014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 像名誉权纠纷)》汇集全同各地法院*审结的典型 案例,分卷分类编排; 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 无效信息; 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 和裁判思路。 不论您是法官、律师,还是案件当事人,《中国 法院2014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 肖像名誉权纠纷)》力争*限度地为您节约查找和 阅读案例的时间,使您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本书收录的指导性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对既有判例的研究,则可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在编排上,本书编写组整理罗列了这些案例的法律适用要点、核心适用的法条以及简要评析。
一、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原则的确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为此,国家立法机关相继公布施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发布了数量可观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我国还缔结或参加了许多国际公约。由于上述法律规范门类广、层次多、数量大,且立改废较频繁,给广大法律工作者在检索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时带来诸多不便。有鉴于此,我们组织人民法院、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常用法律分解适用集成系列》。 这套书打破以往法律汇编类图书的罗列形式,采取分类编纂方法,即以常用法律为主干,按照法条之间的逻辑联系,分解组合成若干具体的法律问题,将涉及该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的具体
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当
自北京宣武区、山东济南、浙江杭州和江苏苏州四个城市开始试点“平安城市”建设之后,为了全面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公安部、科技部于2004年6月在北京、上海、廊坊、大连、南京、苏州、南通、杭州、宁波、温州、台州、芜湖、福州、青岛、淄博、威海、郑州、广州、深圳、佛山、成都共计21个城市启动了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05年8月,为了“以点带面”,公安部进一步提出了建设“3lll”试点工程,选择22个省,在省、市、县三级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 很多城市在推进科技强警和平安城市建设中动作相当迅速,成效也非常显著,如深圳市,仅全市银行金融系统1200个营业网点就安装了2万多个摄像机;全市六区共建3500多个监控系统,安装摄像机9万多台。部分社区、区域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到面、监测到线、控制到点”的全天候
制度的累积构成了人类文明的岩层。惟有进入历史的深处,惟有对制度岩层予以逐层分析.我们才有可能洞见人类制度文明,乃至整个人类文明,从一种形态转向另一种形态的逻辑秘密。 自由大宪章是人类制度文明岩层中的一块化石。借助对它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自由保障制度的基因结构及其实现原理。 本研究旨在突破传统学术研究中制度与思想、史实与学理、知识与生活二元分割的局限,从制度考古学和知识社会学相交融的视角入手,分析英国民族精神构造和社会结构的独特性,探索诺曼征服后英国的政府与社会、习俗与法律互促共进的关系以及自由大宪章订立、确认、发展和在近代的复兴过程,终揭示出自由大宪章的宪政价值和自由得以制度保障的一般原理。
混淆是一种故意添加模糊的、令人困惑的或有误导性的信息以干扰非法监视和数据收集的技术。 生活在现代世界的你,如果不希望被大数据时刻监视并被持续分析,那么混淆确实是不错的方法, 就像在精密的信息监控机器的齿轮中偷偷倒点儿沙子,以便争取时间将自己隐藏在茫茫大众之中。 我们每天都在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被无期限地存储下来,而且我们关联和分析这些数据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升。曾经被我们视为隐私的事物,现在在新技术面前,可能变得公开、可见且有价值。这就是信息不对称的一个方面,它塑造了我们的隐私和自主权:我们不知道当下的算法、技术、硬件和数据库能够对我们的数据做什么。从无关紧要的事到有意义的事,从日常生活的琐事到可能影响我们的税金、保险费、贷款、自由出行等重大事件,这一切都在不断地向前演变和
主权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也是近现代国际法的基石。主权历来就是国内外学术界的重点研究领域,20世纪国际法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使主权国家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现象。主权至高无上、不容分割。近些年来,逐渐升级的中国“台海问题”、悬而未决的中日钓鱼岛争端,以及终而未结的伊拉克战争,无一不涉及国家主权。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究竟应如何理解和解决这些涉及国家主权的问题? 人权是一个伟大的名词,令人向往,引人追求。尊重人权,保障人权,业已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在国际交往中,把人权定位为目标,就能使各方抛开分歧,求大同而舍小异,创造对话和合作的机会。在国际合作领域里要充分尊重个人的权利、国家的权利,以不侵害人权为基本标准。各国应承诺要尽快朝着实现基本人权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中居于突出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为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类型和数量上发生了重大变化,给审判实践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有规范已不能适应当前审判实践的迫切需要。为此,人民法院历时数年,在总结我国长期以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立法和判例学说的基础上,起草了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并于2003年12月4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29日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主要涉及人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案例就是活生生的法律,也是行动中的法律。虽然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规范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本,且尚未建立也不承认判例制度,但是,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典型案例的推广上不遗余力做了大量工作,公布了许多典型案例和疑难案例的判决,为相类似案例的裁判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为了更好地方便读者学习和应用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推出《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精编》丛书。本丛书集中展现了部委规章清理的*成果,分门别类列明了该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值得一提的是,本丛书收录了发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指导性案例。因此,本丛书具有很高的指导和应用价值。 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1.收录全面。本书收录了截至2011年9月1日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现行有效的常
健康问题是人的完好状态和人的尊严的核心,也是人权的核心。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人权规范的一个基本立足点是,作为人权的两种基本分类,公民和政治权利是一方面,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另一方面,二者是普世的,不可分割、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系的。作为社会权利,健康权被视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利的基础,是行使其他人权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人权。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能够达到的、有益于体面生活的标准的健康。进入21世纪,健康维权愈来愈受到各国的重视。但是,由于我国对健康权的研究起步较晚,且主要限于私法领域,人们对健康权的认识还很模糊,也存在诸多争议与困惑,对健康权的系统研究还是空白。我国公民健康权的尊重、保护和实现存在诸多问题。新一轮医疗改革正在热议,加强健康权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书首次从
伤残鉴定与赔偿是一门涉及到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医学、法医学、保险学、司法赔偿学、经营管理学和交通管理学等多种学科的综合学科,也是正确处理各种人身伤害残疾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社会热点问题。 本书根据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赔偿处理的各个场合,将人身损害分类为:刑事伤害、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人身损害、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人身损害、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造成公民人身损害、消费者人身损害、劳动事故或职业损害造成职工人身损害、未成年人人身损害,以及其它方式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分别对每类伤害事故的性质、构成要件、鉴定原则、赔偿原则、赔偿范围以及赔偿费的组成和计算等相关内容都作了比较详
本书由我国人格权法的权威学者杨立新老师倾力撰写。书稿分为导论、抽象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三编,系统阐述了我国人格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分类介绍了各种具体的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 在体系方面,本书将传统学说中的一般人格权对应具体人格权的体系改变为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对应的结构,这是对传统学说的突破,完成了新的人格权体系建设。 在内容方面,本书在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外延之外,增加了对抽象人格权中的一般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和公开权,以及新兴的人格权如形象权、声音权等的揭示,这是对人格权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本书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展现了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的全貌,也彰现了我国人格权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不仅是学生学习人格权法的*课本,也是学者研究人格权法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