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依据《民法典》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并充分吸收、借鉴比较法上的优秀经验,对我国民法上的人格权作出全面、系统的研究。本书共分三编。编 人格权总论 是基础理论部分,主要对人格权的概念、特征,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关系,《民法典》人格权编与其他各编的关系,人格权的主体、客体与内容,以及人格权的行使和限制等进行了研究。第二编 人格权分论 依次对一般人格权以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具体人格权的性质、特征、内容,以及权利的限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第三编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人格权请求权以及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了研究。
本书为《人格权总论》姊妹篇,该书内容旁征博引,论证融通中外古今,涵盖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自然人名誉权、法人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旨在对具体人格权进行详细、缜密的法教义学建构和阐释,并且以问题为研究导向,立足中国实践,面向司法裁判,力求全面、准确、清晰、务实地解释各主要具体人格权的规范运作,以指导如何提高中国司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水准。
本书收录法律文件全面实用,选取司法案例真实典型,讲解疑难问题权威专业。
健康问题是人的完好状态和人的尊严的核心,也是人权的核心。国际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人权规范的一个基本立足点是,作为人权的两种基本分类,公民和政治权利是一方面,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另一方面,二者是普世的,不可分割、相互依赖和相互联系的。作为社会权利,健康权被视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利的基础,是行使其他人权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人权。每个人都有权享有能够达到的、有益于体面生活的标准的健康。进入21世纪,健康维权愈来愈受到各国的重视。但是,由于我国对健康权的研究起步较晚,且主要限于私法领域,人们对健康权的认识还很模糊,也存在诸多争议与困惑,对健康权的系统研究还是空白。我国公民健康权的尊重、保护和实现存在诸多问题。新一轮医疗改革正在热议,加强健康权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书首次从
侵权法作为民事权利保护法,在民法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民事权利保护面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侵权法因而成为民法领域发展快的部分之一。 本书是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建议稿,包括建议稿条文和理由,并附带有侵权法的比较研究,作者对未来中国民法的侵权责任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并对之进行论证和展开。
为满足读者的需求,我们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编写出版了“法律政策解读与适用范本典型案例全书”,内容包括法条、案例、文书和流程图。本套丛书具备如下特点:一是全面,全面收录法律政策、文书范本、指导案例、流程图、计算标准等内容;二是易懂,一方面对重点条文进行权威、细致的解读,另一方面挑选典型指导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三是方便,书中收录的很多文书范本略加修改即可使用,流程图可以指引读者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四是高效,易懂、方便、检索快捷。《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政策解读与实用范本典型案例全书(*升级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写。
本书以《国家赔偿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系统阐述了国家赔偿纠纷的责任分担、伤残鉴定及损害赔偿。 本书的大体结构是,前四章主要为国家赔偿法中涉及人身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相关理论问题,包括赔偿原则、赔偿费用组成与计算等。后二十二章分别叙述了不同方式对人身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在每一种损伤中分类列出了损伤的诊断标准、损伤程度、伤残程度、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内容,并对不容易明确鉴定的地方加注了医学参考标准说明。 本书意在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公安机关、各级安全机关、各级司法机关、看守所、劳改监狱部门和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在处理侵害公民人身生命健康权,国家负有赔偿责任的案件中提供参考;也可以供法医、医师、律师、公民个人和政法院校在工作或教学中借鉴
本书主要分为三大部分,部分对当前的理论和现实进行了阐述和分析。第二部分对当前理论学说和关于隐私的争议进行了讨论,并举例进行论证。第三部分针对作者的观点,即对隐私场景理论进行了深入说明和分析。隐私场景理论认为,隐私的实质是在特定场景下合理的信息流动。作者认为人们传输信息需要符合不同场景下相应的社会规范。作者针对公共私人领域二分法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作者在论述过程中引用了基础的隐私理论,并提供了解决隐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人格权法》一书,是*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研究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学”中的第二部专著。本书的内容,是作者三十年研究人格权法的总结,阐释了作者对我国人格权法理论和实践的全面看法,全面展现了中国人格权法的基本内容和特色。 人格权是民事权利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中重要的权利,是21世纪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被广泛重视、得到迅猛发展的一种民事权利。在当今世界,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人格权,把它作为人权的组成部分,予以民法的特别保护。在民法理论研究中,学者也越来越重视对人格权和人格权法的研究,人格权和人格权法的理论不断发展。在这个领域中,值得自豪的是,我国的人格权法研究后起直追,现在已经走在了世界人格权法研究的前列,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在民法学体系中形成了人格权法学,具有严密的
一、收录全面、编排合理、删旧添新 本书收录了各类纠纷认定中常用的各种处理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审判政策等。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作为法律依据,是各类纠纷认定中常用的关键文件。而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文件等主要是作为参考依据,可以在纠纷解决中参照适用。根据时效性,删除已被废止的各种法律文件,收录*的法律规范。 二、核心规则适用指南、重要条文索引、案例及图表 (1)除收录纠纷认定规则外,本书还对核心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放在每本书的附录部分,成为核心规则的适用指南,以此增加法条本身的实用性。 (2)根据法律的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对每本书中的重点法条做了索引,以便读者能方便快捷地查找到与此相关的其他条文,节省阅
本书由我国人格权法的权威学者杨立新老师倾力撰写。书稿分为导论、抽象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三编,系统阐述了我国人格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分类介绍了各种具体的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 在体系方面,本书将传统学说中的一般人格权对应具体人格权的体系改变为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对应的结构,这是对传统学说的突破,完成了新的人格权体系建设。 在内容方面,本书在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外延之外,增加了对抽象人格权中的一般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和公开权,以及新兴的人格权如形象权、声音权等的揭示,这是对人格权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本书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展现了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的全貌,也彰现了我国人格权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不仅是学生学习人格权法的*课本,也是学者研究人格权法的之
《人身犯罪解释论与判例研究》分为侵害生命、健康的犯罪;侵害自由的犯罪和侵害名誉的犯罪三部分,具体内容有: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罪;“致人重伤、死亡”研究;致胎儿死伤的刑法评价;虐待罪;遗弃罪;遗弃罪与不作为杀人罪的界限;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拐骗儿童罪;强奸罪;侮辱罪;诽谤罪等。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致人重伤、死亡”研究;致胎儿死伤的刑法评价;虐待罪;遗弃罪等。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案例就是活生生的法律,也是行动中的法律。虽然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规范主要表现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本,且尚未建立也不承认判例制度,但是,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典型案例的推广上不遗余力做了大量工作,公布了许多典型案例和疑难案例的判决,为相类似案例的裁判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为了更好地方便读者学习和应用法律,中国法制出版社推出《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精编》丛书。本丛书集中展现了部委规章清理的*成果,分门别类列明了该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值得一提的是,本丛书收录了发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指导性案例。因此,本丛书具有很高的指导和应用价值。 本书具有以下特色: 1.收录全面。本书收录了截至2011年9月1日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现行有效的常
本书对人权理论进行了全面、深刻而独到的研究,分析了公民基本人权的概念及其内涵,区别了人权与权利、公民基本权利、法律权利诸概念,说明了公民基本人权的主要类别、内涵、本质和渊源,以及人权保障的理由、历史教训和现实途径。作者立足于理论前沿,对中国社会转型期公民基本人权保障法律建设实践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尤其是特殊群体人权保障法律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涉及选举权、劳动权、信访权、立法听证权、环境权、知情权、隐私权、受义务教育权、迁徒自由等,以及特殊群体人权保障法制建设的一系列问题。并对中国公民基本人权保障的难点与对策,近年来公民基本人权保障的社会热点话题及中外维权典型案件进行了分析。
本书收录的指导性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对既有判例的研究,则可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在编排上,本书编写组整理罗列了这些案例的法律适用要点、核心适用的法条以及简要评析。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著的《中国法 院2014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 像名誉权纠纷)》汇集全同各地法院*审结的典型 案例,分卷分类编排; 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剔除 无效信息; 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法律适用方法 和裁判思路。 不论您是法官、律师,还是案件当事人,《中国 法院2014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 肖像名誉权纠纷)》力争*限度地为您节约查找和 阅读案例的时间,使您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
本书是一部研究隐私权兼人格权的法学著作。“人之为人”所应然享有之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一切法制之正当性源泉。本书在探寻隐私权的理论根基之际,试图跳出近代以降的西塞罗和笛卡尔式的悖论陷阱,溯源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等人以“理性”定位“人”之内涵,以及求证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从而揭示人格权和隐私权为本质的特征——人格。立足于此,并借鉴英美德法等国的学说体系与立法体例,藉以比较法研究,本书建构了自成体系的隐私与隐私权概念。 作者分别以专章论述了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分析、隐私权的扩张及其与公法框架内其他基本权利的界限、乃至私法与公法之联系与冲突等关乎理论的体系构建与法律规范的合理编纂的关键问题。与此同时,作者更力图以多元化之视角——如国外立法和理论的启示、隐私权国际法保护的经验、当
本书将诉权置于权利哲学领域,以诉讼制度历史发展为线索,结合正义观的时代内涵,透视诉权的发展轨迹,进而把握当代诉权的本质属性。罗马法上的"Actio"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诉权,毋宁是类型化了的诉讼程序,是特定主体在特定条件下被许可运用的特权和实现诉求的程式(仪式)。私法诉权说完成了诉权的权利化改造。公法诉权说则将诉权上升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实现了诉权观念的革命,却殒命于纳粹主义法学泥潭。"二战"后,新自然法学与人权理论为诉权人权论的浮现提供了理论基础。程序正义理论,特别是法律程序主义让诉权人权论走向成熟。诉权的人权性质使之具有*性,不可放弃、不可被剥夺。以诉权人权论为基础构建的司法结构,是一个要求充分尊重诉权的主体地位、包含诉权与审判权商谈机制的结构。
自北京宣武区、山东济南、浙江杭州和江苏苏州四个城市开始试点“平安城市”建设之后,为了全面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公安部、科技部于2004年6月在北京、上海、廊坊、大连、南京、苏州、南通、杭州、宁波、温州、台州、芜湖、福州、青岛、淄博、威海、郑州、广州、深圳、佛山、成都共计21个城市启动了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05年8月,为了“以点带面”,公安部进一步提出了建设“3lll”试点工程,选择22个省,在省、市、县三级开展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工程。 很多城市在推进科技强警和平安城市建设中动作相当迅速,成效也非常显著,如深圳市,仅全市银行金融系统1200个营业网点就安装了2万多个摄像机;全市六区共建3500多个监控系统,安装摄像机9万多台。部分社区、区域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到面、监测到线、控制到点”的全天候
本书系欧洲“侵权法的统一”系列丛书中的一本。作为多国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晶,该书简明扼要地概括展示了欧洲乃至整个世界主要的、有影响力的国家在共同过失问题上的立法、判例以及学说。其中,既有传统大陆法系如德国、法国、荷兰、日本等国共同过失法制的介绍,也有英美等国普通法上共同法制的叙述,还有南非、以色列这样的亚非拉地区的代表国相关问题的阐明。可以说,本书在各国共同过失规则的论述方面,具有相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