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制度作为民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事流转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对担保制度的解读和剖析,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对于民事主体和法律从业者来说,更具借鉴意义的学习内容更多地来源于司法实践。正因如此,本书的写作过程,尽力追求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为实践中常见的疑难、复杂的担保法律问题,寻求直接有效的解决方案。精选国内各省市区法院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担保法律纠纷判例,将案情高度浓缩,剖析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重点总结实务经验教训并给出法律建议,以期节约读者时间,提升阅读效率和阅读体验。力求对担保法理作深入浅出之阐释,突出实用、新颖、方便之特点,为法律实践中的担保纠纷处理提
陈秋明编著的《中国政策性担保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金融监管为视角,以市场准人、内部控制及市场退出为线索,对政策性担保公司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中国政策性担保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共分四章: 第一章 政策性担保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本章主要探讨了政策性担保公司及其法律制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共分五节。 第一节 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法律界定 主要探讨了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内涵界定、法律形态选择以及法律特性分析三个问题。 担保机构界定:比较了担保与保险在功能定位、运营机理、法律关系等方面的不同特点,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在目的宗旨、担保对象、资金来源等方面的不同,政策性担保与政府担保在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的不同,从比较分析中界定
本书曲“警醒篇”、“探索篇”构成,编者从中国当今触目惊心的金融信用缺失的大量事例入题,分析中国金融信用缺失的根源并提出解决之道;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分析入手导入信用担保概念,探讨了信用担保的体系构建、动作模式、风险管理和资金动作等;同时总结了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管理者在实践中对公司管理所运用的相关理念。
《比较担保法案例选评》共分为七章,编写的意义在于:(1)接近采用英文案例教学会使阅读案例的数量减少,导致教学信息量较少和知识覆盖面较窄。而采用译为中文的内容较为精简的案例,能大大地增加阅读量。(2)由于英文案例复杂难懂,在课程中适当采用一定比例的编译为中文的案例,将其与英文案例相结合,更利于学生的透彻理解。
本书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3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律师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参考书。
《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为高祥教授主持的2010年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10YJA820022)的 终研究成果,也是《金融贸易法律理论-9实务丛书》的第二辑,共九篇文章。 篇为《民商事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性担保制度》,研究独立性担保制度的发展,由陶金鹏撰写。该文从民商第二篇为《独立保函的识别标准》,研究独立担保的识别问题,由李方撰写。第三篇为《独立担保项下担保人的权利义务研究》,对独立担保交易中 重要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剖析,由刘昀撰写。第四篇为《独立担保付款条件的法律依据》,由郑思思撰写。第五篇为《独立担保欺诈例外的类型化》,讨论的是独立担保领域一个 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问题,由刘斌撰写。论与实践展开讨论,以鉴定流行于我国的独立担保的主要形式——独立保函。 第六
本书为高祥教授主持的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独立担保法律问题研究(10YJA8200 22)的终研究成果,也是《金融贸易法律理论与实务丛书》的第二辑,共九篇文章。
本书是由人民法院专家型法官结合多年的实践和研究独著完成。作者曾参与人民法院担保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主审多个担保的重大案例,是担保法方面的权威专家。 作者曾于01年在我社出版的《中国担保诸问题的解决与展望》重印多次,被誉为法律人士和金融人士的“担保宝典”。本书结合物权法*规定和近几年担保制度的发展变化,全面细致讲解了担保中各项制度的法律适用和方法。既是一本担保实务疑难问题的指导书,又是一本担保法的教科书,是真正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精品佳作。
担保法横跨传统民法中物权法与债权法两大法域,是我国民法中活跃的领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对融资的大量需求,直接导致了担保制度的大量运用,由此引发的担保争议也日渐增多,但制度供给的不足以及制度设计中的偏差,给实务家们带来了很大的空间,但也影响到了担保法制的统一。 本书以我国《担保法》、《物权法》为对象,着眼于解释论视野下的担保法律制度,置重于我国担保法制的司法实践,对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与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亦作阐发,可供大专院校师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官、律师等实务家参考。 每章都配有导读,概述本章的主旨和内容。 主文中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章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引用资料、案例或事例,用以说明重要的法律问题。 开设“争点讨论”、“实务导引”与“案例点评”专栏,选取理论
依据《行政许可法》规范及学理通说,行政特许权整体上可分为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公共资源特许使用权以及特许经营权三类。在我国防风险、去杠杆背景之下,在行政特许权主体强大的融资需求推动下,实践中以行政特许权设定担保的做法应运而生。但行政特许权具有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和属性,某些行政特许权担保在当前缺乏法律明确规范,行政特许权担保形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等问题实际上均由合同进行约定,效力存疑。因此,本书基于规范与行为的差异化表现,采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以及概念分析方法,构建行政特许权担保设立与实现的有效机制与路径,以期推动行政特许事业稳定有序发展。
本书由参加或熟悉担保法立法过程的司法界、理论界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审判经验的民商法专家撰写。 以担保法和《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主干,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联系担保法施行以来的司法实践,从案例分析和条文诠释相结合的角度,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与适用担保法,并重点分析了实践中适用担保法应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书适合司法人员、律师、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使用,也可作教学培训用书。
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的前提条件,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运转,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对信用的需求迅速增加,融资担保行业方兴未艾。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担保机构运营不规范等问题频发,担保机构发展整体上良莠不齐。因此,完善我国融资担保行业规范、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水平,对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降低金融行业风险隐患,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持久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作者借助效力于担保机构的实践和经验,对融资担保做了系统、翔实的分析。以发展的视角,针对实务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式深入探讨,并结合具体案例提出对我国融资担保法律实物的整体构想和微观操作性建议。本书版一经发行,即受到了广泛好评,全部售罄。由于近一年发挥和政策环境发生了变化,作者本着补偏救弊的
依据《行政许可法》规范及学理通说,行政特许权整体上可分为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公共资源特许使用权以及特许经营权三类。在我国防风险、去杠杆背景之下,在行政特许权主体强大的融资需求推动下,实践中以行政特许权设定担保的做法应运而生。但行政特许权具有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和属性,某些行政特许权担保在当前缺乏法律明确规范,行政特许权担保形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担保物权实现程序等问题实际上均由合同进行约定,效力存疑。因此,本书基于规范与行为的差异化表现,采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逻辑分析方法以及概念分析方法,构建行政特许权担保设立与实现的有效机制与路径,以期推动行政特许事业稳定有序发展。
萌芽且初步成型于罗马法中的保证制度,以及法国、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继受、发展各自的保证制度所存在着的差异、甚至冲突,为我们对该问题的法学理论与立法研究提供了诸多理性思维的空间,它们所充满的理念之光、制度价值的判断定位、具体制度的构架思考等等,均使我们在分析包括保证责任问题之内的整个保证制度这一相当复杂的问题时得到许多启迪。 在我国法学界努力确立一个不同于传统私法的民事保证制度之立法的数十年探索中,虽然对保证制度研究的论著很多。但是,对保证责任这样一个重要课题的专题研究依然处于比较薄弱状态。因此,安徽大学法学院同仁李明发教授所撰个人专著《保证责任研究》所具有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对我国私法立法与审判实践的作用便彰显无疑。 作者围绕担保责任的核心问题,展开了较为全面、系
该书是何志法官十余年研习担保法的结晶。《物权法》实施以后,该法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与《担保法》的规定颇不一致,诸如区分设定担保物权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与是否发生担保物权没定法律效果的判断、担保物权标的物范围的扩大、独立担保合同的适用、物保与人保并存的处理,抵押权行使期间、担保物投行使的条件与方式、浮动抵押的增设等等,都是新的内容。何志法官广泛吸收近期新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担保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的出版,对学术界深入研究担保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实务界适用担保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该书是何志法官十余年研习担保法的结晶。《物权法》实施以后,该法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与《担保法》的规定颇不一致,诸如区分设定担保物权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与是否发生担保物权没定法律效果的判断、担保物权标的物范围的扩大、独立担保合同的适用、物保与人保并存的处理,抵押权行使期间、担保物投行使的条件与方式、浮动抵押的增设等等,都是新的内容。何志法官广泛吸收近期新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担保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的出版,对学术界深入研究担保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实务界适用担保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担保法判解研究与适用》是何志法官十余年研习担保法的结晶。《物权法》实施以后,该法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与《担保法》的规定颇不一致,诸如区分设定担保物权合同是否生效的判断与是否发生担保物权没定法律效果的判断、担保物权标的物范围的扩大、独立担保合同的适用、物保与人保并存的处理,抵押权行使期间、担保物投行使的条件与方式、浮动抵押的增设等等,都是新的内容。何志法官广泛吸收*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担保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担保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的出版,对学术界深入研究担保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对实务界适用担保法律制度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担保法专论》在内容编排上参考了传统的担保法教材的结构,但在体例结构和内容上作了大胆创新:一是根据人保与物保的划分,分别对两者进行了讨论,尤其是在人保部分增加了我国实务中常用的承诺函或安慰函制度;二是在担保法的基础原理部分对担保法的立法模式、担保与非典型担保的关系、担保与民间借贷、担保与金融创新进行了宏观但不失细致的讨论;三是将物的担保分为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进行分章论述,将动产抵押在一般抵押之外进行独立论述,并探讨了统一的动产担保立法体系的构建和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系统的建设问题。 此外,《担保法专论》亦就我国实践中使用较多但同时也存在较多问题的应收账款质押和股票质押进行了专门讨论,揭示了担保法律制度和金融市场之间的制度关联。 《担保法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