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共分为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法等几大部分介绍知识产权法相关知识。著作权制度主要从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与利用、著作权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邻接权、对著作权的限制、著作权侵权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专利权制度主要从专利法律制度概述、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主体、专利申请、审查与授权的实质条件、专利权的内容、利用、消灭与保护期、对专利权的限制、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商标制度主要从商标法律制度述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利用与消灭、商标侵权及其法律责任、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等方面展开。本教材旨在提高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强化运用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应用能力。
本书是一本专为法学学生、法律从业者和对知识产权法感兴趣的读者学习和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而编写的一本手账式学习笔记。本书通过对《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帮助读者全面理解条文要点。通过清晰而深入的分析,读者将了解到这些条文的实质意义、背景和实施效果。 本书采用皮面精装,双色印刷,对重点法条进行详细解读,采取双页码面为法条、单页码面为空白笔记页的方式进行排版,以方便读者对法条进行笔记记录。同时,收录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相关司法解释,以便读者更好地学习使用。
出版说明(第二版) 本教材自2019年年底出版以来,已经六次重印。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与一般规则,对于知识产权、民法甚至法学的体系建构与完善具有内在的、实质的重要意义。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知识产权总论及其对实践的统领力与解释力的思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在科学理性的道路上与时俱进。 本次修订力争全面与细致,大大小小的变动之处颇多,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突出讨论前提与评判标准的重要性,增加有关方法的阐释,帮助读者更容易明白问题之所以是问题,观点为何如此观点的理据与脉络。二是综合传统教材传授共识的要求,同时强化争辩启迪思考与研究型教学的重要作用, 努力展现出全面深入的探索和研究的信息,提升读者的研习效益。三是调整了部分章节的结构与具体表述,也包括个别观点的修订。四是删减并增加
本书为一部侧重于知识产权保护边界划分的理论与实践兼顾的知识产权法方面的个人专著。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但又承载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领域的使命,在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最重要的是明确知识产权保护边界,以此确认个案中被控行为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本书以知识产权保护原理为指导,立足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和问题,以及当前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和司法保护特点,关注信息网络技术发展背景下出现的新型知识产权问题,对知识产权保护理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司法政策、新技术条件下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本书是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实证专题研究,本书除了绪论外,全书共九章,具体如下:第一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立法演进实证考察;第二章 计算机软件相关概念解析与实证检验;第三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权项实证检视,具体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内容的特殊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其他权利;第四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实证分析;第五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实践探析;第六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实践探索;第七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限制实证检校;第八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责任实践探讨;第九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确定实证探究。
著作权合同是著作权人以私立规则方式进行的利益再分配。在完美市场下,基于契约自由的著作权交易能实现资源向最优利用者流转,提高版权产业的整体效益。但市场通常是不完美的,在市场失灵而法律制度的矫正功能发挥不足的情况下,著作权合同往往易被强势一方用作攫取不当利益和扩张权利的手段,从而打破著作权法的初始权利配置平衡,裁判者采用传统的阐明解释方法和补充解释方法显然很难解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著作权法公共政策之间的)冲突问题,修正解释是裁判者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司法干预,是裁判者基于公共政策与公平诚信等考量另行确定合同意思的一种解释方法。裁判者通过无视或否定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方式,实现重新配置权利、恢复合同主体利器平衡的目标,本书的目标是通过著作权合同修正解释的研究探索著作权合同立法及司法的完善
有些商业秘密是要严格保守的,否则你可能一事无成。而对局外人来说,让他保守秘密的最好方式就是什么也不要告诉他。 参与商海竞争,企业需要采取保密措施,避免局外人知悉企业的商业秘密。企业内部,也需要严格知悉商业秘密员工的范围,避免不必要的人员知悉,成为泄密隐患。本书指导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既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商业秘密管理体系,避免商业秘密处于危险状态;又能够为企业商业秘密纠纷提供解决途径,帮助企业保护创新,赢得商业竞争。
利益平衡是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宗旨。然而,条约规范显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中美经贸协议》等条约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人利益执法国际标准,弱化使用者利益执法国际规范。社会现实反映,“知识产权流氓”及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知识产权执法程序,使用者利益缺乏有效救济,一些欠发达国家创新力下降。为了实现利益平衡,既要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国际规范,更要强化使用者权执法国际制度。使用者权执法具有理论依据、法律基础和现实需求。我国可构建使用者权执法机制,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掌握主动权。
本专著通过实证考察分析了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现状,构建了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绩效评价反思了现行模式的缺陷与不足,在科学考量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地位与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有效联动的合理化建议,以澄清理论研究的误区,厘清两种保护方式的关系,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