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一直受到理论研究的关注。但是,现有文献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实践情况尚缺少比较全面客观的 画像 ,对我国资本制度的历史演进和观念基础也未进行系统的批判研究。 《公司资本制度》旨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全面检讨:通过大量实例分析,评估现行规则的实际效果,讨论实践中的创新和探索,揭示现行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问题。作者基于利益冲突视角,尝试提出一个分析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框架。通过对法律实践和理论观念的深入探讨,进一步提出改进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设想。
许中缘*的《商法的独特品格与我国民法典编纂 (上下)(精)》围绕 商法独特品格是否可以融进 民法典 与 民法典如何实现商法的独特品格 而展 开。商事规则虽然有其特殊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 但并不能脱离于民事规则而独立存在。一方面,商事 规则具有差别于民事规则的独特性。另一方面,商事 规则的独特性并不能否定其对民法的依附性。《商事 通则》并没有考虑到**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之后定 位问题,制定《商法典》《商事通则》实现民商分立 都具有不可行性。一国选择何种商法体系的立法模式 是历史的产物。尊重历史选择结果的基础上,建立一 个逻辑清晰、结构科学的民商合一法律体系,因此需 要寻求并选择一种恰当合理的方式将商法规则融入自 身体系之中。本书力图开辟民商合一的第三条道路, 即将商法独特性融入民法典体系之中,并以此为
保险法,旨在规范保险关系中彼此双方当事人之权利及义务内容,其立法基础除了传统民法上契约乍 由之原则及兼顾其社会性之精神外,亦须衡量当事人地位之消长及强弱;其解释不仅尽量保护被保者个人之权益,亦不可偏废承保者之危险共同团体性,唯执两而用中,方达真正公平正义及实质契约自由之法谛。 本书是基于1997掂保险法修正后的改版。本书该次最主要之修正,仍以本书原来之基础及架构上做修订之工作。主要有对于新修正通过之“保险法”第33条,第34条、第54条等,新修正通过条文问题作修正或增删。其次,有关人身保险是否有保险利益之适用,为避免读者之误解,特别补充说明之。“保险法”第64条解除权及“民法”第92条之撤销权在适用上之关系,以及“保险法”第64条解释权行使之对象问题,本文亦提出与“法院”民事庭决议,及“法院”判
第四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高端论坛发布《2015年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报告》显示:企业家在企业融资、经营方面的刑事风险尤为突出,令人堪忧。面对纷繁复杂的现实情况,许多经营者因为不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很可能因为一件不起眼的小事而导致企业陷入危机,而本人也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甚至是承担刑事责任。如何增强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成为摆在每个企业经营管理者面前的难题。本书汇总了企业在融资与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风险点,提供专业的、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力求帮助企业经营者规避法律风险,摆脱法律困境。书中所收案例多为作者亲自承办,涉及与企业融资、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领域。
本书对我国纺织服装主要出口国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日本等近20个国家的纺织服装相关技术法规、政府非强制性要求和非政府组织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检测技术和关键控制点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研究分析。对近100个技术法规和检测方法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出口纺织服装对国外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对策;对技术法规要求的检测项目的国内外150余个检测方法、标准的基本程序和关键控制点、不同国家的检测方法进行了比较研究和方法适用性分析;本书附录部分还对主要贸易国家的生产及消费市场状况、货物入境要求、纺织服装召回案例、技术性贸易措施等内容做了介绍。 本书适于纺织服装生产企业、进出口管理、检验、贸易、咨询、大专院校相关专业人员阅读。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当前,资本市场是一个充满诱惑和浮夸的热词。并购、私募、私有化、跨境并购……专业人士欲以专业来开拓资本市场方向的业务,同时,资本市场却是“乱花渐入迷人眼”。本书作者以通俗易懂文采飞扬的写作风格,基于“中国的问题 世界的眼光”将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抽丝剥茧,将现实发生的商战大戏纳入生动的分析之下。同时,将资本市场的关键词进行注释予以说明,堪称一本书轻松地读懂资本市场。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依据,分述了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的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等内容,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本书不限于对破产实务操作规程的介绍,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对其中因法律规范缺位等原因所产生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以期对破产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实务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助益。此外,本书作者对目前破产领域中出现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借以在该领域内的优势地位,特辟专章探讨了金融机构破产清算、上市公司重整及破产企业关联企业的处理三大问题,基础资料翔实,视角清晰务实,既是对破产实践经验的系统性总结,又包含了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与展望。
金融全球化和金融企业集团化已成为金融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和不可逆转的潮流。如何在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集团中建立起规范和运作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发展的关键。孙光焰等*的《金融企业与企业集团公司治理法律结构实证研究/孙光焰公司治理系列/中南民族大学法学文库》综合运用公司治理的传统主流分析框架和制度分析框架对金融企业和企业集团不同于非金融企业和集团的公司治理的特殊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全书分为上下两编。在公司治理一般理论分析的指导之下,着重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金融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公司;台理问题进行分析。上编考察单一制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通过一般面板数据和个案分析的有机结合,对我国传统金融机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权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的现状进行了
本书以汕头华侨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研究样本,分析我国“授权改革”的时代特征,跟进沪粤津闽自贸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总结汕头华侨试验区三年多来的法治建设经验,并对“政府、良法、国际经贸新规则、华侨华人文化、华侨权益保护、多元争议解决机制”进行了实务分析及法理评析。时代是思想之母,理论是实践之源。汕头华侨试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新时代的新命题,需要我们持续关注与深入研究。
本书是在第1版的基础上改版而来的,共分为十二章,主要内容涉及绪论、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电子合同、电子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WTO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法律制度等。
吴永平编著的《煤矿企业设立并购指引》围绕煤矿企业设立、并购两个直接影响行业准入、基础管理和做大做强的关键环节,通过直观的流程图和详细的操作步骤以及要点揭本示全面介绍了煤矿企业设立和并购过程中须提交的报批文件,须履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内容提供了煤矿企业设立、并购的有关协议类文件包括矿业权出资合作、资产转让、吸收合并、新设合并、矿业权转让、设备采购、矿建工程承包、土地使用、劳动用工等四十个合同范本。同时辅以相关的法律政策条文,具有坚强的操作性、实用性,是煤矿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不可多得工具书。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这充分表明国家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而要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其首要前提就是增强全民法律意识,使得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司法机关秉公司法,营造全社会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近年来,为了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以及经济建设的需要,我们国家的立法越来越健全,法律法规的数量也日渐庞大。由于我国立法体系的特点,国家既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公布的法律、国务院公布
这本三十年来抢先发售重新编撰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指南》介绍了博物馆很具代表性的六百件精华藏品,呈现了世界各地六千年的视觉文化。全书由十七个展览部门的全体策展人通力完成,馆长托马斯·P·坎贝尔亲自撰写导言。每件艺术品都配以精美的图片和很新的说明文字,既可作为参观手册,也可当作艺术类读物。
本书从商业法律和社会环境的角度出发,系统全面地阐述了美国商法。作者全方位论述了商业道德、社会力量以及法律之间的关系,研究了关于合同、对价、动产、所有权转移和损失的风险、可转让票据、担保交易、破产、保险、代理、雇佣等方面的法律原则和理念。其特点是以案说法,深奥的理论阐述与典型的案例和分析交替进行,有助于读者深入理解《美国统一商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 本书适用于经济管理、法学等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MBA学生以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本书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新释新解丛书》之一。本书综合了票据法公布施行以来金融实践、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系当今我国系统研究和阐释这一法律及其配套规定的*之作。本书将《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置于相应票据法条文之后,一并解释,更增加了本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希望本书能够为广大金融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和律师正确适用法律、为广大公民和法人依法使用票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应有的指导、参考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