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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时期的要求,第四版的修订进一步优化结构,除了内容上的修改完善,理论体系、框架结构基本保持了第三版的原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教程的特色之一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与我国国有企业与国资管理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非常贴切,有关内容对于指导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国有资产有效监管具有非常大的价值。本教程的特色之二为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一编的设置,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越来越彰显市场监管的重要作用,有关内容对于规范政府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行为、建立市场交易秩序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为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之一。全书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商法模式基础上重新整合,在内容上,重视并反映中国商事立法和司法的现有成果并提炼出商法的一般性规则,总论部分展现商法的全貌,分论部分则详尽阐述商事公司、证券交易、商事信托、商业银行、商业票据、商业保险及商业破产等具体制度;相关内容全面吸收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全面修改、《外商投资法》的度旧立新以及《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为尝试回应新时期商业秘密保护的新问题、新理论与新要求,本书以 基础理论 权利构成 权利保护 权利救济 的逻辑结构展开对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相关问题的介绍与探讨。首先从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基础、商业秘密的立法目的以及我国商业秘密立法模式与沿革等四个方面介绍商业秘密法相关的基础理论问题;然后分别讨论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秘密性、价值性以及保密性的内涵、认定等,同时围绕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认定以及例外展开讨论,并聚焦商业秘密保护的重点领域,即人才流动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介绍竞业限制、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等制度;最后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探讨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救济及责任承担问题。
本书选取了日本著名商法学者神田秀树教授与神作裕之教授在商事信托领域的专业论文。全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商事信托的法理, 商事信托 的概念是由神田秀树教授第一次提出并进行了全面的理论阐述,该部分的内容就是神田教授对商事信托概念的精彩诠释。第二部分从信托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角度研究了日本信托法的一些特殊问题,包括受益权的发行和披露问题、从事商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现代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问题等。第三部分为商事信托未来的展望,两位教授对未来商事信托应当发挥的作用、呈现的样态、修订法律的方向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想法。本书对大陆法系发展信托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同时增加了信托的研究角度和面向,有助于完善信托法制研究的体系性,丰富信托法制研究的内容多样性。
本书诞生于20世纪早期,现为信托法经典著作。其底稿是梅特兰于剑桥大学讲授英国衡平法与信托法的讲义,分为21讲,具体内容包括衡平法的起源;用益与信托的关系;信托法在19世纪至20世纪的体系化演进;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信托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的设立;默示信托、归复信托与拟制信托;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受托人义务的救济;让与担保;债务清偿与遗赠剥夺;遗产管理;转换;选择;实际履行;强制令。
本书着重解读《商标法》具体条文,并选取商标法领域具有新颖性或说明性的案例,涵盖商标注册、管理、侵权、纠纷解决和国际保护等多个方面。透过案例的详细讲解,本书系统阐述商标法的核心概念和法律原则,为读者提供丰富的案例资料和实践指导。
本书以案例解释法律,以律师对案件的评析作为书籍内容创作的主要部分,案例类型是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例包括典型案件、代表案件、作者自己代理的案件。律师对法院处理的案件从律师代理的视角进行了评述,归纳本类型案件的代理思路,对案件焦点问题进行分析提炼。尤其在此基础上提出法院判决之外处理案件中的一些建议和思路,对同类型案件在处理纠纷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是一部可以通览*人民法院各类司法观点的权wei司法实务指导用书,对于统一各类案件裁判标准,指导司法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有着积极的参考指导作用。整套丛书以*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答复、通知、裁判文书和《*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案例等为素材和依据,将散见于各种司法文件中的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内容进行收集、分类、归纳,从zui具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中提炼出*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整理编写而成。 整套丛书的特点有三:1.以司法解释为核心。本书编入的司法观点首先注重从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中提炼,突出观点来源的权wei性。2.全面梳理、立体呈现。以司法解释为核心,全面收集*人民法院各种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裁
本书对英美信托的起源、历史、法律结构以及对所有信托形式普遍适用的规则进行了基础性的介绍,呈现了信托在英美法律实践中的主要功能。从功能主义视角出发,本书在英美信托与德国法上能够取得近似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之间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批判性比较研究,回顾了德国法学界就是否应该继受信托制度曾经展开的激烈争论,并对德国法是否有继受信托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法律继受模式,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本书既包括国家层面的涉海法律法规,也包括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较为全面系统地涵盖了我国涉海法律法规。该汇编既有利于我国企事业单位熟悉我国涉海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合法合规的中外交流与合作,也有利于为其他国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了解我国涉海法律法规提供范本。同时,书中还附录了《中文涉海法律法规关键词表》,基于我国涉海法律法规语料库,采用WordSmith系统工具包,并以 兰开斯特大学中文语料库 以及 北外星火中文语料库 为参照语料,制作完成中文涉海法律法规关键词表,共计1535个核心关键词。
慈善信托是人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种新型途径和方式,通俗地说,慈善信托就是人们用信托的方式去做好事。我国发展慈善信托,有利于促进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对此,我国《慈善法》第五章专章对慈善信托作出了规范,但该章仅有八条规定,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慈善信托,还需要结合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方便大家准确把握慈善信托,本书系统疏理了《信托法》《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全面、综合地介绍了以下内容:一是我国公益信托的概念与特征、慈善信托的定义及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二是慈善信托目的与种类,三是慈善信托的设立、变更、终止与备案,四是慈善信托财产,五是慈善信托当事人,六是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七是慈善支出与慈善项目实施,八是慈善信托的监管与信息公开,九是慈善信托的促进措施,十是慈善信托
经商是一项经久不衰的创新历程,商行为是经商理性的社会认同和范式创造,商行为的成熟与发达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如今,虚拟资本、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技术孕育的新型商行为对传统商法发起了挑战,新型商业模式下的竞争与创新呼唤着商法制度的时代变革。在后《民法典》时代,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并建构具有时代意义的商行为理论与制度。本书立足于商行为的历史演进与现实展现,以反思传统商行为理论与现代商行为实践之间的鸿沟为核心,围绕商行为的基本理论及其构造、营业及其附属商行为、金融商行为、数字商行为以及商行为立法,系统阐述了现代商行为理论的整体图景。
本书首先分析合营组织及其相近模式、各种公司类型的基本特征;接着探讨公司诞生及其存续期间的主要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程序、组织结构及其法律人格与能力;股东资格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的取得方式及其终止事由;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权力与职责;股东之间、股东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间、两者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相合,以及如今再起争论、作为公司机关据位人的行为指引的 社会利益 。笔者力图以清晰的表述、批判性思维及体系化方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常对相同与不同的见解加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