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尝试回应新时期商业秘密保护的新问题、新理论与新要求,本书以 基础理论 权利构成 权利保护 权利救济 的逻辑结构展开对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相关问题的介绍与探讨。首先从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基础、商业秘密的立法目的以及我国商业秘密立法模式与沿革等四个方面介绍商业秘密法相关的基础理论问题;然后分别讨论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秘密性、价值性以及保密性的内涵、认定等,同时围绕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认定以及例外展开讨论,并聚焦商业秘密保护的重点领域,即人才流动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介绍竞业限制、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等制度;最后从民事、行政、刑事三方面,探讨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救济及责任承担问题。
本书选取了日本著名商法学者神田秀树教授与神作裕之教授在商事信托领域的专业论文。全书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商事信托的法理, 商事信托 的概念是由神田秀树教授第一次提出并进行了全面的理论阐述,该部分的内容就是神田教授对商事信托概念的精彩诠释。第二部分从信托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角度研究了日本信托法的一些特殊问题,包括受益权的发行和披露问题、从事商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的监管问题、现代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问题等。第三部分为商事信托未来的展望,两位教授对未来商事信托应当发挥的作用、呈现的样态、修订法律的方向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想法。本书对大陆法系发展信托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同时增加了信托的研究角度和面向,有助于完善信托法制研究的体系性,丰富信托法制研究的内容多样性。
本书诞生于20世纪早期,现为信托法经典著作。其底稿是梅特兰于剑桥大学讲授英国衡平法与信托法的讲义,分为21讲,具体内容包括衡平法的起源;用益与信托的关系;信托法在19世纪至20世纪的体系化演进;衡平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信托受益权与信托财产的性质;信托的设立;默示信托、归复信托与拟制信托;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受托人义务的救济;让与担保;债务清偿与遗赠剥夺;遗产管理;转换;选择;实际履行;强制令。
本书着重解读《商标法》具体条文,并选取商标法领域具有新颖性或说明性的案例,涵盖商标注册、管理、侵权、纠纷解决和国际保护等多个方面。透过案例的详细讲解,本书系统阐述商标法的核心概念和法律原则,为读者提供丰富的案例资料和实践指导。
《*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是一部可以通览*人民法院各类司法观点的权wei司法实务指导用书,对于统一各类案件裁判标准,指导司法实务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法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有着积极的参考指导作用。整套丛书以*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答复、通知、裁判文书和《*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案例等为素材和依据,将散见于各种司法文件中的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内容进行收集、分类、归纳,从zui具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中提炼出*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整理编写而成。 整套丛书的特点有三:1.以司法解释为核心。本书编入的司法观点首先注重从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中提炼,突出观点来源的权wei性。2.全面梳理、立体呈现。以司法解释为核心,全面收集*人民法院各种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裁
本书对英美信托的起源、历史、法律结构以及对所有信托形式普遍适用的规则进行了基础性的介绍,呈现了信托在英美法律实践中的主要功能。从功能主义视角出发,本书在英美信托与德国法上能够取得近似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之间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批判性比较研究,回顾了德国法学界就是否应该继受信托制度曾经展开的激烈争论,并对德国法是否有继受信托的必要性以及具体的法律继受模式,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本书既包括国家层面的涉海法律法规,也包括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较为全面系统地涵盖了我国涉海法律法规。该汇编既有利于我国企事业单位熟悉我国涉海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合法合规的中外交流与合作,也有利于为其他国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了解我国涉海法律法规提供范本。同时,书中还附录了《中文涉海法律法规关键词表》,基于我国涉海法律法规语料库,采用WordSmith系统工具包,并以 兰开斯特大学中文语料库 以及 北外星火中文语料库 为参照语料,制作完成中文涉海法律法规关键词表,共计1535个核心关键词。
慈善信托是人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种新型途径和方式,通俗地说,慈善信托就是人们用信托的方式去做好事。我国发展慈善信托,有利于促进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对此,我国《慈善法》第五章专章对慈善信托作出了规范,但该章仅有八条规定,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慈善信托,还需要结合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方便大家准确把握慈善信托,本书系统疏理了《信托法》《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全面、综合地介绍了以下内容:一是我国公益信托的概念与特征、慈善信托的定义及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二是慈善信托目的与种类,三是慈善信托的设立、变更、终止与备案,四是慈善信托财产,五是慈善信托当事人,六是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七是慈善支出与慈善项目实施,八是慈善信托的监管与信息公开,九是慈善信托的促进措施,十是慈善信托
经商是一项经久不衰的创新历程,商行为是经商理性的社会认同和范式创造,商行为的成熟与发达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如今,虚拟资本、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技术孕育的新型商行为对传统商法发起了挑战,新型商业模式下的竞争与创新呼唤着商法制度的时代变革。在后《民法典》时代,我们需要重新思考并建构具有时代意义的商行为理论与制度。本书立足于商行为的历史演进与现实展现,以反思传统商行为理论与现代商行为实践之间的鸿沟为核心,围绕商行为的基本理论及其构造、营业及其附属商行为、金融商行为、数字商行为以及商行为立法,系统阐述了现代商行为理论的整体图景。
本书首先分析合营组织及其相近模式、各种公司类型的基本特征;接着探讨公司诞生及其存续期间的主要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程序、组织结构及其法律人格与能力;股东资格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的取得方式及其终止事由;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行政管理机关成员的权力与职责;股东之间、股东与行政管理机关成员之间、两者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相合,以及如今再起争论、作为公司机关据位人的行为指引的 社会利益 。笔者力图以清晰的表述、批判性思维及体系化方式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并常对相同与不同的见解加以论证。
《美国境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的域外适用与中国对策研究》围绕FATCA这一美国国内法从五个方面分析和阐释了FATCA与美国、FATCA与国际社会、FATCA与中国的关系问题。一、二章主要分析FATCA与美国的关系问题,集中回答FATCA从哪里来以及FATCA是什么的问题。三、四章和第五章主要分析FATCA与国际社会以及与中国的关系问题。
商法学在我国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法学领域。说熟悉,是因为我们每天都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商事法律规范;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未曾真切地触摸到承载着商法特有价值和规范的学科体系。 1999年,《商法学》作为高等教育法学课程中14门核心课程之一已被国家*所确认。翻开商法教科书,商法学者们不厌其烦地解释分析、追根溯源,以寻求商法所承载的社会价值,其目的无非是想论证商法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且具有独立于民法的法域体系,但是这种解释、分析至今尚未成为学者们的共识,甚至一直被众多学者所怀疑和争论。我国民法学者认为商法作为商人职业法是历史的产物,也只能作为历史的遗产;经济法学者主张“商”回归“民”又溢出“民”之后,溢出的部分即为公法化了的商法,应当划入经济法。①商法学者们自己也在进行
本书立足无锡法院实践,全面展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改革探索与创新经验,系统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前沿、热点、难点问题。本书分为理论篇、实践篇与案例篇三部分。理论篇分为营商环境评估与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研究、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问题研究、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府院联动与区域一体化协作机制问题研究四大主题;实践篇与案例篇选录了一批彰显探索性、创新性的改革创新举措、典型司法案例和特色制度机制,力求成为兼具理论性与工具性的营商环境建设参考用书。
法律拟制是基于立法政策或法律价值的衡量,将两个不同的事实,在法律层面予以相同对待,赋予相同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设置方法。我国《民法典》已经颁布施行,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受到一种特定的民商合一理论模式的影响,民法典编纂之下,商法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以及亟需精细化调整的规则缺失问题,却愈发凸显。在此背景下,如何运用各种法技术来填补商法漏洞,发展出更具适应性的规则,已然成为商法学科的重要课题。 本书尝试从法律拟制方法的视角入手,以现有商法拟制性规范为基础,研究法律拟制能否以及如何运用于商法,发挥漏洞填补的核心功能、指示参照的过程功能、规制决断的效果功能,以期在日常性的制度发展框架之下,进一步裨益商法规则的生长。
《内幕交易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通过对内幕交易犯罪主体问题、行为客体问题、犯罪行为模式问题、情节严重认定问题地研究,与域外一些国家的立法规定、司法认定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试图对证券内幕交易客观构成要素若干问题进行细致地阐述,并对其各个要件要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之建议。
本书为作者近30年来研习商法基础理论之心得 营业商法学 系列之二,系从转换论视角对商事主体作全面考察、系统分析和体系建构的原创性论著,全书由本体论(含商事主体的身份定位、商事主体的二重结构、商事主体的资格取得、商事主体的法律人格、商事主体的营业能力)、形态论(含商事主体的功能形态、商事主体的原生形态、商事主体的人格形态、商事主体的职业形态)、立法论(含商事主体的立法模式、商事合伙的立法体例、企业商人的立法路径)等三编12章构成。作者跳出传统民商二元主体理论架构与立法困境,基于事实逻辑,从大私法领域与营业自由视角,认为商事主体并非独立于民事主体的另类存在,而是民事主体进入营业领域后之特定角色、身份、关系、地位、功能的转换形式。通过这一全新的视角和定义,在对商事主体的要素特质、存
《商法本体论》为作者近三十年来研习商法基础理论之心得 营业商法学 系列之一,系以营业为切点、视角对商法进行重新定义与学理重构的原创性论著,全书除导论外,共分范畴论(含从营生到营业、从营业到商法、从营业关系到商事关系)、特质论(含商法的属性与特征、商法的源起与分流、商法的功能与作用)、精神论(含商法的理念、商法的价值、商法的原则)、构架论(含商法的实质内容、商法的渊源形式、商法的立法路径)等四编计十二章。 本书为 营业商法学 系列之起点,对于建构起 营业商法学 的基本理论框架和部门法理体系具有重要基础理论意义。
《法以载道 比较法与民商法文汇》(修订本)是作者的学术论文汇集,收入内容始自1985年发表的一篇论文,直到2022年所发表的论文,时间跨度三十七年。内容涉及比较法学、民商法学、法律史、法律史和历史文化等,基本上反映了作者几十年来作为教师、法官、政府官员又回到教授的教学、研究、思考、实践及至反思的人生心路历程。此文汇中的所有论文都曾公开发表,其中多篇论文曾以英文、德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和日文发表。
本书讲述了:在我国,股东资格认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操作性很复杂的难题。然而,在国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股东资格认定根本不是个问题。这是为什么?或许这与我国公司立法不健全和投资者的股东意识薄弱等众多实际情况有密切关系,但这也与我国公司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落后有关。深入研究公司法的基本原理,理性分析股东资格问题,完善立法,正确实施公司法规范,是解决股东资格问题的正当路径。 本书努力以法学原理分析股东资格的一系列问题,对股东和股东资格的基本概念、股东资格的边界、股东资格的取得、变化和灭失等问题,努力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并形成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