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内地法院对香港清盘程序认可和香港清盘人到内地跨境履职的审查为切入点,对跨境破产和区际法律冲突两个主要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厘清了香港清盘的一些概念,并通过流程图的方式作了直观的展示。作者通过对大量内地与香港有关跨境破产管辖方面的案例、内地与香港在区际跨境破产合作方面(包括成功与不成功)的案例的介绍与分析,揭示了《试点意见》以来双方法院对彼此的态度,展示了一国之下区际跨境破产合作的难点和要点。对内地破产管理人和香港清盘人分别在本地履职的具体职权进行了列举式加比较式的研究,使读者可以对破产管理人及清盘人职责的具体内容、履职应注意的特别之处以及履职不当的责任有清晰的了解。最后结合工作实践对中国(内地与香港)区际跨境破产合作提出理论依据及建议。
关联企业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动摇了规范企业行为的传统法律框架和风险配置机制,使得各部门法均需要重新审视相关制度,并进行回应。在破产法领域,当关联企业的财产、业务、人员等人格要素高度混同之时,破产撤销权制度、破产无效行为制度、衡平居次原则等以法人独立破产为基础的传统破产规制手段则存在较大的局限。此时,如果仍然坚持关联企业成员独立破产,那么将无法识别所有破产违法行为,或者区分混同资产所需成本极大,难以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破产法价值。 发轫于美国判例法实践的实质合并破产提供了一种新的规制思路,即在特定情形下排除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将各成员企业的破产财产合并为一个 资产池 以供所有债权人公平分配。但是,此种做法在本质上否认了关联企业成员的独立法人人格,其滥用可能对法人人格制
待履行合同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合同的履约状态尚未终确定,而作为终局性债务清理程序的破产程序却不得不对此予以回应。合同状态的终确定无非继续履行与不再继续履行两个维度。对于前者,本书认为在规则构建时需着重加强对非破产一方的利益保护,与此同时,其履行抗辩权应得到必要限制。此外,为更好地适应经济活动的多元化需求,应允许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后将该待履行合同转让,即使当事人间存在禁止合同转让的事先约定。后者,本书认为实则是一个破产财产的抛弃问题。即破产债务人于合同中享有的权利能否被纳入到破产财团中。待履行合同的特殊之处仅在于破产债务人享有权利以其履行自身债务为前提,且此种履行受破产法之比例清偿定位的限制。该问题的解决,无需借道 解除权 。
本书收录17篇佳作。其中, 学术人生 栏目旨在向我国破产法学界泰斗王欣新教授致敬,全文收入了徐阳光教授与王欣新教授进行的 七十不惑 之学术人生漫谈对话实录,亦是对王欣新教授七十华诞的献礼。王欣新教授在其第四部自选集《绝境再生: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实施之路》序言中写道: 生活本是没有退休之说的,所谓不惑者,只是能有更为明确、现实并具有谦抑性的目标,能够让我们较为愉悦地减负前行。 王欣新教授在破产法治事业道路上从未停歇,而徐阳光教授为这部自选集撰写的编后记可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王老师的学术人生、学术贡献和学术精神。 困境拯救 栏目总结了比利时破产预防制度的晚近发展,以及破产实务一线的法官和管理人在重整案件办理中的心得体会与所思所想。 债权保护 栏目关注的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以物抵债、不良资产转让
本书关注的是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和在破产程序中的特殊保护问题,研究内容以我国现行破产劳动债权保护机制是否合理以及如何优化为核心。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将破产劳动债权安排在破产财产分配的首位,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保护和对劳动者利益的充分关注,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干预私法领域并对相关群体进行的倾斜性保护。然而,这一规定在债权平等的基本原则下,不免让人们产生疑问,其与债权平等原则是否相悖?这涉及到法律的利益平衡和对债权的价值判断。更令学界所争议的是,如何处理破产劳动债权与担保物权的关系,二者的顺位如何?破产法作为调整市场秩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法律,应当优先选择维护市场安全、稳定市场秩序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还是应当优先保护具有稳
《破产管理人实务指引》以破产法理论为指导,结合作者担任上百家破产企业管理人的实践经验,阐述了企业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流程和破产管理实务中常见的疑难问题,为法律专业人士承担企业破产管理工作提供了详尽的指引。 《破产管理人实务指引》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系破产管理人实务工作指引,内容涵盖破产清算、破产重整(预重整)、破产和解三大程序构建而成的完整破产体系。本部分对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履职工作进行了全场景、全流程的刻画,从管理人接受法院指定、组建工作团队,到接管债务人、并开展资产调查与债权审核工作,再到资产变价处置、债权清偿分配,直至最终破产程序终结;并附有实践经验中总结而成的文书模板。同时,就与破产程序、公司自行清算程序均紧密相关的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实务指引》亦作出了相关的实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 破产法新视野 系列丛书,旨在学术与实务相辅相成,以多元视角观察破产领域,欲达 实务为学术提供思路,学术为实务解答疑惑 之功效。丛书第一卷以 破产重整制度的革新 为主题,立足破产实务焦点问题,探讨 重整与公司治理结构 、 重整中的金融工具 、 特殊类型企业重整 、 预重整 等破产法领域前沿问题,畅谈重整制度革新的各种可能性。本卷不仅有理论学者,更有实务人士踊跃来稿。第一卷除主题研讨外,更设有 实务争鸣 、 破产学园 、 域外来鸿 等丰富栏目,满足不同读者人群的阅读需求: 实务争鸣 为实务工作者展现原汁原味的破产实践操作指引; 破产学园 旨在帮助法科学子加深对法律规则之理解; 域外来鸿 分享比较法上破产领域的重要文献,为破产法学者开拓视野。
《中国网络司法拍卖发展报告》以程序运行者、程序利用者、程序辅助者之间的博弈关系为主线,在回顾司法拍卖历史沿革的基础上,详尽梳理了中国网络司法拍卖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网络司法拍卖形态进行类型化分析,充分展现网络司法拍卖制度的实施状况,真实揭示网络司法拍卖改革中面临的新问题,并在立法论与解释论上探索应对性策略。在重点研讨网络司法拍卖实践亟须解决的疑难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的基础上,《中国网络司法拍卖发展报告》还对中国网络司法拍卖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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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第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的部分优秀成果展示。从破产申请与受理,执行程序、强制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简易破产程序三个方面研究和探讨了企业破产实务和理论前沿问题,较为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思想,有利于促进我们对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同时书中收录了第六届破产法论坛的文字实录。
在新的政策、经济、生态环境下,企业爆发债务危机成为市场的普遍现象。破产重整制度作为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方式之一,相应的业务也将井喷式爆发。为 好地运用破产重整制度,近几年 多次发布会议纪要、意见,对破产重整程序中的若干制度作出规定,为破产重整业务提供法律依据,对破产重整实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供解决路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是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债务解决的三大程序,在实践中亦因企业资产债务情况、盈利能力、债权人债务人提起破产目的等多种因素的存在而存在不同的适用情形。三种程序之间有较为明显的差异,比如申请主体、启动条件、操作程序、执行主体等多方面的区别;但也有一定的相关性,比如三种程序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实现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向破产清算的转化。本书即由国浩律师事务所
作为外知名的破产法学者,陈夏红的本书内容聚焦于破产法领域的立法、司法及趋势,既有国际范围内破产法领域的动向和趋势,也有中国破产法理论和实务中的热点探究。本书内容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切入:(1)眼中事,聚焦于我国当前破产法领域的热点、前沿问题;(2)战疫录,聚焦疫情之后国际范围内围绕疫情应对在破产法领域采取的改革措施;(3)世界观,主要聚焦世界范围内破产法领域的热点和动向,不乏一些发人深省的主题。(4)人物志,着重发掘破产法领域的重要人物和事件,以及公众人物和破产法相关的故事。(5)枕边书,以主题阅读引发的破产法联想为主,通过破产法视角切入史学、文学、经济学等领域的新书,提供别具一格的观察视角。
《破产执业者及行业自治》主要内容为破产执业者及其行业自治。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经验和制度,主要介绍各地关于破产管理人的协会章程;他山之石,主要介绍世界各主要破产法发达国家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建言者说,主要讲破产管理人的困境和出路及改革;业务锦囊,具体介绍破产管理相关业务,诸如,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计划方案,执行转破产;执业志,主要讲破产从业者的执业经历和成长过程。
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破产法律报告
破产法世界博大精深,研究不易;破产法实务操作荆棘密布,做好 难。这本《房企破产清算与重整18招》,是一个新尝试。这本书的整体内容,几乎 契合“破产实务前沿”系列出版物复盘、分享和传承的理念。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本辑则是尝试和具体案例的项目团队合作,围绕破产项目做成实务指南。在这本书中,三家机构的团队成员们复盘登峰集团破产案的重点步骤,分享了他们在关键问题上的想法、选项和抉择历程,进而把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与重整中的18个核心招数,分享给我们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