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借助比较法学及概念法学等研究方法,强调法律文化背景差异对具体制度设定的影响,围绕诉讼时效的价值、客体、期间、障碍及效力展开剖析;指出该制度正当性的获得有赖于督促与惩罚、证据彰示、秩序与安全、效率等多种价值的衡平,此种追求内部衡平的多元化价值体系始为诉讼时效正当性的基础;对客体的讨论标准予以评介,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请求权得以成为诉讼时效客体的根据并对物权请求权的可适性提出质疑;突出对诉讼时效期间予以设定时应考虑的各种要素的考察,系统讨论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其划分根据;结合诉讼时效的双刃性,建议通过合理的限制措施(即诉讼时效的障碍)以保障其价值的充分实现;在对三种立法主义以及我国所奉行的“胜诉权消灭说”予以评介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当由传统的“胜诉权说”向抗辩权发生主
本书按照由一般到特殊、由整体到局部的逻辑顺序,按照刑事、民事和行政不同的诉讼类型,介绍了各自庭审的要点,有机融合了庭审技能经验和对庭审程序性事项的具体处置方法,力求规范性和操作性的统一。随着诉讼法的修改,并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本书中许多法律依据、逻辑论断和体例结构也因此需要与时俱进。有鉴于此,上海高院对本书进行系统修改:一是调整了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引用的条文序号,修改增删了相应的条文内容。二是根据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加入了刑事庭前会议、民事小额诉讼、行政简易程序等新的诉讼制度。三是结合当前法院工作要求,纳入了诸如立案登记、证人出庭等新的实务做法,并更正了上一版中的一些瑕疵。
无论是在当事人主义还是在职权主义的审判制度中,问答都是法庭话语(courtroom discourse)乃至整个司法体系中最富有动态意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无论是国外还是,目前还没有专门从互动角度系统地研究法庭问答的。 本书试图从言语行为理沦(为主)和话语分析(为辅)相结合的途径,通过对13场公开的法庭刑事、民事案件(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现场录音转写语料(约90余万字)的分析,以达到下列目的: 1.揭示法庭审判中问答主体间的互动机制以及法庭审判的问答互动结构特征; 2.揭示法庭问答主体内的互动机制,结构特征及策略; 3.描述法庭问答互动中的话语形式冲突并揭示其特征和原因; 4.解释法庭问答互动与目的的关系; 5.探讨法庭问答互动中的合作问题; 6,
此前自己的一些作品能够被译为中文,从而使众多的中国读者能够读得到,我深感欣慰。本书中所收的文章写作于各种不同的场合,预期的读者也多种多样。不过, 日本读者总是自己所期望的。除了在日本学习的中国留学生中的一两个外,我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它们会被中国读者阅读。即使是在日的中国学生,我也未曾有太大的奢望,因为对于本书所涉及的特定领域而言,感兴趣的中国留学生委实很少。当然,这种情况在不久前已经发生了变化。 本书的译者王亚新教授正是对于民事程序抱有浓厚兴趣的少数中国学者之一。我想,这应当说是时代的召唤吧。为了适应和推进自198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的迅速改革和开放,中国已经开始了一场将民事司法制度加以现代化的运动。假如我的著作能够对那些正在经历这场迅猛变革的人们有所裨益,我将不仅仅是高兴而已。
无论是在当事人主义还是在职权主义的审判制度中,问答都是法庭话语(courtroom discourse)乃至整个司法体系中最富有动态意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的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无论是国外还是,目前还没有专门从互动角度系统地研究法庭问答的。 本书试图从言语行为理沦(为主)和话语分析(为辅)相结合的途径,通过对13场公开的法庭刑事、民事案件(包括行政诉讼案件)审判现场录音转写语料(约90余万字)的分析,以达到下列目的: 1.揭示法庭审判中问答主体间的互动机制以及法庭审判的问答互动结构特征; 2.揭示法庭问答主体内的互动机制,结构特征及策略; 3.描述法庭问答互动中的话语形式冲突并揭示其特征和原因; 4.解释法庭问答互动与目的的关系; 5.探讨法庭问答互动中的合作问题; 6,
决定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对抗性辩论为基础的审判;合意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协商性交涉为基础的调解。棚濑认为审判程序和调解程序应当加以区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辅相成的流动性关系。处理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与法官、律师的关系,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来考察,反映了法律秩序中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一般来说,在现代化过程中,个人观念和国家观念会同时得到加强,从而形成政治和法制上的紧张。在日本法制现代化的长期实践中,被变革的对象实际上是民众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国家的结构;这种事实一直得到大多数学家的默认。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本书按照由一般到特殊、由整体到局部的逻辑顺序,按照刑事、民事和行政不同的诉讼类型,介绍了各自庭审的要点,有机融合了庭审技能经验和对庭审程序性事项的具体处置方法,力求规范性和操作性的统一。随着诉讼法的修改,并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本书中许多法律依据、逻辑论断和体例结构也因此需要与时俱进。有鉴于此,上海高院对本书进行系统修改:一是调整了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引用的条文序号,修改增删了相应的条文内容。二是根据诉讼法的修改情况,加入了刑事庭前会议、民事小额诉讼、行政简易程序等新的诉讼制度。三是结合当前法院工作要求,纳入了诸如立案登记、证人出庭等新的实务做法,并更正了上一版中的一些瑕疵。
税收征管是公司管理层面对的常规问题;税收征管类犯罪,公司面临补缴税款、罚款的处罚,个人还会面临刑事处罚。本书从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入手,介绍了危害税收征管类案件的特点、办理的一般流程及常见法律问题、实务问题,从而揭开刑事案件的神秘面纱。本书对于想了解危害税收征管类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的读者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现代调解制度 法制与自治》以法制与自治为主轴,遵循由宏观理论到微观制度的顺序,依次对调解与法制的关系、调解人伦理规范、台湾地区的乡镇市调解制度以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发展演变四个主题展开研究,意图完成以下研究目标:通过观察调解与法制的博弈找到二者共存的平衡点,通过设立调解人行为规范确保当事人自治,通过多法域比较研究正确定位中国的调解制度及其走向,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视角阐释中国调解的复杂功能及其成因。《现代调解制度 法制与自治》的意义在于阐明和还原调解的自治本质,并以此划定法制的适当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