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海事私法条约,本为统一海上贸易法律制度解决各国立法不同导致的冲突,但却面临诸多因素的困扰,而且各国也不断从本国立场出发制定相关的法律,以维护其自身利益,使国际海事私法的统一伴随着分化前行。国际社会和各国以及学界一直在努力促进统一化进程,并探索可行途径和方法。《国际海事私法统一研究--条约角度/玛珈山法政文丛》通过历史比较的方法,从经济因素——交易一成本分析和政治分析入手,探讨海事私法统一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统一道路应如何走,作一个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以期在理论上有所突破。 《国际海事私法统一研究--条约角度/玛珈山法政文丛》由孙希尧编著。
本书选取了经济法领域的部分经典案例,结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探讨案例的基础上深化理论思考,旨在培养读者的法律意识与实践能力,体现了经济法学科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中国是一个海洋地理相对不利的国家,四周的海域几乎全被邻国所包围,很难延伸到大洋水域,因此格外需要致力于海洋法的研究。从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获得188个国家代表的签署,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以来,国际海洋法的发展突飞猛进,国际社会上的相关研究著作,汗牛充栋,品类繁多。但是,中国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浪潮下,对于这一法律领域内问题的研究,显得有些不足。现在,中国人民面对着21世纪的新挑战,决意建立一个负责任的海洋强国,自然必须积极加强对于国际海洋法的研究努力。 本书收集了近些年来,作者研究海洋法相关问题的部分心得,内容包括了下列四个领域:(一)海洋环保与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二)海洋渔业管理;(三)海洋边界与海洋争端解决;(四)台湾海峡与两岸合作。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在简要概述中国海域的地理及海洋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海上行政职能的构成及行政主体的设置,并比较研究了我国与外国海上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而且,从海上办案实务的角度,系统探究了海上行政许可、海上行政处罚、海上行政强制、海上相关行政行为及海上行政救济等海上行政行为与相关行为制度。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选题新颖,研究内容独特。由于国内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对海警部队的执法课题至今未作系统研究;《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既从理论上研究了海上行政管理体制与执法体制,又对海警部队及其他海上行政主体的执法实务开展了研究。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是服务和落实国家的海洋战略工作的一部分,
薛桂芳编著的这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家实践》共分三部分。部分在按照历史发展的主线概括海洋法的形成,发展和编纂,特别是在《公约》的产生,修正和生效的基础上,介绍了以《公约》及其《执行协定》为基本框架的国际海洋法基本制度及其影响。第二部分共三章,对所选择国家的海洋法实践进行了重点阐述,尤其对这些国家在《公约》生效后的海洋法实践特征及规律加以概括和提炼。第三部分用四章的篇幅讨论我国的海洋法实践。第三部分在系统概括我国开发、利用和管辖海洋的实践和我国的海洋立法活动的基础上,论述了当代我国海洋立法的历史发展,法律体系和海洋各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反映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和为实施《公约》所做出的努力。
“西学东渐”百余年,吾国人文学术之变尤在关涉公共生活领域。公法是为一隅。丁题良译书(万国公法)先行于世,沈氏法律馆编译锺接而出,复有清末修律厘分民刑,民国立宪规设共和。虽征实言之,可谓有法律而无法治、立宪法而阅宪政、言仁道而疏人权,然吾国之有现代公法名称、律条与学问,盖自此耳。揆度吾国旧时公法学问,有改制变法、捃摄西律及民主革命经验积为深厚资源,有戴雪《英宪精义》、狄骥《公法变迁》、康有为《实理公法》及王钱二氏《比较宪法》等著译蔚为大观。功之不昧,过亦足惕。或因动乱频仍,时政所需,公法研究惯受政治思潮裹挟,统治权宜左右,辩不实之理、习乡愿之技俱为时俗。是故热热闹闹、弄潮抒臆之作枝繁叶茂,平心静气、洞幽究微之学鲜且冷矣。 近二十年改革开放,拨乱反正,公法学术生机重现。然比
作为论坛的第二、三卷,我们获得了国内外名家学者的鼎力支持,尤其是德国科隆大学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Stephen Hobe教授、美国密西西比大学国家遥感、航空和空间法中心主任Joanne hene Gabiynowicz教授、法国西布列塔尼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主任Armel Kerrest教授和意大利米兰大学的Marco Pedrazzi教授,他们分别就有关自然资源开采与获得的现有法律与规制框架的充分性、国家政府的地球遥感法律和政策、面临私有化和单边主义危险的空间法和空间合作的法律问题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书发表了他们大作的译文,期待国外名家学者的研究能为我们开拓新的学术领域和研究范式。国内的空间法专家马新民先生、赵云博士、尹玉海教授、戚永亮秘书长、高国柱博士等也慷慨赐稿。我们首先刊登了外交部条法司马新民处长所撰写的国际空间法现状与发展趋势,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属于调整和平时期各国海洋关系的法律,其确立的海上管辖制度也主要适用于平时,对于海战时或海上武装冲突中国家海上管辖权的影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规定。海上武装冲突中国家海上管辖权因海战法规而有所不同。本书从国家海上管辖权的冲突及海上武装冲突中的国家海上管辖权两个方面分析了上述问题。国家海上豁免权作为国家海上管辖的例外,主要包括一般意义上国家海上司法管辖权的豁免,为阐明海战中国家海上管辖权的变化,本书将海战时为海战法规所限制的对交战行为的豁免,也列入国家海上豁免权内容中一并研究。
本书结合当前的世界情势以及发展趋势在概述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国际社会出现的传统理论所难于解决的问题和在新形势下传统理论所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对传统国际法理论与当今国际法理论的发展进行比较、对现实实践和重要判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论述,从法理上阐明在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领域导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客观趋势。而后结合有关国际条约对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以及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为域外私人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并结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各条款草案就跨界损害领域中行为者的国际合作义务之内容、方式及其重要性进行了论述。
国际人道主义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它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其内容是关于保护平民、战俘、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和对作战方法和手段加以限制的原则和规则,其目的在于尽量减轻武装冲突给人们带来的痛苦。中国是一系列有关条约的缔约国,如1949年的“日内瓦四公约”(指《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及其l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指《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和《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 为推动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ICRC)于20
周洪钧等编著的《国际公法》是“案图说法”系列教材之一。在形式上,本书用案例和图表的形式介绍国际公法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同时,配有“基本知识”、“练习题”、“思考题”、“资料链接”等板块。本书编写形式新颖,各个板块清晰易读,方便读者掌握国际公法的相关内容。在内容上,本书选取的案例典型,具有代表性,法律知识的介绍翔实。本书所列的图表清晰而全面,全面图解国际公法的相关内容。
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区分军事目标和民用物体。战争*不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而是一种国与国的关系。对军事目标和民用物体进行区分的原则,是所有战争法和习惯法尤其是有关敌对行动规则的基石。因此,国际人道法基本法律文件都禁止破坏或侵占敌方财产,除非这些破坏或侵占是战争必要的。况且,国际人道法还专门制定有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1954年《海牙公约》。弗朗斯瓦·比尼翁关于“武装冲突期间对文化财产的法律保护的起源”以及扬·赫拉迪克“以1954年关于在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海牙公约的识别标志来标明文化财产”这两篇文章,专门就如何在武装冲突期间保护文化财产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国际人道法通过大量原则和规则的制定为国家规定了权利和义务。所有这些原则和规划,有的清晰地蕴涵在公约中,有的则源自
《国际法》是*确定的法学高等教育l6门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本教材严格按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和本系列教材的具体写作要求,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在注重教材的基础性、整体性和稳定性的同时,适当地介绍一些*的研究成果和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目的是让学生在全面系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的同时,引导学生进行质疑和讨论;在建构学习者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增强教材的探索性、拓展性功能。教材在阐述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时力求做到表述清楚、准确,并适当运用案例予以说明,尽可能使教材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较强的应用性。因此,本教材适用于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使用,也适用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其他研习者,对于从事国际法学教学的教师也具有较好的参考作
程兆奇等编著的《东京审判研究手册》是针对国内进行东京审判研究的一本工具书,包括对东京审判相关文献及论著的介绍、东京审判中基本知识的解读、出现人物的简介、东京审判大事年表等东京审判的相关内容,提供了一个关于东京审判全面而清晰的知识库存。《东京审判研究手册》可帮助东京审判研究者更加便捷高效地进行研究,也可使感兴趣的读者借此一窥东京审判全貌,它填补了目前国内东京审判研究指南性书籍的空白,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可读性。
作为研究《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下简称“1970年公约”)的法学专著,霍政欣所著的《1970年UNESCO公约研究--文本实施与改革》填补了我国法学界对“1970年公约”的研究空白,对于推动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促进执法机关准确理解与适用该公约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并为我国制定全面的文物追索战略奠定了理论基础。 本书结合大量缔约文件、各国法律、学理与实际案例,对“1970年公约”各个条款的准确含义、其在主要国家的实施状况及其改革现状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勾勒出公约的改革路线图,对公约的改革前景进行了展望。本书的重要与创新之处还在于它对中国加强履约、完善国内立法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对中国如何参与公约的改革进程提出了反映中国立场、符合中国利益的独
领土主权属于一国的根本问题。通常,靠前法院路径依赖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解释规则进行阐释,但鉴于条约解释与争议领土主权的归属存在密切关系,因而不当解释会严重损害当事国的领土主权。这一特性决定了,其解释方法的特殊性——过于严格依赖条约文本语言表述的准确性。自21世纪以来,靠前法院在个案中出现弱化条约解释价值的趋势,转而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法理依据。这对于我国解决东海和南海相关争议提供一定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