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科学,国际私法尤其如此。“实践性”应当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精神的和风格:一方面,实践是法学教育的最终归宿,学生最终要走入实践;另一方面,实践中的问题是法学教育天然上好的素材,法律的生命在于鲜活的案例。对于初学者来说,国际私法学是一门包含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和深奥理论的高深学科。如何将这些深奥的理论和复杂的规则与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实践地融合在一起,提高学习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国际私法教学的根本目的之一。为了达到此目的,案例教学必不可少。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育“实践性”之展开的一个当然平台。本书精选典型的、新颖的、大部分真实的案例228个,除引用少数经典外国案例或者目前尚未发现相应的涉中国案例而引用外国案例的以外,都采用了涉中国的案例(202个,占88.6%);
弱者利益的保护问题是一个覆盖面极广的课题,本书对之论述不可能面面俱到,本书主要从国际私法的本体入手,具体采用历史分析方法、语义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及价值分析方法,对国际私法中的弱者进行阐释,论证国际私法保护弱者利益的正当性,分析国际私法保护弱者利益的现状,探讨如何用国际私法的特有方法和特有制度来更好地对弱者利益进行保护,并进而设计我国未来国际私法立法保护弱者利益方面的条款。
本书所录文章,意在缅怀先师杨振山教授。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先生飘然西去。哲人其萎,草木含悲。昔宋人欧阳文忠"祭石曼卿文"语云:"其同乎万物生死,而复归于无物者,暂聚之形。不与万物共尽,而卓然其不朽者,后世之名。"诚哉斯言。先生温儒敦敏,澹?白荣利,独孜孜于问学之道。编辑委员会初衷,欲以文贺寿,略表敬意。孰料天不假人,今所呈者,竞为纪念。文集收录文章凡二十三篇,依民法总论、债法、物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罗马法与法律方法顺序编排,名日"私法的理念与制度"。文章所涉领域,无不在先生研究之列;文章作者,亦皆曾受教于先生。书稿既竣,且作清酌庶羞之奠,祭慰先生在天之灵。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先生安息。
中国自古以来没有“私法”。人民之间不存在“私法关系”。就连婚姻关系,也是受到传统的(受家长、族长和父母官的管制)。新中国成立以后,仍旧不承认“私法”,把民法作为公法,婚姻方面,虽然提倡“婚姻自由”,但是浑仪登记还是被“组织”、“单位”所控制,所掌握。甚至对民事诉讼,也要讲“无限制干预”。这种情况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的发展。本书一如既往地奉行严格的学术标准和严谨的学术规范,希望为中国法学的发展留下一笔厚重的财富。
《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规则与实践》是一都全面研究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理论与实务的专著。作者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划分为四个主要的形态,即:引渡、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管以及相互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在广泛搜集和深入分析国际法文献和各国相关立法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近二十年来对外缔约和国内立法的情况,对上述四种国际合作形态的基本规则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诠释。《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规则与实践》作者参加过四十余项中外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被判刑人移管条约和多边国际公约的谈判及有关文本的准备工作,并且亲自参与办理了大量重大刑事案件的囡际合作事务。既注重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又注熏采用实例分析的方法,努力集学术性与实践性于一体。《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规则与实践》第五编汇集了六个典型案例,生
私法和公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区别于英美法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作为公法的对称,私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它调整市民社会中一切私人性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基础性地位。通过物权界定资源归属,通过契约实现资源流动,通过侵权责任救济受到损害的社会关系,通过亲属和继承给个人以家庭的温情与扶助,这些形成了大陆法国家对社会进行治理的基本模式。这种通过私法来实现社会治理的模式,可以有效地将国家权力排除在私人生活之外,实行私人生活的非政治化和非意识形态化,从而实现私人生活的自由、平等与博爱,这是对人的一种关怀。私法在大陆法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也决定了私法制度、私法理论与私法文化的研究在大陆法国家的法学研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众所周知,在我国,由于历史文化方面的
本书在内容安排以“专题”为切人点,突出国际私法的一般制度和法律适用问题。所选择的案例取材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件,体现了实践性与应用性的结合。在体例上力求创新,在每一节相关问题中将基本知识点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再连接到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文献资料,以便研究生进一步深入学习和探讨。在附录部分增加了拓展研究的内容,列出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私法公约的目录、国际私法专业术语中英文对照表、常用网络资料检索网址、以及《民法(草案)》第九编“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