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价值论 目的论秩序。体系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陌生的规范产生
本书是司法部课题的终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大多是站在司法实践线的法官,他们有他们看问题的视角。此外,课题组成员还有人事国际法教学和科研的专家。 本书首先从管辖权概念入手,分别阐述了国家、国际组织和外国自然人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非方便法院原则,平行诉讼,域外法院判决及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涉外民事公益诉讼,网络争议管辖权等。 该书可供相关实践、教学、科研从业人员及法律专业学生阅读使用。
李双元、欧福永主编的《国际私法教学案例(第2版)》篇幅有所压缩,内容更加简洁,能够更好地适合教学和实践的需要。本书讲述了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实践性”之展开的一个当然的平台。案例教学是指在教师引导下,学生通过对案例的思考、分析和讨论,就其中的问题作出判断,从而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规范,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活动过程,也是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桥梁。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对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具有重要影响。 强制性规则的适用已经成为国际商事仲裁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虽然国际范围内没有形成确定、统一的实践,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应当考虑相关国家的强制性规则对仲裁结果的影响。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经确立,但是我国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的内涵过于狭窄,司法实践对强制性规则和公共利益的逻辑关系存在模糊认识,这是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应当予以完善的地方,同时,我国立法和司法应当促进以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为平台构建与外国公法合作的机制。
本书是一部关于日本 私法的学术著作,涵盖了日本 私法立法的广泛领域,全景式地回顾了日本 私法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历程,探讨了日本 私法现代化进程中所遇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对于深入了解日本 私法,尤其是日本在这一领域的立法历程和发展规律,具有参考价值。
沈涓主编的《国际私法学的新发展》以2000年以来中国国际私法学术发展状况为主要内容。近十余年间,中国国际私法在学术方面的发展表现在多方面。 在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的方法和理念上,中国国际私法研究既关注了国际社会国际私法发展的*新趋势,又注重中国国际私法的特殊性,创立了具有特色的中国国际私法学术体系。在调整具体各种涉外民商关系方面,中国国际私法提出了全面和成熟的法律适用规则和原则。在涉外民商争议的解决方面,国际私法学界在诉讼和仲裁两个领域都作出了广泛研究。在参与国际社会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方面,中国国际私法也有丰富的学术研究成果。作为中国国际私法学术成就集大成者,中国国际私法学界拟制了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和201O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建议稿》,这是中国国际
本书重点讨论了与海事请求责任限制有关的实体问题、诉讼程序以及国际私法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概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体制度等。
基本内容:本教材根据"慕课"课程教学特点,共分32个知识点。主要内容包括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国际私法的基本制度、国际私法的立法发展、国际私法的理论学说、国际私法的法律选择方法、国际私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国际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以及国际民商事司法管辖权概论、国际互联网纠纷的管辖权、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32个知识点。特点:本教材《国际私法》为修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第二专业"慕课"课程的学生而撰写。本教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具有以下特点:、教材体系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紧密结合,教材附录提供大量的司法考试练习题目。教材的设计和撰写充分考虑了我国司法考试大纲和司法考试对国际私法课程的要求,有助于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巩固和复习教材内容,提升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和运用,并能够胜任司法考试国际私法部
国家侵权案件被诉国自身行使司法管辖权已然成为常态,外国法院管辖则可能会面临国家管辖豁免的"法律障碍"。本书以涉外国家侵权的司法解决为主线,从涉外国家侵权的可诉性入手,探讨涉外国家侵权的国际管辖、国别管辖、管辖问题,介绍了重要国家的涉外国家侵权处理机制及相关典型案例。
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 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则》中英
国际商事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帮助下达成的解决商事纠纷的具有国际性因素的协议。各国普遍将其视为一种民商事合同,其跨境执行需要先行经过程序如诉讼、批准、公证、仲裁等转换成强制执行根据,这种跨境执行机制统称为转换执行机制。与此相反,《新加坡调解公约》构建了一种直接执行机制,使其成为能在全球自由流通的一种新型法律文书。相较于转换执行机制,直接执行机制是一种普惠机制,它简化了国际商事调解协议的跨境执行程序,有利于提高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效率、增强调解对当事人的吸引力、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和谐发展。我国法律上已有通过将国际商事调解协议转换成强制执行根据来保障其遵守的几种路径,但这些路径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无法实现其设置的预期效果。且相较于直接执行机制,我国现有的转换执行机制存在适
全书共18章,结合案例剖析了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和范畴及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基本制度包括识别、先决问题、反致(包括反致、转致、间接反致)、公共秩序保留、法律规避、外国法的查明,区际冲突、时际冲突、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与住所,等等;揭示了国际私法的主体和核心的特征,展现涉及自然人或法人的行为能力、物权、知识产权、合同、侵权行为、婚姻家庭、遗嘱继承等领域法律适用的方式方法;阐述了国际私法程序性法则即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的运作程式。
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 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则》中英
《现代法学试题系列·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靠前私法配套测试(第八版)》结构上分为十八章,与主流靠前法核心课程教材相一致,便于随学随练。收录重点高校靠前法学专业2006~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为准备考研的读者提供更多帮助。收录靠前法领域重点法律条文列表,方便读者了解司法实践。
综观全书,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26nbsp;%26nbsp;%26nbsp;%26nbsp;一是紧跟前沿,资料新颖。本书所收录的靠前私法立法资料,均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制定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