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安全例外条款允许成员方在特定安全利益受到威胁的例外情况下,暂时停止施行WTO特定义务,体现了多边贸易体制对主权国家至关重要的特定安全利益的承认与支持。在实践中,由于WTO安全例外条款的模糊性,安全例外条款被某些国家滥用,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幌子,严重威胁着WTO的安全性和可预见性。新的安全形势对于WTO安全例外适用提出了挑战,当国际安全形势出现新的动向、发生新的变化、彰显新的趋势时,安全例外条款所体现的 法益 也应丰富和发展。鉴于此,本书主要目的是为了厘清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WTO安全例外条款的基础问题。第二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成员方自裁决权限问题的分析。第三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 基本安全利益 问题的分析。第四章是对WTO安全例外条款适用中的
世界贸易组织(WTO)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是理解WTO各项协定之规定的好资料。本书根据WTO诸协定及其在争端解决机制涉及案件的相对数选取34个经典案例,涉及基本法律原则、与中国有关的争端案例、国际上争论较大的裁决案例等,按照报告中主要分析的问题进行归类,同时保留了对其他问题的分析和结论,并按协定的规定编排。 本书是国内一本有关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例的教材。此前出版过WTO案例翻译文本,但存在翻译晦涩、冗长,可读性差等问题。本书精选案例、以案说法,并经与WTO研究会各位专家学者集体讨论、归纳和提炼总结,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实践价值。
本书英文部分为美国政府提交给WTO的年度贸易政策审议报告,中文部分为商务部组织进行的翻译。内容采用中英对照的排版方式,双页为英文原文,单页为中文译文,方便中国读者比照阅读。本书分为三个部分:部分为美国贸易政策审议政府报告。第二部分为美国贸易政策审议秘书处报告。第三部分为美国贸易政策审议会议纪要的节选部分。
法律教学应当使用WTO案例,因为研读这样的法律分析,学生必定会得到很好的法律训练。此外,对于中国是当事方的案件,裁决涉及中国的贸易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的经济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是饶有趣味的。对于中国并非当事方的案件,由于它们涉及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等重要的国际贸易规则,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主要的国际贸易领域,而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有短期或长期的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不会让学生有“事不关己”的“陌生感”。而对于研究者,研究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国际规则和中国利益,提出对策建议,对中国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全球治理”的参与,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杨国华编著的《WTO中国案例精选(1)》即精选了这些案例。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 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和邻接权的国 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的评论”)是
·论国际贸易救济与贸易保护主义 ·多哈回合双反规则谈判及竞争政策 ·欧盟和美国双反规则研究 ·中国应对欧盟和美国双典案例分析 ·反倾销与司法审查 ·WTO贸易救济争端及案例分析 ·中国在国际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 ·跨国公司在对华反倾销中的角色 ·上世纪欧盟贸易制度和对华贸易政策 ·中国崛起与中国律师在全球化中的作用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版权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 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版权和邻接权的国 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
法律,就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然而,正如我们对空气一无所知,对于法律,我们也知之甚少。本书分析了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生动地阐述了法律的功用、法律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怎样成为一名律师以及法律自身的吸引力等问题,并对如何理解法律并积极利用法律来改善社会提出中肯建议。
本书旨在目前WTO体系下研究分析WTO规则之可持续发展性,及其应有的发展。章,说明国际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背景;第二章,探讨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与法律上的意义;第三章,直接切入贸易自由化公平的议题;第四章,以环境保护之贸易措施为题,探讨贸易规则如何支持可持续发展,而当环境规则与贸易规则冲突时,又如何处理以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五章,总结如何迈向可持续发展的多边贸易制度。期盼本书的研究能为达到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丝微薄的助益。 本书不仅适合高等院校的教师、学生阅读,也适合各类法律工作者和对贸易自由化与可持续发展感兴趣的读者参考研究。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版权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 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版权和邻接权的国 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版权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 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版权和邻接权的国 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
崔起凡编写的《WTO争端解决中的证据问题研究》以WTO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为基础,采用了比较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以及法文化学的方法,系统研究了WTO争端解决中的证据问题,涉及WTO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力、证据的收集与提交、证明责任以及证明标准等多个方面,进而梳理和总结了WTO争端解决中的证据“判例法”及相关重要理论,并基于涉华wTO争端解决实践中证据规则的运用,提出我国的相应对策。
本书的两位作者作为欧盟代表团的团长和成员,全程参加了1996年缔结WCT和WPPT的外交会议,因此他们充分掌握了手资料,特别是能够了解一些不对外开放的谈判内容。本书还将WCT和WPPT与之前缔结的《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以及NTRIPs协定进行了比较,使读者能从历史的角度更加清楚地了解国际版权保护的发展。本书是本详细深入地分析这两个条约缔约历史以及条文内容的著作。它对于所有可能与这两个条约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来说,都是非常有实用价值的。 本书的章(“条约的发展”)作为导论,介绍了WCT和WPPT的缔约历史背景,并且联系现有的保护版权和邻接权的国 际条约进行了展望。此外,这一章还详细介绍了1996年外交会议通过WCT和WPPT时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第二章(“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条文
《清华法治论衡(第20辑):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WTO(上)》是“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WTO”之上卷,旨在对全球化时代中国与WTO的关系进行系统反思和战略思考,其内容涵盖贸易、投资、航运、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主题涉及WTO的历史渊源、价值基础、治理结构、争端解决机制、发展前景,以及中国在WTO中的角色和战略等诸多方面,具有全球性、战略性与前沿性。 《清华法治论衡(第20辑):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WTO(上)》适合WTO及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研究者和学生参考,也适合政府官员,尤其是高层对外战略制定者阅读。
《WTO法律制度--以案说法(1双语教材)》编著者朱榄叶。编写者根据多年的研究及教学经验,对专家组和/或上诉机构报告作了删节,每一个报告只保留对一个法律问题的分析内容,而以中文对案件所涉及的措施作概要介绍,以便于学生阅读理解。
所有的成文法,其适用都离不开法律解释。国际条约适用的法律解释被称为条约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际法适用的条约解释在实践中大致采用两种方式:学理解释和官方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条约解释出现了另一种全新的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条约既遵循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又遵循“先例”对条约的涵义“剖析明白”。专家组、上诉机构已经裁定的案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条约解释需要遵循的“先例”。随着这个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条约解释上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超过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这一特征,使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条约适用,成为国际条约适用的一个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贸易组织条约的研究和应用者,必须考虑采用这种全新的条约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法。本书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