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
互联网的产生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依托的平台,网络游戏的出现则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生成契机。关于虚拟财产的定义,有泛义,广义和狭义之说,尽管各种学说包念的内容有多有少,但达成统一的一点为:虚拟财产其实就是存在于网络中一系列的数列号,其具有虚拟性,依附性,现实性,交易性和持续性五大技术特点。虽然仅就目前来说,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财产,尚存在争议,但虚拟财产的创造者毕竟对其的产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所以说是具有价值性的。既然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现实财产的性质就要对其予以法律保护,游戏运营商如果侵犯了玩家的利益就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包括:网络中的虚拟财产,电子货币,域名及平常我们聊天用的号,可以说虚拟财产是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的。作
常熟理工学院方良副教授的著作《钱谦益年谱》日前由线装书局作为社科文献论丛之一正式出版,全书为32开本,28.8万字。钱谦益是常熟历史名人,也是十七世纪全国著名文学家,并在图书收藏与鉴赏方面独树一帜。但是,由于谦益晚节有亏,在世之时,已经受到社会舆论谴责,有识之士引以为戒。后因清朝政府政策需要,全面禁毁谦益著作,长达一个半世纪,既造成后世学人的意识盲从,又导致学者的好奇与探究。清末民初,禁网被扯破,谦益著作很快流传于世。关于晚年谦益的材料,除了《有学集》在康熙年间已有刻本与散见顺、康版本的材料之外,其他材
《抢劫罪详论》分十章, 从抢劫罪的立法与界定之争入手,就抢劫罪的犯罪构 成、抢劫加重犯、抢劫罪的拟制形态和停止形态进行 了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思考的余地。《抢劫罪详论》 积累了两位作者十多年的研究成果,收集、整理了自 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各方面的相关研究资料,吸 纳了多地司法实践部门的诸多代表性案例,并借 鉴了国外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全面、深入地研 究了抢劫罪的典型问题,凸显出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 特色,实证性强,可读性强。
财产损失的判断,是我国刑法中众多罪名定罪量刑面临的问题,即使存在民事法上的债权,也不可否认若存在经济上的财产损害,亦应计入犯罪数额;本权说与法律的财产说,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中间说与法律、经济的财产说,结论基本一致,能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将其打通;刑法不同于民法的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伸张正义以及一般预防,即便是不法原因给付,即使是行使权利,就算享有所有权,只要给对方造成了经济上的财产损害,就侵害了财产罪法益,值得作为财产罪处理,因而,占有说与经济的财产说值得肯定;运用经济的财产损害概念,能够对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合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