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内涵,进一步加强与积极提升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西南交通大学于1996年正式申办首届法学(重点)本科专业,同时开始了学校法学学科的建设。法学门类也是学校以交通为特色、以工为主,理工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明确的六大学科门类之一。到2010年初,学校已经毕业10届法学本科学生、7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成为全国115所有法律硕士(法学本科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这一年,学校法学学科获得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法学理论、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四个二级法学硕士点;这一年,承载法学学科建设的组织机构从教研室发展到法学系,成为学校学科调整后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法学系、经济学系两个系之一;这一年,学校次以学科方式下达团队科研项目,法学学科也在调整后次获得“
本书收录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相关法规,包括三个部分。部分欧美篇,主要收录欧盟、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二部分亚洲篇,主要收录日本.新加坡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第三部分港澳台地区篇,主要收录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本书收录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法规范围广、规范性好,其篇目整齐,条分缕析,十分方便读者查阅,具有很好的使用价值。 本书是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法律、法规范本,能够帮助我国广大从事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政府官员、科技工作者、工程设计与运行管理者和企业管理者了解国际上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的先进做法,对关注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问题的各界人士大有裨益。
金曦、朱涛、田璐著的《劳动争议法律适用解答与典型案例解析》由参与《解答》起草、对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丰富裁判经验的法官撰写,对《解答》中针对劳动关系确认相关联问题、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涉及的问题、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涉及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涉及的问题、未订立书面合同及合同期限涉及的问题、带薪年休假涉及的问题、工资标准及各种争议计算基数涉及的问题、与社会保险相关联问题等作出的解答,采取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为导引、适用解答为核心、法律规范依据为支撑、典型案例为示范、法官解析为延伸的编写体例。从多维度进行了多方面的阐释。
《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这本教科书目前至少已被20多个国家的大学所采用,是一本的环境经济学研究专著和教材。相对于有关外专著或教材,这本书的确更为科学、全面和专深,它包括了其他一些著作还没有纳入的科学内容。更为可贵的是,这本书的学科体系设计得更有逻辑:首先,它把可持续发展视作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基础,并论述了可持续性理念下的环境伦理观。而我们在其他不少著作中却没有发现这一点;其次,在这个前提下,它集资论述了环境经济学的一些重要理论和方法问题或重大的环境经济问题,如经济效率,市场失灵,公共政策,环境资源的利用,森林问题,污染控制,国际环境经济,环境价值,环境核算,等等,从而为设计和转向可持续发展模式奠定了一个不错的理论基础。我们认为这本书的科学水平明显高于以往的有关著述。
本书以人对环境的需求作为逻辑起点,以正义论为理论工具,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将法律解决利益冲突的作用机理运用于环境资源领域来论证环境法的正当性。其论证思路大体是:环境资源被划分为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和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环境法将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转化为自然资源权和排污权等权利形式并为权利人施加义务来对其加以保护,不可以被支配的环境资源的保护则主要以国家为中介通过对环境使用者课以义务来实现。
环境议题的崛起,正考验着每一国家的政府与国民,如何在期待技术层面的解决之余,认真思考政策与法律层面的建制。本书从环境权、环境立法、环境刑罚、环境影响评估、民众参与环保以及公害纠纷等方面,广泛探索环境问题的政策与法律背景。除了学理的分析外,本书亦多方引进先进国家的制度与理念,更深入解析五轻设厂与林园事件等人们耳熟能详的环保事件。本书的出版,期提供决策者与关心环境议题的人,一个更有深度的思考空间。
《个人独资企业法百问》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贴近生活、权威规范为宗旨。其特点为坚持高水准与全面性、通俗性与实用性的合理结合,以现行单行法律为分册,对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精要解析,准确反映立法意图,不侧重理论阐述。丛书选择公民最为关心和经常遇到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作出直接、准确的解答,问题实际且广泛,解答注明法律依据且突出重点,全部问题以问答方式呈现,针对性强,便于查找。
本书从环境刑法的立法模式、立法目的、环境犯罪的概念、环境犯罪构成、惩治环境犯罪的刑罚体系、诉讼规范等方面对我国现行环境刑法进行全面反思与审视,提出具体而详细的完善立法的建议,形成一部全新的集实体与程序、包括总则性规定和分则具体犯罪在内的环境犯罪惩治法。 本书由吕欣编写。
《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是否存在独立于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这一典型私益损害的环境公益损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的实体性公共利益究竟是什么?本书认为,传统的环境侵权责任法主要着眼于对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危害行为而造成的传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给予事后救济。但生态损害是一种新型损害,它不同于加害行为以环境为媒介所造成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而是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一种新型损害。事先预防与事后救济生态损害的法律机制若能齐头并进固然很好,但本书尝试以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救济思想为指导和目标,在总结归纳境内外已有相关法治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究其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学原理,尝试系统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并提出了《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救济法》(建议草案)等
在环境法学科建设研究方面,从1998年起我就开始关注对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研究成果进行总结的问题。正好金先生接受了北京部分法学家共同发起的编辑一套“现代法学丛书”的邀请,以全面总结和归纳20世纪各法学学科研究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果。金先生邀我担任主要撰稿人,于是我又在一段时间内组织研究生科开始收集、整理20世纪70年代以来学者发表的各种环境法研究著述。在参加该丛书编写过程中对各种著述和观点的综述也对我的学术进步有很大的促进。本书的内容主要取自我在外法学、环境科学期刊上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的学术观点(其中包括少量与其他学者共同发表的论文的观点)和看法,此外还包括我在学校给研究生授课的讲义和环境法专题讲座等讲稿。为了体系上的便利,我并未直接将它们单列予以汇集,而是按照先学理、后实践的编排顺序,从学术研究
你手里拿着的这本书,依我的看法,是所有谈论动物权利这一主题的书中的一本入门读物。汤姆.睿根清楚地阐明了动物权利意味着什么和应该意味着什么,在这方面,没有人比他贡献更大。作为数十年来公认的动物权利运动的哲学代言人,汤姆.睿根的观点,在激进这个词的本意,即“直抵根本”这个意义上,一直是激进的。正是这一点使他能够基于纯粹的道德理由。谴责任何动物试验,无论这些试验被认为对人有什么好处。我全心赞同这一立场,这也是我次听到的由汤姆.睿根雄辩地予以阐述的立场。汤姆.睿根关于动物的哲学,其核心思想是原创性的。它并不依据已有的哲学体系,也不附着于功利主义学说或者任何其他传统的观点。它是一种头脑与心灵独特组合的产物。正是这一点使得汤姆·睿根受到那些关心动物的人们的爱戴,也正是这一点令本书如此令人振奋
与其他环境法教材相比,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体系上,以“环境法基本范畴”“环境污染处置与救济”部分形成本教材的架构,改变以往教材的“总论”与“分论”写作模式。本书遵循理论为指导、制度来实施和责任作保障的原则,使得整个教材呈现体系结构的相对完整性。第二,内容上,强调环境法教材法律性特点,突出环境法的应用性品格。以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为研究对象,以环境污染防治中的预防性制度、治理性制度以及救济性制度为主线,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以及环境污染损害救济制度串联起来,在综合分析各类环境法律运用的基础上,对现实中心出现的环境法律现象也予以解读和思考。
《水资源管理知识丛书》是应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为水资源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为各级水资源管理人员提供参考信息,本套丛书共分6个分册,王国新主编的《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为分册之一,本册共分4个部分,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既是水资源管理领域干部职工的工具书,也可供水资源、水环境、水文、水生态等专业的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师生参考。
是否存在独立于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这一典型私益损害的环境公益损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的实体性公共利益究竟是什么?本书认为,传统的环境侵权责任法主要着眼于对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危害行为而造成的传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给予事后救济。但生态损害是一种新型损害,它不同于加害行为以环境为媒介所造成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而是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一种新型损害。事先与事后救济生态损害的法律机制若能齐头并进固然很好,但本书尝试以生态损害的综合和救济思想为指导和目标,在总结归纳境内外已有相关法治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究其综合和补救的法学原理,尝试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损害的综合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并提出了《生态损害综合与救济法》(建议草案)等立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