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德国经典的案例分析书,选取了21个债法典型案例,深入解析法律条文在实际案件中如何具体适用,帮助培养法律逻辑思维,提升案例分析能力。书中案例涵盖了债法分则的主要知识点,包括瑕疵担保、转租租金、无因管理、保证合同、未成年人问题、不当得利、产品自损等。
本书是德国经典的案例分析书,选取了21个债法典型案例,深入解析法律条文在实际案件中如何具体适用,帮助培养法律逻辑思维,提升案例分析能力。书中案例涵盖了债法分则的主要知识点,包括瑕疵担保、转租租金、无因管理、保证合同、未成年人问题、不当得利、产品自损等。
作为一个直面社会矛盾、拥有z思辨智慧的群体,刑事律师怎样才能以更专业的眼光抓住案件要害,充分发挥辩护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刑辩律师们结合日常办理刑辩案件的丰富经验和心得,为你揭开刑辩背后的奥秘。 本书汇集了大量一手的办案手记、辩护技巧和案例分析,以通俗的语言、专业的视角,将刑辩理论与技能、个案的经验与体会、对名案热点的评析等娓娓道来,并且不乏对刑辩律师这一职业的深入思考,既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指导价值,亦有普法意义。相信这个站在刑辩z前沿的知名团队的宝贵实战经验,会给每一名刑辩律师及法律爱好者带来更多的启发和更深的思考。
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大决策,一年多来,巡回法庭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12位主审法官按照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审结850余件案件。这些案件中,不乏事实关系复杂、所涉法律问题点众多、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的案件。有鉴于此,巡回法庭组织12位主审法官各自从自己一年里审结的70余件案件中挑选出一件,真实回放裁判时的思维历程和心证历程,并视需要展现、分析与裁判相关的延伸问题,同时邀请相关领域的法学家予以深度点评,几经切磋琢磨,终成本书。
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为晚清四大奇案之首,案件发生在当时的杭州郊县余杭。一个豆腐作坊伙计因病而亡,酿成了一起惊动晚清朝野的冤案,其影响至今绵延不。该案案情曲折离奇,从案发到纠正横跨同治光绪两朝历时三年有余,审理过程山重水复。从地方县衙州府臬司巡抚,到中央部院阁僚军机大臣,下至小小仵作,上达两宫太后,扯动了整个晚清官场。这一案件是晚清司法鲜活、全面的体现;而且王朝衰落中的冤狱层出,皇权式微下的央地司法权力之争,能于此案中集中体味。可以说,此案对于研究晚清政治史、法制史、社会史等都颇具价值。本书意在挖掘此案中冤情的发生、发展并终获得昭雪这一过程背后的历史必然性和偶然性。全书分三个部分,部分对案件始末和清朝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作了介绍。第二部分以五章的篇幅,从冤案形成的自身逻辑,官员的
◎时效性强 总结并解读了的政策导向与市场案例,结合法律法规对红筹(VIE)企业回归过程中涉及的外汇、外资管理、红筹结构搭建(包括离岸公司的设立和重组)和拆除、税务及税收筹划、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等问题进行全面解读。 ◎指导 同类书籍中首本从基础理论、政策演变、监管实务、案例分析、法律法规等角度全方位立体化解读红筹(VIE)企业的历史由来及回归A股的流程及回归过程中监管要点的专业书籍,体例结构完整,内容具有很强操作性,对一线实务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 ◎详实案例 选取并分析了目前市场上最典型的红筹(VIE结构)企业回归A股的案例,涵盖红筹(VIE结构)企业回归A股的各种路径,包括A股IPO、借壳上市、挂牌新三板。
《刑法学习定律》系统介绍了刑法学习的若干具体方法,汇集了周光权教授二十年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指导刑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内心感悟。《刑法学习定律》从刑法学的独特魅力、学习刑法应先储备哪些知识、重点从老师那里学什么谈起,然后依次对如何形成比较研究方法、如何高效地阅读、如何形成刑法思维、如何把论文写得更好、如何看待刑法立法、如何学习犯罪论、如何训练刑罚思维、如何运用生活经验、如何沟通理论与实践等十六个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语言生动活泼,讨论的问题与时俱进。作者问题意识强烈,竭力将传统上似乎难以言传的“师傅带徒弟”的过程付诸文字,能够帮助刑法学研习者少走弯路,同时使其体会到学习刑法的愉悦。
作为一个直面社会矛盾、拥有z思辨智慧的群体,刑事律师怎样才能以更专业的眼光抓住案件要害,充分发挥辩护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刑辩律师们结合日常办理刑辩案件的丰富经验和心得,为你揭开刑辩背后的奥秘。 本书汇集了大量一手的办案手记、辩护技巧和案例分析,以通俗的语言、专业的视角,将刑辩理论与技能、个案的经验与体会、对名案热点的评析等娓娓道来,并且不乏对刑辩律师这一职业的深入思考,既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指导价值,亦有普法意义。相信这个站在刑辩z前沿的知名团队的宝贵实战经验,会给每一名刑辩律师及法律爱好者带来更多的启发和更深的思考。
古代的文人、画家常常对山林寄托以出离尘嚣缰锁、比邻烟霞仙圣的想象,但现实中的山耕、山居,是另外一部历史。“以山为业”一方面是说人们以山场为生计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在说人们围绕着山场资源形成各种权利关系,这些权利关系,在传统中国通常被笼统称为“业”。 唐宋以来,东南山场被加速开发。从最初的“无主”状态,即山场上的所有资源对所有人都开放,到山场被现代测量手段精细测量划界、人们以各种权利证明对山场中的特定资源和各种权利进行确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界”的出现,是这个过程中关键性的一步。“界”是山场确权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也是山区的人们在“以山为业”的实践中,逐渐创制并明确的一套有关山场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