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刑狱司是宋代的掌管一路司法、监察等事务的重要路级机构。提点刑狱司的设立,代表了宋代法制化进程的一个新阶段,促进了地方司法审判和监督,也促进了司法公正。两宋时期涌现出了宋慈、郑兴裔等的提刑官,创行了“检验格目”等影响深远的司法检验制度。同时提刑作为路级监司之一,又掌管着监察、财政、治安等权力,广泛参与地方各项事务。宋代提点刑狱司制度是一项成功的政治制度,它促进了宋代地方司法公正、权力分化、吏治清明等。这一制度对元、明、清诸代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书以宋朝制置使这一具体职官为研究主题,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分清两类制置使的区别、论述制置使的发展过程、探讨制度的外延层面三个方面人手对其进行讨论,通过对制置使内涵的考述,以及对与之相关的若干问题的阐释,来说明宋朝职官制度的特点,勾勒出宋代政治文化环境下文官主导的战时体制的历史轮廓。
既得利益集团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在目前又似乎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是一个很多人刻意回避的话题。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由此而来的利益主体的分化与重组,在社会构成多元化的局面下,原有利益格局被打破,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产生了较为激烈的冲突,使既得利益集团问题突出地摆在了执政党面前,成了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忽视和回避的问题。本书聚焦中国既得利益集团,揭示其形成的真相,描述演进轨迹,总结遏制经验,探索治国良策。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已成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完善居民自治,推进基层社会民主;加强社区管理,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拓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搞好社区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切实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会进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