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注释本)》由相关法律专家编写,内容准确,并力求语言通俗,使普通大众读者能更轻松地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法律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注释本)》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概况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注释本)》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注释本)》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读者在使用中更为方便、实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经2013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分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旅行社条例》。 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