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总统大选会决定 法院的未来?被奉为“司法神殿”的美国 法院,是否的确与政治 缘?法庭上立场迥异的“对头”,私下为何是一起看歌剧的莫逆之交?影响美国历史进程的司法大案,幕后到底有哪些妥协与博弈?所有的答案,都在《九人:美国 法院风云》中。图宾延续一贯的严谨写作方法与 记者的专业水准,以伦奎斯特、奥康纳、罗伯茨、肯尼迪、斯卡利亚等大法官的人物列传,揭开诸多重大判决的幕后隐情,展现美国司法众神的起与落、对峙与制衡,揭开华盛顿权力玩家的输与赢、争战与博弈。
原著于1930年 出版,此后经过5次再版。本书译自1948年第6版,与1930年版本相比,作者增加了长篇序言,提出了进一步的思考,是弗兰克对其现实主义法律思想的系统、全面阐述,也是“事实怀疑论”派的经典之作。 法律形式主义认为:判决是将法律规则演绎于诉讼事实所得出的确定结论,即Rule(规则)×Fact(事实)=Decision(判决)。弗兰克指出这是个“基本的法律迷思”。判决实际上来自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Stimulus(刺激)×Subjectivefact(主观事实)=Decision(判决)。司法认知中,法律规则只是“刺激”之一,不同法官的个性、经验、价值判断以及由此而来的直觉都隐而不显地影响着他们对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着判决结论。因而无论正式的法律规则是多么明确,多数判决结论都难以预测。对当事人而言真正具有意义的“法律”其实是特定诉讼案件的判决
原著于1930年 出版,此后经过5次再版。本书译自1948年第6版,与1930年版本相比,作者增加了长篇序言,提出了进一步的思考,是弗兰克对其现实主义法律思想的系统、全面阐述,也是“事实怀疑论”派的经典之作。 法律形式主义认为:判决是将法律规则演绎于诉讼事实所得出的确定结论,即Rule(规则)×Fact(事实)=Decision(判决)。弗兰克指出这是个“基本的法律迷思”。判决实际上来自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Stimulus(刺激)×Subjectivefact(主观事实)=Decision(判决)。司法认知中,法律规则只是“刺激”之一,不同法官的个性、经验、价值判断以及由此而来的直觉都隐而不显地影响着他们对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着判决结论。因而无论正式的法律规则是多么明确,多数判决结论都难以预测。对当事人而言真正具有意义的“法律”其实是特定诉讼案件的判决
中国古代的判词, 初是与普通文没有本质区别的,但越往后,越演变成一种独立的文体,成为公牍的一种。 本书作者李广宇在《 报》连载的系列文章《判词经典》广受关注,现集结成册,以飨读者。
中国古代的判词, 初是与普通文没有本质区别的,但越往后,越演变成一种独立的文体,成为公牍的一种。本书作者李广宇在《 报》连载的系列文章《判词经典》广受关注,现集结成册,以飨读者。
本书以《中小企业促进法》应具有法益目标的应然性与实然性为分析问题的理路,以《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与修订为主线,以经济法中的倡导型立法为法技术构建手段来研究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政策,在此基础上探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订与制度完善问题。 本书共由12章组成,分别对促进型立法的功能与目标、《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政策、《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前后的调整能力、促进政策工具入法的法治化运行等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探讨。本书的创新点在于,从促进型立法的视角来探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法域与特色,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问题来探讨《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的现实意义,从 比较的视角来探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中国特色,从促进政策的整体性功能来评析《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结构与制度设计
《法官来了:解答身边的法律事儿》由北京市法院系统32位法官围绕民间借贷、医患纠纷、投资理财、依法养宠、个人信息保护等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分析风险隐患、作出专业提示,帮助大众理解法律。通过以案释法进行风险提示、预防提示、知识提示、法官专业提示,帮助大众用法律 解决生活中的难题,维护合法权益。本书通俗易懂,读者可通过扫二维码观看法官讲解视频。
本书由晟典律师事务所主办,主要研究律师业务及相关法律问题。内容涉及刑事、民事、商事和行政各个领域,通过对法律热点话题的关注、对法律规则的研究与实务操作的分析,探讨深层次的法律问题。
本期的专题是“纪念《送法下乡》出版二十周年”,包括苏力《走进田野。何为田野?创造田野!》、侯猛《司法经验研究的未来—— 的学术影响及追问》、陈柏峰《寻事理处即田野——在纪念 初版2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的总结致辞》、尹辉煌《司法、说话与活法——对 的反思性阅读》。论文部分包括《迈向何种法律空间?——法律与空间研究的四种路径与反思》《生物社会犯罪学:渊源、范式及启示》《事后防卫与一体化评价原则——基于中日比较的立场》《媒介融合视角下表达权的生成机理与制度调适》《税务裁量基准的情节、格次化与适用技术 ——以地区基准文本为分析对象》《公共财产法的理论困境及反思》《误导性陈述之类型质疑》《政治理念与制度呈现:南京国民政府初期 的制定及修正》《严复 中“政治自由”相关翻译述评——管窥法权意义上的自
本书对于企业家经常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梳理,根据公司运营的逻辑和流程,分为七个部分: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股权与内部治理、公司的投资与对外经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家的财富管理、刑事风险、解散清算与执行。一共总结了100个问题,每个问题提炼一个核心法律常识,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律师提示, 附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本书将严谨、严肃、复杂的法律问题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方便企业家阅读、学习,为企业家提供法律风险防范依据。
01?超市经营中承包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甄别 ——吴某诉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 02?个人挂靠经营,与其聘用人员之间系雇佣关系 ——胡某诉北京某汽车修理公司劳动争议案 1.劳动关系的建立 01?被派至境外的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中国某公司诉董某劳动争议案 02?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认定 ——庄某诉某技术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03?股东兼CEO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甄别 ——胡某诉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04?监事的劳动关系认定 ——袁某诉日照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05?名实不符合同下劳动关系的认定 ——北京某文化公司诉聂某劳动争议案 06?替身演员与影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任某诉某影视公司劳动争议案 07?外国人未取得就业许可证可获得相应报酬 ——D某(中译名丹某)诉北京某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劳动 争议案 08?执
01?超市经营中承包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甄别 ——吴某诉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 02?个人挂靠经营,与其聘用人员之间系雇佣关系 ——胡某诉北京某汽车修理公司劳动争议案 1.劳动关系的建立 01?被派至境外的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中国某公司诉董某劳动争议案 02?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认定 ——庄某诉某技术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03?股东兼CEO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甄别 ——胡某诉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04?监事的劳动关系认定 ——袁某诉日照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05?名实不符合同下劳动关系的认定 ——北京某文化公司诉聂某劳动争议案 06?替身演员与影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任某诉某影视公司劳动争议案 07?外国人未取得就业许可证可获得相应报酬 ——D某(中译名丹某)诉北京某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劳动 争议案 08?执
01?超市经营中承包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甄别 ——吴某诉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 02?个人挂靠经营,与其聘用人员之间系雇佣关系 ——胡某诉北京某汽车修理公司劳动争议案 1.劳动关系的建立 01?被派至境外的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中国某公司诉董某劳动争议案 02?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认定 ——庄某诉某技术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03?股东兼CEO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甄别 ——胡某诉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04?监事的劳动关系认定 ——袁某诉日照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05?名实不符合同下劳动关系的认定 ——北京某文化公司诉聂某劳动争议案 06?替身演员与影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任某诉某影视公司劳动争议案 07?外国人未取得就业可获得相应报酬 ——D某(中译名丹某)诉北京某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劳动 争议案 08?执业律师
01?超市经营中承包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甄别 ——吴某诉北京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 02?个人挂靠经营,与其聘用人员之间系雇佣关系 ——胡某诉北京某汽车修理公司劳动争议案 1.劳动关系的建立 01?被派至境外的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中国某公司诉董某劳动争议案 02?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认定 ——庄某诉某技术服务公司劳动争议案 03?股东兼CEO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甄别 ——胡某诉北京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04?监事的劳动关系认定 ——袁某诉日照某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 05?名实不符合同下劳动关系的认定 ——北京某文化公司诉聂某劳动争议案 06?替身演员与影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任某诉某影视公司劳动争议案 07?外国人未取得就业许可证可获得相应报酬 ——D某(中译名丹某)诉北京某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劳动 争议案 08?执
原著于1930年 出版,此后经过5次再版。本书译自1948年第6版,与1930年版本相比,作者增加了长篇序言,提出了进一步的思考,是弗兰克对其现实主义法律思想的系统、全面阐述,也是“事实怀疑论”派的经典之作。 法律形式主义认为:判决是将法律规则演绎于诉讼事实所得出的确定结论,即Rule(规则)×Fact(事实)=Decision(判决)。弗兰克指出这是个“基本的法律迷思”。判决实际上来自于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Stimulus(刺激)×Subjectivefact(主观事实)=Decision(判决)。司法认知中,法律规则只是“刺激”之一,不同法官的个性、经验、价值判断以及由此而来的直觉都隐而不显地影响着他们对事实的认定,进而影响着判决结论。因而无论正式的法律规则是多么明确,多数判决结论都难以预测。对当事人而言真正具有意义的“法律”其实是特定诉讼案件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