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20年,张明楷老师连续四年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给研究生讲授《刑法各论》。由于侵犯人身罪和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频率和复杂性等原因,张老师在2020年春季用一个学期的时间进行专门讲授。本书就是这些授课内容的整理、提炼。作者运用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对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的主要类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奸罪、猥亵罪、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等)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样态进行了深入解读和透彻分析。
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是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都会遇到的宪法和法律难题,其具体表现是各种名誉权纠纷。我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协调方式到1982年《宪法》实施后使用法治协调方式,再到舆论监督发展和继承了报纸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主要的政治协调方式三个阶段,但都无法有效解决这种权利冲突。其间,我国建立了人格权法律保护框架,优选院也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名誉权的司法解释。本书对我国上述三个阶段进行了分析介绍,并对实践中出现的权利协调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同时对权利协调过程中出现的两次重大变革,即诽谤罪的革新、名誉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宪法化作了详细论述。最后指出,为解决权利冲突问题,需要综合发挥宪法、立法和司法的作用:第一,应逐步缩限政治协调方式的作用范围。第
大众媒体可以在很多方面侵害到人格权,其中对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侵害尤为频繁。由于法院在个案中进行利益衡量时。不仅会考虑到受害者的个人利益,同时还必须考虑到信息自由以及言论自由,所以,如何对人格权受害者进行有效的救济就变得异常复杂。 赫尔穆特·考茨欧、亚历山大·瓦齐莱克主编的《针对大众媒体侵害人格权的保护--各种制度与实践》展示了11个国家有关大众媒体和人格权保护的法律状况,并对各国因社会和文化传统不同而形成的差别予以阐明,并单独设立一章介绍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律师关于大众媒体的观点。因国别报告将注意力主要集中于私法规定上,所以从欧盟法、宪法以及刑法角度论述本书主题的报告亦单独成章。终,《针对大众媒体侵害人格权的保护--各种制度与实践》通过对以上报告的总结比较以及对于该领域未来发展趋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