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毫无疑问地,哈特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纪法律哲学领域重要的一本书,哈特教授对法律哲学和法理学的理论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从1961年问世以来,《天下 法律的概念(第三版)》以它优美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激发了无数学生去思考与法律相关的种种问题,诸如 什么是法律 以及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区别。 《天下 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是学习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不可或缺的经典,且已经被翻译成许多不同语言的版本。《天下 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2012年第三版而译。在本书中,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这本发人深省的新版--《天下 法律的概念(第三版)》,将成为理论界争议与评论的焦点,并且深受对法理学及法哲学有兴趣的人之喜爱。
《开放中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繁体字版初版于1993年香港,是《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的续篇,2010年由法律出版社在内地初次出版。 本书延续了超稳定结构的分析假说,探讨了1840~1956年中国社会宏观结构的变迁,用超稳定结构假说来诠释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现代史,提出超稳定结构在对外开放条件下的行为模式。
人工智能不只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政治。本书从当代政治哲学的具体主题切入讨论人工智能政治,包括:自由、操纵、剥削和奴役;平等、公正、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其他形式的偏见与歧视;民主、专业知识、参与和极权主义;权力、规训、监控和自我建构;与后人类主义和超人类主义相关的动物、环境和气候变化等,由此勾勒出了人工智能政治哲学的思考框架。 如果我们想要解决21世纪全球和地区最紧迫的一些问题,就必须在思考政治和思考技术之间建立对话,并追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政治技术来塑造未来?
本书分析了数据化,算法日益增长的分析、预测与塑造作用,以及平台经济的重要性所导致的日常生活之规制的变化。这一新型规制 算法治理 既包括将个人助推至预定的结果,也包括通过数字架构来直接塑造行为。作者通过与法律这一主要的传统规制形式的对比,展示了算法政治的力量与普遍性。这些改变随后被证实为反映了更广泛的对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偏离。因此,本书采取了关注人类、自然环境、技术与代码之间深层嵌入性与交互的后人类主义框架。
《我的辩词与梦想(精装收藏版)》汇集了张思之律师所代理的有代表性的案件辩护词、代理词、申诉状等,从 四人帮 辩护、大兴安岭火灾辩护,到南方周末系列名誉侵权案的辩护等。在很多必输的案件中,张思之律师秉承法律与正义的信念,坚持依法辩护,依理辩护,虽未赢得案件,但却为律师赢得了巨大的声誉。 书中收录的一篇篇 黑铁时代发出的黄金般的辩词 ,见解之超拔,逻辑之缜密,文字之行云流水,特别是字里行间遮掩不住的激情,令人叹为观止。这次辩词甚至不是用语言文字写就,而是浩然正气、铮铮铁骨和赤子之心凝练而成。
在《法律思维导论(修订版)》中,制定法规范的内容确定和推论过程,合乎逻辑地占据了较大篇幅。一方面,对基于民主合法性的法律,法律者有服从的义务;另一方面,法律者总是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如何 正确地 适用制定法,如何可以有责任意识地去续造制定法。
《天下 博观 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卷)》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天下 博观 旧制度与大革命》通过对大量史实的分析,揭示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在联系。法国大革命似乎要摧毁一切旧制度,然而大革命却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情感、习惯、思想,一些原以为是大革命成就的制度其实是旧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作者不仅对法国大革命的起因与后果提出了一种开创性的解释之外,还提出了许多引发后来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思考与探索的现象与问题。事实上,这本书写的并不是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一般的历史叙述史,托克维尔在全书的前言部分就清楚地讲道: 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拙译是: 目前出版的这本书,非写法国大革命史。该历史,早有人写得很精彩,我根本不会考虑再写。本书仅研究那场大革命。
本书将 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 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 、 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 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