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僵尸企业强制清算实践经验总结为基础,注重将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将纷繁复杂的强制清算程序的每个环节一一阐述,对僵尸企业强制出清各阶段依据、操作方式、管理人职责、文书样式等进行梳理,对重点难点问题探讨研究,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破产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改善营商环境、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性的实务操作指引。此外,鉴于强制清算法律法规依据较少,本书精心汇编强制清算相关的各地市政策性文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本书适合从事破产法律实务的律师、审计评估及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破产法及相关政策的学者、高校学生、政府工作人员、企业法务人员等阅读,既可作为操作指引,也可作为研究、学习资料。
本书分为原理编和法律实务编两部分内容。其中,原理编基于现代化管理理论系统地阐述了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的基本原理,主要涉及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的行业背景、管理原理、流程管理、组织管理、工具管理和环境管理。法律实务编探讨了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法律手续管理实务构成与法律风险,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进度特点,分阶段阐述了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过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法律手续的办理流程、工作内容及其法律依据和应该注意的法律风险。
性善还是性恶? 死刑应该被废止吗? 借刀杀人,刀当何罪? 社会能为公平正义付出多大代价? 经济学追求如何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实现效用较优配置,而法律追求如何实现公平正义。但是一个案件中,不同的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立场,那么立场不同,如何评价和取舍?哪一方的 公平正义 才更公平正义? 因此,本书探讨的核心议题是:我们如何用经济学思维衡量公平正义? 在本书中,法律学者李志刚与知名法律经济学家熊秉元教授合作,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运用经济分析的思维框架,全面探讨法学问题。他们强调,公平正义作为一种高度抽象的价值追求,很难有确切的刻度。此时,对 效用 的比较和选择,可能是一把可供借鉴的尺子。 本书不仅澄清了普通人对经济学的误解,为法律人提供了可学、能用、好用的思维工具和论证工具,还以社会热点案例为据,
著作分为新能源项目用地法律制度基础理论,建设用地报批及其程序,新能源项目用地的取得、法律手续与风险防控等三部分内容。其中,新能源项目用地法律制度基础理论部分主要介绍土地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突出以土地物权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所形成二维结构为核心的土地法律制度基本内容,简要介绍其他土地法律制度,树立主线思维,阐述针对土地法律问题的分析方法和解决办法。建设用地报批及其程序部分主要介绍建设用地报批及其程序相关土地利用法律实务内容,涉及对建设用地报批的法律性质进行定性,阐述以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这一典型建设用地报批程序的具体过程和相关内容,在有关章节也比较分析了其他所有权性质和用途的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与集体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程序的不同之处。新能源项目用地的取得、法律手续
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
法经济学是运用有关经济学的理论、方法研究法学理论和分析各种法律现象的学说,它以 个人理性 及个人主义方法论为研究方法基础,以经济学意义上的 效率 为核心衡量标准,以 成本 效益 及*化方法为基本分析工具。本书在回顾侵权法经济学分析历史的基础上,基于法经济学中有关经济人、效用*化和稀缺性三个基本假设,在波斯纳定理、帕累托*标准、卡尔多 希克斯效率标准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指导下,运用个人主义方法论、实证分析、规范分析、激励分析、均衡分析和博弈论等法经济学分析工具,对侵权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和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含与侵权法密切相关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归责原则、损害赔偿和法律适用等问题。通过经济学分析和解释,作者得出了一些有关侵权法方面的认识和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别对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
亮点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这是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亮点二: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条例规定,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亮点三: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条例把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统计生产方式透明、统计调查成果共享、统计数据为全社会所用作为规范的重点。
包括“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律制度”两大部分。“经济法总论”包括经济法理论的创立、经济法学说、经济法方法论、经济法历史沿革、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本质属性、经济法的机能、经济法的调整、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机制、经济法秩序、经济法律关系等部分。“经济法律制度”包括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经济活动法律制度、经济竞争法律制度、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经济监督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部分。对经济法学理论和实践所涉及的主要辞条的基本含义做了比较全面的阐释,融学术性、知识性、应用性于一体,是一部反映当代中外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新成果、新观点和新经验的大型辞书。
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论丛》内容介绍:经济法学有其固有的学术品行和体系,“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其不可或缺的基本内核,这三块的栏目设计不可不有。除此以外,经济法学界经常会产生一些新的交叉性很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和经济法学的强大生命力所在,故本卷还开辟了“信托法”和“公益诉讼”两个栏目。为了拓展读者的知识面,对外国经济法的立法和研究动态给予适度的关注,也是本论丛一以贯之的一大特色。
本书将法律实证主义(经济分析方法)和形而上学的法律价值论,作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基础立法的研究方法,把面向现实的实证科学的成果同面向本质的价值科学成果有机结合起来,揭示出承运人责任基础立法中目的理性与价值判断的二元基础,从而在两者关系上,提出了基于目的理性受价值约束的承运人责任基础行为规则模型,把基于效用的目的理性的构成同确保基于正义的价值实现这两方面协调起来,才能产生真正实际有效和相对符合正义的国际海上货物承运人责任基础法律体系。这对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协调统一、建立公正有效的预防激励和补偿制度、促进贸易和航运发展以及对我国《海商法》修订、远洋运输与沿海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统一和立法决策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财团法人之研究》由胡岩所著,本书主要研究 财团法人制度,《财团法人之研究》共分9个部分, 包括导论、6章、立法建议和结论。 "导论"主要是讨论研究的缘起,就我们将要讨 论的问题进行初步的分 析。同时对财团法人所涉及的相关制度即所谓"民间组织",就我国的制度现 状做简单的介绍,并分析本书选题的研究意义。在导 论中,对于本书所涉及的文献与研究方法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对于"财团法 人"的概念做了简要的 界定,本书研究的财团法人是以大陆法的制度为背景进行研究,同时借鉴其 他各国法律中制度功能类似的法律规范进行分析。 章主要介绍财团法人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 大陆法中的"财团法人" 的概念进行分析,分析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分析财团法人的概念内涵,同时 根据不同的功能与标准介绍财团法人在各国法律中的 典型分类
高晋康主编的《经济法(第7版)》讲解广义经济 法,在内容安排上遵循民法一商法一狭义经济法的逻 辑顺序来叙述,由导论、民法、商法、部门经济法四 部分构成,共十五章。其中: 导论一章,即**章,主要讲述本书逻辑以及民 法、商法和部门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包括这三个部门 法的历史、概念、基本精神和原则。这部分目的在于 让学生形成对广义经济法的总体印象。 民法八章,主要讲述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包括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章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四章诉讼时效;民法分论部分,包括第五章物权法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第七章债权法和第八章合同法 。这部分注重民法的基本原理,目的在于为学生奠定 坚实的民法法律理论基础。鉴于劳动合同法在市场经 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我 们将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作为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研究》内容包括:总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概述、国际商事争议的概念、特点及类型、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机制、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专论、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诉讼机制研究、国际民商事诉讼的管辖权、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外国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研究、概述、仲裁协议、仲裁员与仲裁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国际及中国区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