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整合反垄断法领域经济学研究视角与法学研究视角的一次难得的尝试。在美国,随着反垄断法通过大量的司法意见而得到不断的发展,作者对这一进程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本书大量援引了法学杂志和经济学杂志中的相关文献,从经济学视角对司法裁决进行了详细评判。同时,作者将法学观点融入到自己的分析当中,认为反垄断法是普通法领域中一个非常有活力的领域,这一认识促使作者强调反垄断法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并且就此考察了导致反垄断法不断发展的诸多动力。本书涵盖的特定问题包括:完全竞争与垄断,实施,卡特尔,条原则,合理规则分析,联合抵制,市场力量,纵向限制,搭售,排他交易以及横向合并,这些均为反垄断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且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本书对援引的案例不是简单的复述,而是对每一个裁决
反垄断法的执行可以动用公共和私人两种资源。由反垄断主管机构对反竞争行为采取的任何行动可以称之为公共执行(public en.force.ment)。例如,反垄断主管机构对违法者处以罚款或命令违法者停止某一违反竞争政策的特定行为,反垄断主管机构甚至也可以通过发动诉讼来执行反垄断法。一般而言,公共执行的特点是动用了公共财政和权力资源,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除了反垄断主管机构以外,私人市场参与者在反垄断法的执行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种由私人发动的反垄断法执行简称为私人执行(privateenforcement)。一般认为,私人是基于利润化的理性选择来决定执行投资和努力的程度、范围和强度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体利益,但有时也可以起到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 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立法和实践始于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
王晓晔教授是国内公认的反垄断法权威学者,并颇具国际声望。《反垄断法》是其数十年潜心研究和参与立法的成果汇集和思考。 作者从经济学与法学的视角出发,通过历史考察、理论探讨、案例分析和跨国北京,对反垄断法的各种理论和实践进行严谨和深入的论述,资料丰富,视野宏阔。尤为突出的是,作为我国《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作者更注重从中国反垄断立法、执法和研究的现实需要出发安排全书结构与内容,《反垄断法》既是其对反垄断法体系和制度的系统阐述,亦是其对反垄断法领域诸多问题的梳理和总结,更是其对反垄断法艰难出台前后以及施行以来的反思和展望。 《反垄断法》作为研究生教材,兼具知识性和实用性,亦可为政府机关、公司、律所等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研究》的著作是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在建设上海市*经济法重点学科中的部分成果。2007年底,由我牵头申报的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科被上海市*列为上海市重点学科。重点学科立项后,上海市*对学科组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指导,上海政法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从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规章制度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为学科组成员积极性的发挥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根据市*批准的学科建设整体规划,本重点学科以经济理论和实践为总体建设方略,成果形式除课题和论文等外,计划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以及适应教学需要的少量教科书。出版作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与实务”、“竞争法”、“环境资源法”等三个选题方向。期盼学术界同仁和广大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本书主要从反垄断法豁免的价值、构造和运行诸方面,对反垄断法领域的豁免问题进行实证考察和规范分析。反垄断法豁免实质上就是对限制竞争行为的合法化,使特定主体的某个行为或某类行为获得合法性。我们应作出合适的制度选择来构建豁免,从而对其合法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终实现其追求的多元价值。只有完整的制度安排才具有可操作性,缺少豁免制度相匹配,或者豁免被滥用,反垄断法的实施都将难以进行,其立法宗旨也将难以实现。
1.近年来,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引人瞩目。尤其是,近期以来腾讯与360公司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案、王老吉与加多宝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系列案,更是赚足了眼球。这些热点案件使《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加引人关注,也使其不断焕发新活力。2.2013年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二十年周年,社会较为关注,会有一系列学习研讨、宣传活动。3.本书内容实务指导性强。本书结合前沿司法实践,针对反不正当竞争的、疑难、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探讨和解析,如对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保护与消费者保护、遏制行为与保护法益等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和适用指导。4.作者权威,在知识产权和竞争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第1章 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第2章 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第3章 日常道德与商业伦理第4章 经营者保护与消费者保护第5章 一般条款与特别规定第6章
本书首先,细致考辨了行业协会与限制竞争的关系,提出并论证了行业协会易于限制竞争这一具有合理性的观点;其次,考虑到我国《反垄断法》并未界定其规制的行业协会的范围,学界对此亦缺乏有针对性的研究的现实,本书运用目的性扩张解释方法和功能性分析标准,提出了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业协会应当包括工业、商业、农业和职业行业协会这一具有新意的见解;再次,重视对竞争法制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制度的考察,提炼共性,寻求规律,比较异同,择其合理成份予以借鉴,重新界定了适用本身违法原则的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类型,理出了适用合理原则来认定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违法性的次序;后,借用刑法学的单位犯罪理论,按照“双罚制”原理,确定了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形式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方法。
本书是整合反垄断法领域经济学研究视角与法学研究视角的一次难得的尝试。在美国,随着反垄断法通过大量的司法意见而得到不断的发展,作者对这一进程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本书大量援引了法学杂志和经济学杂志中的相关文献,从经济学视角对司法裁决进行了详细评判。同时,作者将法学观点融入到自己的分析当中,认为反垄断法是普通法领域中一个非常有活力的领域,这一认识促使作者强调反垄断法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并且就此考察了导致反垄断法不断发展的诸多动力。本书涵盖的特定问题包括:完全竞争与垄断,实施,卡特尔,条原则,合理规则分析,联合抵制,市场力量,纵向限制,搭售,排他交易以及横向合并,这些均为反垄断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且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本书对援引的案例不是简单的复述,而是对每一个裁决
本书主要从反垄断法豁免的价值、构造和运行诸方面,对反垄断法领域的豁免问题进行实证考察和规范分析。反垄断法豁免实质上就是对限制竞争行为的合法化,使特定主体的某个行为或某类行为获得合法性。我们应作出合适的制度选择来构建豁免,从而对其合法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并最终实现其追求的多元价值。只有完整的制度安排才具有可操作性,缺少豁免制度相匹配,或者豁免被滥用,反垄断法的实施都将难以进行,其立法宗旨也将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