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聚焦于网络视听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版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问题,对近年来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了数据统计与类型化梳理,从侵权行为模式、案件焦点与相关法律规定等几个方面对司法实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权属认定、信息流和算法推送、第三方平台电子证据效力、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思路和影响因素等焦点与热点问题进行专门剖析。本书既关注了网络视听产业面临的常规法律问题,也分析了实务中对互联网传播中著作权保护的困境。本书适合法律实务工作者、网络产业法律从业人员以及知识产权领域学习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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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实证考察竞争法实践,揭示出其不同于形式理性法的各种功能与具体的制度实践机制。主要内容涵盖“竞争法、法律功能理论以及竞争法的功能”“竞争法的政策功能”“竞争法的识别功能”“竞争法的稳定行为预期功能”
本书聚焦于网络视听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版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问题,对近年来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了数据统计与类型化梳理,从侵权行为模式、案件焦点与相关法律规定等几个方面对司法实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权属认定、信息流和算法推送、第三方平台电子证据效力、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思路和影响因素等焦点与热点问题进行专门剖析。本书既关注了网络视听产业面临的常规法律问题,也分析了实务中对互联网传播中著作权保护的困境。本书适合法律实务工作者、网络产业法律从业人员以及知识产权领域学习者阅读。
反垄断法的执行可以动用公共和私人两种资源。由反垄断主管机构对反竞争行为采取的任何行动可以称之为公共执行(public en.force.ment)。例如,反垄断主管机构对违法者处以罚款或命令违法者停止某一违反竞争政策的特定行为,反垄断主管机构甚至也可以通过发动诉讼来执行反垄断法。一般而言,公共执行的特点是动用了公共财政和权力资源,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除了反垄断主管机构以外,私人市场参与者在反垄断法的执行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种由私人发动的反垄断法执行简称为私人执行(privateenforcement)。一般认为,私人是基于利润化的理性选择来决定执行投资和努力的程度、范围和强度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体利益,但有时也可以起到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 反垄断法私人执行的立法和实践始于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合称为竞争法。《竞争法年度报告(2018年)》一书,对2018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领域中法律政策动态、行政执法、刑民裁判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记录了该法律领域中的
本书实证考察竞争法实践,揭示出其不同于形式理性法的各种功能与具体的制度实践机制。主要内容涵盖“竞争法、法律功能理论以及竞争法的功能”“竞争法的政策功能”“竞争法的识别功能”“竞争法的稳定行为预期功能”
本书涉及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问题,为作者多年学术研究的学术成果集合。本书既重理论也重实践,结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法律适用特点和具体司法实践,围绕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适用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阐释了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相关概念和体系。其中,对知识产权的属性、形式和实质等做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做了总结与展望,对《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适用做了详细的论述,同时也探讨了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本书涉及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问题,为作者多年学术研究的学术成果集合。本书既重理论也重实践,结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法律适用特点和具体司法实践,围绕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适用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阐释了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相关概念和体系。其中,对知识产权的属性、形式和实质等做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做了总结与展望,对《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适用做了详细的论述,同时也探讨了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本书聚焦于网络视听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版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问题,对近年来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了数据统计与类型化梳理,从侵权行为模式、案件焦点与相关法律规定等几个方面对司法实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权属认定、信息流和算法推送、第三方平台电子证据效力、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认定思路和影响因素等焦点与热点问题进行专门剖析。本书既关注了网络视听产业面临的常规法律问题,也分析了实务中对互联网传播中著作权保护的困境。本书适合法律实务工作者、网络产业法律从业人员以及知识产权领域学习者阅读。
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规制问题是摆在我国法律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这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法治、增强我国高科技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立足这一背景
本书涉及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问题,为作者多年学术研究的学术成果集合。本书既重理论也重实践,结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法律适用特点和具体司法实践,围绕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适用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阐释了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相关概念和体系。其中,对知识产权的属性、形式和实质等做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做了总结与展望,对《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适用做了详细的论述,同时也探讨了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网约车是互联网时代 涌现 出的交通运输新业态,它的出现打破了旧有的城市客运市场利益格局 ,冲击了以特许经营为基础的固有监管机制 。本书中着重介绍了网约车经营模式 四方模式 ,即由网络平台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驾驶员四方主体签署规范彼此权利义务的协议,由 四方协议确定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帮助读者梳理了共享经济下网约车的发展历程,为未来共享经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参考。网约车运营体现了共享经济的理念 ,实现了网约车的人车合一经营模式 ,只有认定网约车平台承运人法律地位才能有效保障各方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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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通过引入哲学诠释学的方法,确立反垄断法解释学的方法论,重新认识反垄断法的制度体系,克服规则怀疑主义,促进反垄断传统的形成,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书从方法、制度和观念展开,分为五个方面论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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