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型政策形成诉讼、ADR的扩张和灵活运用都是日本社会 法化 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应对方式直接影响着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特征的民事诉讼在现代社会的地位,也决定着社会 法化 的走向。 《现代社会与审判 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基于普遍型法、管理型法和自治型法三类模型,从法哲学层面思考了现代社会民事诉讼的地位与作用。指出仍应当坚持民事诉讼在社会纠纷解决中的核心地位,为更好地应对社会的法化需求,民事诉讼可以转化为 讨论与交涉论坛 不坚持民事诉讼的核心地位,将会导致反法化和非法化的短路结合,后导致法治的虚无。 对于尚未完全确立以裁判和当事人主义为核心,以纠纷解决为导向并过于强调ADR效果的我国民事审判制度而言,该书无疑具有明确改革方向、以使之更好地满足民众司法需求的启示意义。
《从冕宁县档案看清代民事诉讼制度》以《冕宁县清代档案》为例;结合宝坻县档案,巴县档案,黄岩诉讼档案及清代的法律制度等,系统研究介绍了清代的民事诉讼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及法官的思想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清代的民事诉讼法源问题、清代民众的诉讼观等问题提出了与前贤、时彦有所不同的看法。
《民事诉讼法学--制度学说案例(全国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规划教材)》(作者赵钢)将民事诉讼制度、理论和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行阐 述。《民事诉讼法学--制度学说案例(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规划教材)》共分为十七 章,包括绪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民事之诉、主管与管辖、诉讼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民 事诉讼证据、法院调解、诉讼保障制度、各类审判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等内容。每章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 :“知识结构图”以简练的图表方式提示本章的基本内容;“制度、原理、学说”部分对我国现行民事 诉讼法的主要规定、基本诉讼原理、主要学说进行阐释;“案例分析”部分运用民事诉讼原理和现行立法 规定去分析实务中具体案例应如何处理;“深度拓展”部分则对部分民事诉讼理论前沿问题和学说分歧
调解复兴 一书运用了大量真实的事例,生动地层示了“六约模式”在实践中诞生、在锤炼中成长、在指导中成熟、在转型中发展的历程,通过对“六约模式”的萌芽、成长、成熟和转型发展的各个阶段的历史社会背景和矛盾纠纷主要类型进行深入分析,详细论证了”六约模式”的创新性、科学性和指导性,值得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阅读和借鉴。希望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六约模式”,切实体会六约人自发实践、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的精神,在人民调解王作中,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结合“六约模式”,因地制宜,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将管用、实用、好用的“六约模式”辐射、推广至全省,为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平安广东”、 “幸福广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事诉讼实务与操作/全国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法律系列》按照民事诉讼流程设计十个实训项目,接受委托-原告起诉-法院立案-被告应诉-开庭审理-提起上诉-二审处理-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综合实训。每个实训项目又设岗位技能和岗位目标以及具体实训任务。本教材分为实务编和操作编两部分,由诉讼各阶段的专项训练到综合训练,完整的诉讼环节,循序渐进,可操作性强,侧重技能培养。所选案例均为实案,避免内容空洞不切实际,选材全面,涉及各类常见民事纠纷,全方位培养学生民事诉讼操作技能。
《民事程序法论丛·诉审商谈主义:基于商谈理性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在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回顾与反思的基础上,试图提出一种在论证上更为充分的民事诉讼构造观。全书共分五章,其内容与脉络如下:章对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进行了回顾,指出传统民事诉讼构造理论存在着价值困惑与路径困扰。接着在第二章开始对民事诉讼价值观的历史变迁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选择以哈贝马斯的商谈正义观作为构造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目标。在完成了对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选择后,第三章紧接着开始寻找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论证路径。通过对西方法哲学领域常用的契约方法的考察,选择了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作为建构民事诉讼构造观的方法论基础。在确定了民事诉讼构造观的价值目标和论证路径后,第四章开始正式提出诉审商谈主义的民事诉讼构造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保险合同法律的改革与完善》的终成果。该项目的任务是对我国保险法的“保险合同”部分提出修改建议。 本书以变革保险立法目的和宗旨,进一步明确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整合和完善保险法的原则,并为通过地方立法设定强制保险预留空间,书中增加合理期待规则,增加了弃权和禁止反悔规则,完善并提升不利解释规则。
本书是作者主持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保险合同法律的改革与完善》的最终成果。该项目的任务是对我国保险法的“保险合同”部分提出修改建议。 本书以变革保险立法目的和宗旨,进一步明确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整合和完善保险法的原则,并为通过地方立法设定强制保险预留空间,书中增加合理期待规则,增加了弃权和禁止反悔规则,完善并提升不利解释规则。 作者简介 赵旭东,1957年生,祖籍山西垣曲,中共党员,法学硕士。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曾长期在深圳经济特区从事律师职业,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主要兼职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顾问、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已出版专著二部,参编教材四部,在《法律科学》、
自2015年1月《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布以来,司法实务届对其的研究与探讨层出不穷。该解释作为对民事诉讼法的正式有效解释,对民事诉讼法的适用必不可少。本书着眼于法律条文本身,回归司法解释的本意,将民事诉讼法逐条与司法解释关联起来,是理解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手册。
朱辉博士所著《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问题研究》一书,是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作为一名司法实务界的法官,其选题紧扣审判实践,以丰富的案例阐明法理并推动制度创新成为本书的一大特色,也体现了作者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创作初衷。作者以问题为导向,将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中普遍存在的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主要行政争议进行类型化研究,对行政民事争议关联案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作了认真梳理和深入探讨,提出程序整合诉讼模式的三大构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以及当事人诉讼。同时还从审判实践出发,以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为基础,对行民事争议关联案件的程序应用进行了操作性极强的实务分析。就理论层面而言,作者为我们全面理解整个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
本书结合民事判决理由所关涉的理论问题和民事判决文书的样本对民事判决理由进行研究,并通过对域外法系国家和地区判决理由的比较考察,归结出影响判决理由制作的一系列制度、文化以及司法权配置等因素,以此说明判决理由是一个关涉多重学科的综合性的论题。欲提升我国民事判决理由的制作水准,则需采取多种路径对我国民事判决理由进行改革。在研究的过程中,本书运用了交叉学科的知识,从法理学、法社会学等视域论述了判决理由的理论基础和证立方法,并且本书运用了文本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对在法律之外影响法官制作判决理由的社会因素进行关注,从而感知法官对判决理由的制作是一项复杂的思维和多种知识的综合。
《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研究:以法院诉讼行为为研究对象》对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进行研究,理论界不缺乏相关成果,但大多着眼于其中的某一个方面,如检察监督、法院监督等,而从当事人监督角度进行研究的很少,更是未见有从多个角度进行系统综合研究的成果。本书应该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不仅如此,本书还将当事人监督制约机制排在法院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察监督制约机制之前,强调从民事诉讼结构逻辑来看,当事人监督制约应该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将当事人诉讼权利划分为实体性诉讼权利与救济性诉讼权利;从权力的合理配置角度来探讨法院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察监督制约机制;等等,这些都是有其较强创新性的。
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虽然是民事诉讼法一个举足轻重的制度,但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研究却是一个相对受冷落的领域,对于如何构建我国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通过管辖制度的完善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权威、贯彻公正与效率等问题则缺乏系统化、体系化的研究,偶有价值的论著,也只是从某一个角度探讨管辖制度的改进,未从根本上全面探究管辖制度的价值理念与具体制度设计。理论研究的滞后导致了我国管辖制度的立法设计以及实务运作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持。鉴于此,本书作者通过体系化的研究,梳理司法实践中各种凌乱的管辖规则,从整体上分析、反思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融合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探究我国法制背景下管辖制度的完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系统化研究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国内研究的空白,引发学界同仁
厦门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院)创办于1926年,其后几经坎坷,历尽艰辛。自1979年复办以来,法学院在重视提高诉讼法学教学质量的同时,始终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我国诉讼法律制度的建设及诉讼法学科的发展。近20年来,法学院教师出版、发表了许多专著、教材和学术论文,内容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海事诉讼、仲裁制度、破产制度、海峡两岸诉讼制度比较以及司法改革等方面,在法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1999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厦门大学开始招收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1年5月,为适应诉讼法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提升学术研究水准,促进诉讼法学科的发展,并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摇旗呐喊,尽绵薄之力,我发起编写“厦门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系列”。受20世纪90年代英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启示,我们将本丛书的主题确定为“接近正义”(A
黄海涛编*的《民事诉讼法学实践问题研究》是 针对民事诉讼法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若干问题进 行的实证性研究。全书分四章,分别为民事诉讼程序 问题研究、法院调解问题研究、证据与证明问题研究 、实体法相关问题研究及其他。**章包括民事审判 的价值追求与实现路径、陪审制、立案审查标准、诉 讼欺诈、释明等;第二章包括调解真实原则、法官调 解权的阶段性、法院调解的性质、案外人参与调解问 题、排除调解事项、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等;第三章包 括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对程序法上事实的疏明等;第 四章包括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诉讼法解读、业主委 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与权利、执行豁免财产制度等。
栏目要览:司法改革——以与时俱进精神推进司法改革,司法解释——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审判工作前沿——广东省法院关于简化民事裁判文书的规定(试行)。探索与争鸣——国内审判实践中涉及FIDIC广西的处理规则——以FIDIC红皮书为例。
重新公布的《*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共100条,保留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未作修改的11条,对原《民事证据规定》条文修改的41条,新增加条文47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二)修改、完善当事人自认规则,更好平衡当事人处分权行使和人民法院发现真实的需要; (三)完善当事人、证人具结和鉴定人承诺制度以及当事人、证人虚假陈述和鉴定人虚假鉴定的制裁措施,推动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 (四)补充、完善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际操作性较强的学科,其在教学中须以主体法为依据,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加以理解、配套,尤其重视对重要法条的直接考查,故熟练掌握《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重点法条、理顺民事诉讼法律流程,是学好本学科的关键之一。本书就是通过以下主要栏目指引学生结合法条学好本课程: ☆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所规范的基本问题进行阐释,涵盖该条知识点的主要内容。 ☆理论关联一一对与法条相关的重要理论常识予以精辟讲解,将理论与实际立法相联系。 ☆考点提示——将容易混淆、忽视的知识点提炼出来,为整个知识体系查漏补缺。 ☆真题自测——以历年司考真题作为验收学习成果的手段,并辅以答案简析;真题在法条中的分布情况,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法条的重要性。 ☆关联法条——将《民诉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