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1.主要内容:本书主要针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分析的方法,力图加强案件仲裁与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旨在及时反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理论与实务研究和政策信息,为仲裁员、法官、律师,以及调解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参考,也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计划连续出版。本辑收录有来自一线仲裁员、法官、律师经办的70余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案情及审判结果,案例包括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解除,劳动报酬与工时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等各种类型,同时附有专家评析。 2.主要特点:案例典型、鲜活,评析以理论为指导,引发讨论与思考。 3.选题价值:案例与评析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具有指导意义,连
本书经由过程研讨提醒了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成长的纪律,对“非内国化”实际做了深刻剖析,论证了该实际对商事仲裁一体化成长的主要感化,并经由过程完美“非内国化”实际增进国际商事仲裁轨制的成长。本书以“非内国化”实际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的影响为研讨对象,希望经由过程本身的尽力为国际商事仲裁轨制的成长和完美有所贡献。
现代国际仲裁是一种设计精密而复杂的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常用于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当事人试图通过仲裁顺利解决争端必须至少满足三个条件:,鉴于仲裁管辖权在根本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之间须存在一份有效仲裁协议。第二,仲裁庭须按照准据法及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来操作仲裁程序,直至作出仲裁裁决。即便仲裁规则赋予仲裁庭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仲裁庭一般仍有义务保证整个仲裁程序的合法性。第三,仲裁裁决作出后,除非“败诉”的当事人主动执行,否则“胜诉”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及法院地国的法律强制执行该仲裁裁决。 一般而言,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得到满足,争端才可通过仲裁解决。然而在现实中,在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出现超出当事人乃至仲裁庭预见的“意外情形”,典型情形如仲裁
《仲裁研究》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的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性连续出版物,旨在为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本书为《仲裁研究》的第39辑,内设探索与研究、仲裁实务、时代与仲裁、国际商事仲裁4个栏目。
《仲裁研究》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的一份主要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期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旨在为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仲裁研究(第32辑)》,内设探索与争鸣、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实务3个栏目。
《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基础与应用:仲裁法学(第2版)》在对仲裁法学基础知识和理论进行系统介绍的基础上,全面反映*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力求将立法、理论和仲裁实践相融合,全方位地将仲裁法学呈现给读者。自2008年《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基础与应用:仲裁法学(第2版)》出版以来,与仲裁法关系为密切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修改,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继出台,其中许多内容涉及仲裁制度。因此《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基础与应用:仲裁法学(第2版)》在编写过程巾特别注意对新增加及修改的内容进行阐述。《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基础与应用:仲裁法学(第2版)》在每章设置了
本书是一本专门研究仲裁机构的著作。作者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历史、理论和实证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开掘,希望能够对“仲裁”这一法律社会现象提供有价值的思考。本书章是仲裁机构的发展历史概述。第二章对仲裁机构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与研究。第三章对仲裁机构的构成情况展开了论述。第四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进行了剖析和解读。第五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发展作了历史的回顾。第六章对我国国内几个主要的仲裁机构的运作过程进行了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围绕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来判断。第七章是仲裁机构的比较法研究。第八章对我国仲裁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路径作了探索性的研究。
本书以仲裁权为主线,以研究仲裁权的价值为出发点,在界定了仲裁权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探讨了仲裁权的法律内涵及法律性质,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仲裁权的主体、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行使、监督和实现,以及仲裁权与审判权、行政权、调解权及仲裁事务管理权的区别进行了全面研究。本书以仲裁权的主体、仲裁权的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仲裁权的行使、仲裁权的监督、仲裁权的实现为脉络,对相关的仲裁理论与实践部下进行了全面而充分的阐述,对如何完善我国仲裁权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法律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书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 1、对仲裁权进行研究的深层意义,并不在于仲裁取得与运行的外在形式,而在于当事人主体利益的体现和主体权利的保护,对仲裁权的研究是对仲裁公正性的研究。 2、仲裁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仲裁法》施行至今已有14年,其间虽未经修改,但仲裁理念正在逐步改变,传统仲裁观念的樊篱正在被突破,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已经成为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并日趋融入人们的生活。仲裁权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仲裁庭的仲裁权与当事人在仲裁中的权利,一直是贯穿仲裁制度始终的主线。仲裁权行使的公正度是决定仲裁质量高低的关键。 本书是作者在八年前的《仲裁权研究》的基础之上,对仲裁权进行延续性研究的*成果。书中不仅对仲裁权的研究结构进行了一定调整,修正了一些以往的观点使之更科学,也提出了新的观点并进行了严谨的论证。
本书是研究“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理论专著,是“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文库”之一。 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华盛顿公约》第52条。本条规定了如下五个撤销理由:仲裁庭组成不当、仲裁庭明显越权、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裁决未说明其所依据的理由。《华盛顿公约》中上述撤销理由的外延,通常比一般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撤销理由更为广泛。然而,在正常情况下,ICSID专门委员会并不依据这些撤销理由对裁决进行以实体问题作为切人点的审查。本书就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了系统的评介,对ICSID仲裁撤销理由的运用实践进行了研究、比较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指出,ICSID仲裁裁决应该具备实体公正性,ICSID仲裁监督制度也本应有权审查裁决实体问题,维护裁决的实体公正,因此,作为 ICSID仲
陈福勇编著的《北京仲裁(第83辑2013年第1辑)》为商事纠纷解决服务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为满足商事主体需求,顺应国际发展趋势,中国多元化争议解决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些中国仲裁机构启动了新一轮规则的修改,使仲裁更加独立、规范、高效。仲裁机构向提供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机构方向发展。各机构的受案量和标的额稳步增长。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建立的的商事调解机构纷纷涌现,并且这些机构间的合作日趋紧密,交流更加频繁。高规格、高水平的国内、国际间的学术研讨、实务交流和培训活动应接不暇。其中包括:《中国商事仲裁年度观察(2013)》、《中国商事调解年度观察(2013)》、《中国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13)》等内容。
奥林匹克体育争议的解决有体育组织的内部解决、仲裁、调解和司法诉讼等几种途径,但是对于奥运会争议而言,仲裁是一种主要也可以说是专有的方法。大量的涉及奥运会问题的纯粹技术性或者商事性质的争议提交到了国际体育仲裁院在奥运会上设立的临时仲裁机构。解决这些与奥运会有关的争议不再是单纯的竞技和比赛规则方面的问题,它需要依据法律方面的理论以及知识。 随着中国申奥成功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逐步临近,奥林匹克运动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奥运会仲裁制度正日益受到国内法学界和体育界的关注。本书的目的也正是想使更多的人了解奥运会仲裁制度,以此促进我国的体育法律建设。
本书涵盖了国内民商事仲裁、涉外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仲裁等各个方面,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仲裁制度,内容丰富,论述严谨。全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仲裁法》施行10多年来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立法完善的方面作了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探讨。还参考引证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吸收了国内外*的理论研究成果,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是对仲裁界和学术界的一大贡献。
1995年9月1日,新中国部《仲裁法》开始生效实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作为政法院系专业课程之一的《仲裁法》却一直未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与青睐,很久以来也没有全国统编出版的教科书问世,这一现象不仅对法学本科生的教学活动不无益处,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为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仲裁法律制度的普及运用也颇为不利,以致于造成不少法科毕业生对于商事仲裁制度缺乏应有的系统学习与深入的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仲裁法》的教学研究工作以及提高《仲裁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满足法科学生学习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教学用书之需要,我们二位作者认为有必要编著这本《仲裁法》。该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学校政法院系本课生教科书,还可以作为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部门的参考用书。该书共分十章,由三个部分组成:仲裁法总
本书是广州仲裁委员会创办的一份主要研究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学术期刊,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旨在为国内外法学界、仲裁界的专家、学者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本书主要分为“探索与争鸣”、“国际商事仲裁”以及“仲裁实务”三部分。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国内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长久以来,很多人一提及“实验”即联想到烧瓶和试管,以及那些身穿白大褂的人士,而很少有人会觉得“实验”还能整出个“教程”,而且居然还是个法学类的“实验教程”。难道法学还有实验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一点在《商事仲裁法》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商事仲裁实验教程》就是一本培养学生依据法律和规则参与商事仲裁、提供法律服务的教材。本书根据商事仲裁的各个环节设计了一系列实验,着重从法律职业工作者依法参与仲裁的角度确定实验内容,并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希望通过系统的实验训练,使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商事仲裁的规则,并积累一定的经验,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此外,本书还提供了一些仲裁法律文书的样张和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规则,亦可作为法学教师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72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2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并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与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本刊自创刊二十多年来,始终贯彻仲裁基本原则,坚持仲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对重大仲裁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办刊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经贸界颇具影响。 本刊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和法律资料等。
本书的研究特点在于突破现有理论研究的思维模式,以仲裁制度的本质——协议仲裁为基点,将协议仲裁制度原理这样一种有别于诉讼方式的争议解决制度置于培植其发展的经济、政治与法律文化的土壤中,对其原理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与研究。 本书从协议仲裁制度的社会基础即市民社会,以及协议仲裁制度的理念基础即契约理论的系统研究入手,然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从其界定、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瑕疵仲裁协议的界定及其解释与补救、仲裁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理论阐释,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公正保障——司法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进行理性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