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本书以仲裁权为主线,以研究仲裁权的价值为出发点,在界定了仲裁权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从理论上探讨了仲裁权的法律内涵及法律性质,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仲裁权的主体、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行使、监督和实现,以及仲裁权与审判权、行政权、调解权及仲裁事务管理权的区别进行了全面研究。本书以仲裁权的主体、仲裁权的产生基础、仲裁权的取得、仲裁权的行使、仲裁权的监督、仲裁权的实现为脉络,对相关的仲裁理论与实践部下进行了全面而充分的阐述,对如何完善我国仲裁权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法律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本书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 1、对仲裁权进行研究的深层意义,并不在于仲裁取得与运行的外在形式,而在于当事人主体利益的体现和主体权利的保护,对仲裁权的研究是对仲裁公正性的研究。 2、仲裁
条文注释——将法律条文中不易理解的关键点加以注释,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与适用法律。 案例解读——用实践中发生的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来解读法律,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条文精神,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权益。 应用要点——为了帮助读者掌握诉讼中的关键流程,我们列出了各类案件的立案、管辖、证据、裁判等程序性的要点内容,以期加强对进入实质性诉讼阶段的案件的应用指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培训系列教材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例评析》在广泛收集现实中各种案例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的六个纠纷类型分类整理,并逐例进行指点评析,还就常见的疑难案例进行讨论。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1995年9月1日,新中国部《仲裁法》开始生效实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作为政法院系专业课程之一的《仲裁法》却一直未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与青睐,很久以来也没有全国统编出版的教科书问世,这一现象不仅对法学本科生的教学活动不无益处,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为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仲裁法律制度的普及运用也颇为不利,以致于造成不少法科毕业生对于商事仲裁制度缺乏应有的系统学习与深入的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仲裁法》的教学研究工作以及提高《仲裁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满足法科学生学习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教学用书之需要,我们二位作者认为有必要编著这本《仲裁法》。该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学校政法院系本课生教科书,还可以作为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部门的参考用书。该书共分十章,由三个部分组成:仲裁法总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商事仲裁的前沿理论研究”,下篇为“*仲裁案例精选”,大致上可以称上篇为“理论研究篇”,称下篇为“实践案例篇”。上篇不仅深入研究了商事仲裁的诸多方面,如商事仲裁的特点、优势,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仲裁的国际执行机制,等等,而且还颇为细致透彻地解读了《纽约公约》,并对与商事仲裁相关的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作了严肃的探讨。下篇由一系列精选的案例组成,这些案例的选择并非随意串接而是编著者的“有心之作”,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
本书是一本专门研究仲裁机构的著作。作者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历史、理论和实证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开掘,希望能够对“仲裁”这一法律社会现象提供有价值的思考。本书章是仲裁机构的发展历史概述。第二章对仲裁机构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与研究。第三章对仲裁机构的构成情况展开了论述。第四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进行了剖析和解读。第五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发展作了历史的回顾。第六章对我国国内几个主要的仲裁机构的运作过程进行了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围绕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来判断。第七章是仲裁机构的比较法研究。第八章对我国仲裁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路径作了探索性的研究。
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法律制度之一,商事仲裁所发挥的作用日趋突出和重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尽管商事仲裁在我国纠纷解决的地位得到了肯定,商事仲裁立法也在不断完善,但与世界上主要国家商事仲裁立法、理论和实践相比较我们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特别是我国加入WT0之后,面对日益国际化和趋于统一的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我们不仅要了解他国的商事仲裁制度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方向,更应当在比较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吸收、借鉴并完善我国的商事仲裁制度。 比较商事仲裁的目的在于使我国的商事仲裁制度进一步现代化、国际化、潮流化。 本书是一本关于比较商事仲裁的专著。共分七章。具有如下特点: ,本书从比较的角度出发对商事仲裁制度进行探讨。该书不仅*范围地搜集了世界主要国家的商事仲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体育纠纷是人类体育活动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体育仲裁是解决体育纠纷*的也是重要的方式之一。近年来,随着体育的发展国内学者对体育法律制度的研究日益关注,发表了大量有关体育方面的法学论文和论著。与世界上先进国家相比,我们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体育仲裁的理论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就更显不足,至今还没有一本这方面的专门论著。中国体育现在在世界体育舞台上是有重要地位的体育大国,与国外体育界的交流日益频繁;在国内人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体育作为经济产业已经占到了一定的份额。这些都迫切地需要体育方面的法律制度完善。目前,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几近空白,仅在《体育法》中有一条象征性的规定。所以体育仲裁的研究工作非常急迫。 本书是一本关于体育仲裁的专著。共分八
本书的研究特点在于突破现有理论研究的思维模式,以仲裁制度的本质——协议仲裁为基点,将协议仲裁制度原理这样一种有别于诉讼方式的争议解决制度置于培植其发展的经济、政治与法律文化的土壤中,对其原理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与研究。 本书从协议仲裁制度的社会基础即市民社会,以及协议仲裁制度的理念基础即契约理论的系统研究入手,然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基石——仲裁协议,从其界定、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瑕疵仲裁协议的界定及其解释与补救、仲裁协议的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理论阐释,后对协议仲裁制度的公正保障——司法监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进行理性的分析。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国内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仲裁法》施行至今已有14年,其间虽未经修改,但仲裁理念正在逐步改变,传统仲裁观念的樊篱正在被突破,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已经成为独立的纠纷解决方式并日趋融入人们的生活。仲裁权是仲裁制度的核心,仲裁庭的仲裁权与当事人在仲裁中的权利,一直是贯穿仲裁制度始终的主线。仲裁权行使的公正度是决定仲裁质量高低的关键。 本书是作者在八年前的《仲裁权研究》的基础之上,对仲裁权进行延续性研究的*成果。书中不仅对仲裁权的研究结构进行了一定调整,修正了一些以往的观点使之更科学,也提出了新的观点并进行了严谨的论证。
本书通过问答的形式和典型案例分析,提出风险对策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系统全面地解读了《仲裁法》及配套法规、司法解释中的相关内容和基本知识。书中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本书适合作为各院校法律相关专业的案例教材,也适合作为广大民众咨询日常法律纠纷事务的实用指导书,还适合作为各企事业单位、法律培训机构、法官和律师等法律从业者,以及其他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实践和研究的专业参考书。 本书封面贴有清华大学出版社防伪标签,无标签者不得销售。
中国商事仲裁网(永久性网址为:www.ccarb.org)正式创办于2005年,其宗旨在于传播仲裁知识,发布仲裁动态,推进仲裁研究,交流仲裁信息,并力图成为国内信息量*,覆盖面广且独具特色的专业化网站。作为广州仲裁委2005年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其将与广州仲裁网以及《仲裁研究》一道,为中国仲裁的二次创业提供智力与舆论支持。、 2007年11月,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优化了栏目设置,增设了“商界法律新闻”、“在线仲裁”、“案例数据库”、“民商法律问题热聚焦”等内容。改版后的网站内容更加丰富,既有全国同行业*信息的及时发布,又有本委相关动态的完整记录;既有针对一般民众的,深入浅出的仲裁基本知识介绍,又有面向专业人士,较高层次的理论探讨。同时,还包含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仲裁示范文本等实用信息、网上咨询等互动版块,
国际仲裁实践的复杂性难免使当事者迷,而本书的作者则从更高、更全面的维国际仲裁实践的复杂性难免使当事者迷,而本书的作者则从更高、更全面的维度审视国际仲裁,在详尽地梳理已有的具体规则和案例的同时,又超越它们,在法哲学的层面上以全新的视角解析裁的机理.使我们有可能更冷静地审视仲裁,从而获得更深刻、更透彻,并且更全面的认识。 仲裁员权力的渊源、仲裁程序法和实体法、裁决的效力、平行程序、禁诉令……这一切在国际仲裁领域都面临当事人和仲裁员的选择,这些选择带来正当性问题,使得自治和自由这对基本的哲学概念在国际仲裁法领域处于核心的地位。 本书基于作者2007年夏天在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授的一门课程讲义修改完善,试图辨析作为国际仲裁法基础的各种哲学前提,以展示它们本质上的连贯性和在解决国际争端中
本书从两岸交流所引发的准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的特殊性着手,探讨了两岸利用仲裁解决商务纠纷的作用及对其的完善。对两岸仲裁法律制度冲突问题加以研究,对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条文逐一解释与评价。后提出了两岸签订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协议的构想。
本书是研究“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理论专著,是“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文库”之一。 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法律依据是《华盛顿公约》第52条。本条规定了如下五个撤销理由:仲裁庭组成不当、仲裁庭明显越权、严重违背基本程序规则、仲裁庭的成员有受贿行为、裁决未说明其所依据的理由。《华盛顿公约》中上述撤销理由的外延,通常比一般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撤销理由更为广泛。然而,在正常情况下,ICSID专门委员会并不依据这些撤销理由对裁决进行以实体问题作为切人点的审查。本书就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基本框架进行了系统的评介,对ICSID仲裁撤销理由的运用实践进行了研究、比较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指出,ICSID仲裁裁决应该具备实体公正性,ICSID仲裁监督制度也本应有权审查裁决实体问题,维护裁决的实体公正,因此,作为 ICSID仲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与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本刊自创刊二十多年来,始终贯彻仲裁基本原则,坚持仲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对重大仲裁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办刊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经贸界颇具影响。 本刊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和法律资料等。
《商事仲裁》是一份刊载仲裁理论与实践问题文章的专业公开出版物,包括专论、仲裁实务。思考与争鸣、仲裁论坛、域外撷英、仲裁员手记、英文特稿和书评等栏目。《商事仲裁》提倡通过理论研究解决仲裁实践中的问题,提倡和尊重有见地的观点和争鸣。